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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CHINACOMMUNICATIONSSERVICESCORPORATION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55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之年度业绩公布 要点 创新转型促进企业持续稳健增长,价值引领带动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经营收入达到人民币88,449百万元,增长9.3%。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2,536百万元,增长8.6%。 自由现金流为人民币4,361百万元,增长22.1%。 毛利率和净利润率分别为13.2%和2.9%。 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098元,以及适度提高股东回 报,派发特别股息每股人民币0.0220元。二零一六年合计股息为每股人 民币0.1318元,增长18.5%。 �C1�C 董事长报告书 尊敬的各位股东: 二零一六年是本集团上市的第十年。十年中,特别是近几年来,本集团坚持「在 发展中求变、在变中求发展」,强化创新转型,突出价值引领,实现收入、利润 持续平稳增长,企业总体市值明显提升,并且无论经营发展处於顺境或逆境, 都坚持派发股息以回报股东厚爱。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坚持「价值引领、稳中求 进、有效益发展」的经营理念,合理配置资源,深化市场拓展,取得良好业绩。 有鉴於此,本公司董事会建议就二零一六年度继续派发特别股息,以提升股东 回报。 经营业绩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聚焦「优结构、稳增长、强能力、提效益」,加大创新转型力 度,深化业务、客户、区域拓展,助力国内电信运营商打造精品网络,并将业 务能力向「两大新市场」1 持续转化,实现经营发展「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经营 收入实现人民币88,449百万元,同比增长9.3%,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 2,536百万元,同比增长8.6%,盈利现金比率 2 为2.1,自由现金流 3 为人民币4,361 百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22.1%。良好的业绩表现和充裕的资金积聚企业 发展动能,为本集团开创发展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特别股息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派发末期股息每股 人民币0.1098元,分红比例为30%。此外,基於本集团全年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自 由现金流水平,董事会建议派发二零一六年度特别股息每股人民币0.0220元。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合计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1318元,同比 增长18.5%,分红比例为36%。 1 两大新市场指:国内非运营商集团客户市场、海外市场。 2 盈利现金比率=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净额�u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 3 自由现金流=本年利润+折旧及摊销-营运资金变动-资本支出 �C2�C 市场拓展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在服务国内电信运营商打造高品质4G、光纤宽带网络,支 撑其转型升级的同时,坚持「CAPEX与OPEX」4 业务并举,全方位深化市场拓展, 着力开拓中国电信以外运营商客户(特别是中国铁塔)的业务,提升服务质量和 市场份额,有效化解运营商CAPEX变化对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全年来自国内 电信运营商客户收入同比增长11.1%,占经营收入比重为68.8%,与去年同期相 比提升1.1个百分点。通过努力增加市场份额,有力推动公司来自中国电信以外 运营商市场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全年同比增长29.6%。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强化重点突破,持续发力拓展两大新市场,使企业发展呈现 新活力、新气象。公司上下对於发力国内非运营商集团客户市场的认识提升、 信心增强,营销体系进一步完善,营销与交付适度分离的拓展机制逐步形成。 智慧园区、智慧安防、智慧交通等项目产品化步伐加快,政府、交通、互联网、 IT、电力等行业拓展取得重大突破。全年在主动压缩经营效益偏低的商品分销 业务的情况下,实现国内非运营商集团客户市场收入增长3.4%,占经营收入比 重为26.8%;剔除该市场的商品分销业务後的核心业务 5 收入同比增长28.7%,占 该市场的收入比重超过70%,客户收入结构更趋优化,毛利率亦稳中有升。该 市场核心业务收入的良好增长对本集团整体收入增量贡献显着,亦体现了企 业创新转型的良好成效。本集团强化对非洲、中东、东南亚等区域市场新业务 拓展,实现从找项目到策划项目转变,聚焦总包大项目,进一步推动「中非共建 非洲信息高速公路」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并与潜在夥伴探索研究成立产业基 金促进海外业务规模发展。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海外业务发展企稳回升,收入 同比增长19.3%,占经营收入比重为4.4%。 4 CAPEX与OPEX分别指国内电信运营商资本性支出与经营性支出。 5 国内非运营商集团客户核心业务包括其电信基建服务、业务流程外判服务(不含商品分 销)及应用、内容及其他服务。 �C3�C 业务结构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既深挖网络基建等传统业务,实现电信基建服务收入同比 增长17.0%,也大力拓展新兴业务和跨界业务,特别是有黏性、高价值的维护、 供应链、设施管理等业务,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全年业务流程外判核心服务 6 收 入同比增长10.7%。我们努力做好六大集团级产品 7 协同推广,并适时推出新产 品、新服务,应用、内容及其他服务收入同比增长14.8%,该业务的良好发展同 时带动本集团电信基建业务增长。全年本集团电信基建服务、业务流程外判核 心服务、应用内容及其他服务合计收入占经营收入比重为88.2%,同比提升4.4 个百分点。经本集团主动控制的商品分销业务的收入同比下降20.0%,占经营 收入比重下降至11.8%。 改革创新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持续深化改革,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我们在创新运营 管理模式、商业模式、激励模式、混合所有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尝试。 本集团看好「一带一路」带来的发展机遇,调整海外运营管理体制,优化内部组 织架构,并将海外业务管理决策机构前移至非洲,提高市场响应速度。我们推 进供应链、渠道、物业管理等集约化运营,分专业打造统一品牌。引导所属企 业试点「PPP、BT、BOT」8,尝试利用外部资金和社会力量创新商业模式。积极 探索市场化人才招聘和薪酬分配机制创新,激发员工活力和创造力。支持所属 企业试点对外参股、项目合资、引入民企开展业务运营等模式,为企业发展寻 求新路径。 6 业务流程外判核心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网络维护)、通用设施管理、供应 链。 7 六大集团级产品包括智慧城市、智慧安防、智慧园区、智能建筑、云计算工程服务、电子 认证。 8 PPP、BT、BOT分别代表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Build-Transfe(r 建设 和移交)以及Build-Operate-Transfe(r 建设-运营-移交)。 �C4�C 企业管治 本集团的企业管治一贯保持规范、高效。我们坚持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安排,有 效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合理。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充分发挥决策和监督 作用,为企业高效治理、重大事项决策等积极建言献策,既保障本企业良好发 展,又维护小股东利益。我们提升企业透明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在二零一六 年举办反向路演活动,帮助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创新发展,取得良好效果,企 业价值得到资本市场更好认同。 本集团上市十年来屡获资本市场嘉奖。二零一六年,亦获得多个奖项,包括: 在亚洲着名企业管治杂志《CorporateGovernanceAsia》举办的2016年「第十二届亚洲 企业管治表扬大奖」中,再次获得「亚洲最佳公司-企业管治典范」奖项;在《The Asset》举办的「财资杂志2016年度亚太企业奖」中,获得「杰出公司治理、社会责 任及投资者关系企业-白金奖」;在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举办的第六届中国 证券「金紫荆」奖评选中,荣获「十三五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奖项。此外,在 《CorporateGovernanceAsia》所举办的有关评选中,我本人荣获「最佳CEO」和「亚洲 区最佳公司董事」奖项,财务总监兼执行副总裁侯锐女士再次荣获「最佳CFO」 奖项。在《财富》(中文版)发布的「2016《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中,本集团排名第 71位,与去年相比上升7位。 社会责任 本集团一贯注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解决就业、抗击自然灾害、重大通信保 障、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本集团每年不仅自身提供大量就业岗位, 还拉动上下游企业对社会输出大量就业岗位,在稳定社会就业方面发挥积极 作用。二零一六年,在中国南方地区遭遇强对流天气造成的特大洪涝灾害後, 本集团积极参加抗洪救灾,全力抢修受灾地区通信网络,共投入人力逾24,000 人次,车辆逾8,400辆次,累计修复通信设施逾13,600处。年内,本集团作为杭州 G20峰会和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通信网络建设和维护保障的重要支撑力量, 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保障任务,获得政府高度赞誉。 �C5�C 未来展望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取得良好经营业绩,发展亦呈现出许多新亮点、新变化, 为「十三五」开局和後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当前,虽然「新常态」下宏观经济不 确定性因素依然存在,但从总体形势来看,中国经济正处於稳中求进、稳中向 好的进程中,未来机遇大於挑战。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网信立国、网 络强国、创新驱动等战略深入实施,为本集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云计算、大 数据、物联网等进入爆发期,新型ICT投资规模巨大,行业信息化需求旺盛,为 企业发展带来巨大商机。国内电信运营商加快转型升级,对技术、软件、网络 维护、信息安全等需求上升,为我们巩固业务基本面创造有利条件。随着「一带 一路」战略深入推进,本集团的「中非共建非洲信息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逐步 实施,将为本集团海外拓展开辟广阔前景。 我们将秉承「价值引领、稳中求进、有效益发展」思路和「以市场为导向、为客户 创价值」理念,坚持深耕与延伸并举,努力提升国内电信运营商市场份额,进一 步保持在该市场的领先地位。瞄准社会和行业信息化需求,围绕目标市场,加 快行业突破,扩大国内非运营商集团客户市场规模。以推进「中非共建非洲信 息高速公路」项目为契机,聚焦重点项目实施,加快在海外市场的规模发展。 探索利用金融手段,产融结合促进未来发展。同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进一 步完善营销体系,提升项目交付能力;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加大创新投入,提 升产品研发和推广能力;强化协同管理,控制成本,提升企业运行效率。我们 将努力保持企业「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以更好发展为股东和客户 创造更大价值。 �C6�C 最後,我代表董事会对长期关心和支持我们的股东、客户、社会各界,以及一 直以来辛勤工作的全体员工表示衷心感谢!并代表董事会对已辞任的非执行 董事张钧安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军先生和他们在任内对本集团发展作出 的贡献表示诚挚谢意,对刘林飞先生加入董事会表示热烈欢迎。 孙康敏 董事长 中国北京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C7�C 总裁报告书 尊敬的各位股东: 我很荣幸地向各位报告二零一六年度经营业绩。 财务表现 二零一六年,面对全球经济缓慢复苏和中国经济「新常态」,本集团居安思危、 创新突破,通过深化市场拓展、强化价值引领,取得良好业绩,全年经营收入 实现人民币88,449百万元,同比增长9.3%。受部份业务服务单价下降和劳动力 相关成本上涨影响,综合毛利率为13.2%,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得益於本集团 规模效益及内部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全年销售、一般及管理费用占经营收入 比重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至10.7%。全年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2,536百 万元,同比增长8.6%,净利率为2.9%,与去年同期持平。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每 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366元。我们紧抓应收账款管理不放松,应收账款周转天 数为117天,同比下降7天,自由现金流为人民币4,361百万元,同比增长22.1%。 业务发展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在主动压降效益偏低的商品分销业务的同时,实现业务收 入规模增长。具有传统优势的电信基建服务,业务流程外判核心服务及应用、 内容及其他服务均取得良好增长,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 电信基建服务收入实现人民币45,887百万元,同比增长17.0%,占经营收入比重 为51.9%,为三大业务板块中增长最快的业务。来自中国电信的该项收入同比 增长1.9%。年内,我们深挖传统业务,大力拓展新业务和跨界业务,并将服务 能力持续向「两大新市场」转化,来自中国电信以外运营商客户和来自国内非 运营商集团客户的该项收入增长迅猛,同比增速分别为35.3%和46.8%。国内非 运营商集团客户电信基建服务收入的良好增长,有效改善了本集团电信基建 业务对运营商投资的依存度。 �C8�C 业务流程外判服务收入实现人民币32,533百万元,同比下降1.5%,占经营收入 比重为36.8%。本集团坚持将业务向高端转型,主动控制效益偏低的商品分销 业务发展,是该板块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全年商品分销业务收入同比降低 20.0%。剔除此项收入,业务流程外判核心服务收入增长良好,增速为10.7%。其 中,网络维护业务收入同比增长9.5%。经过整合与集约运营的供应链业务收入 同比增长12.7%。 我们抓住国内电信运营商向智能化转型及行业客户信息化建设需求,应用、 内容及其他服务收入实现人民币10,029百万元,同比增长14.8%,与去年同期 9 相 比增速明显提升,占经营收入比重为11.3%。为增强高价值业务发展後劲,本集 团投入创新基金,促进项目向产品转化,并根据产业发展方向,成立专家委员 会,通过自主研发与对外合作相结合,打造产品生态圈。 客户拓展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坚持「CAPEX与OPEX」业务并举,来自国内电信运营商客户 市场收入实现人民币60,889百万元,同比增长11.1%,占经营收入比重为68.8%。 其中,来自中国电信的收入实现人民币40,597百万元,同比增长3.7%,占经营收 入比重为45.9%。我们抓住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战略合作、中国移动集中采购、 中国铁塔建设与维护一体化规模发展等重要机遇,创新营销方式,积极开拓增 量市场,提升市场份额,来自中国电信以外的国内运营商客户收入同比快速增 长29.6%,占经营收入比重同比提升3.5个百分点至22.9%。其中,中国铁塔收入 同比增长最快,对该板块收入增量贡献最大。市场份额的提升有效帮助本集团 减轻了运营商CAPEX支出下降带来的影响。 9 2015年,应用、内容及其他服务收入同比增速为9.9%。 �C9�C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来自国内非运营商集团客户市场的收入实现人民币23,714 百万元,同比增长3.4%,占经营收入比重为26.8%。其中,核心业务收入增长 28.7%,占该市场收入比重提升至73.9%,发展质量显着提升。我们抓住行业信 息化与新型ICT建设的需求,在行业拓展方面持续取得突破,获得政府、交通、 互联网、IT、电力等行业人民币千万级大项目160个。我们通过能力延伸,抓住 国家实施电力改革後部份配电和售电业务向社会开放的重要机遇,申请及获 得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等为代表的行业牌照80张,为未来在该客户市场形 成规模突破进行了战略储备。举办产品发布会,重点推介智慧园区、智慧安防 等集团级产品,树立品牌和行业服务标准。年内,本集团设立创新基金打造产 品,该等产品获得社会高度认可。其中,智慧高速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 技创新成果特等奖、智慧园区获第二十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金奖、智慧城市 获中国通信企业协会2016年度全国优秀通信工程谘询成果二等奖、智慧安防 平台获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此外,我们还构建「创新基金+产品创新委员 会」机制,项目产品化路径日趋成熟。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海外业务发展突破五年瓶颈期,收入实现人民币3,846百万 元,同比增长19.3%,占经营收入比重为4.4%。坦桑尼亚国家光缆骨干网(三期)、 喀麦隆教育网等总包项目进展顺利。东非四国光纤网络互连互通项目拓展取 得积极成效。此外,本集团在东南亚、非洲等地区教育信息化、电力工程项目 亦取得突破。本集团策划的「中非共建非洲信息高速公路」项目取得阶段性成 果,目前正在推进与合作夥伴成立产业基金,以资本撬动海外业务规模发展, 控制业务风险。 �C10�C 效率提升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多维度推进管理创新,促进企业运营效率提升。我们实体 化运作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渠道门店连锁品牌-「中通福」,凝聚 业务发展合力,节约经营成本。持续探索对维护、物业管理等服务的集约运营 和品牌打造,为公司後续发展拓展新的增长点。以设立内蒙古自治区通信服 务有限公司为契机,将南方富余的业务能力向北方市场转化,实现能力复用, 加快北方市场规模突破。此外,本集团在年内举办「通服工匠」施工规范技能竞 赛,弘扬工匠精神,提升员工服务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举办三期领军 人才训练营,为企业後续发展甄选杰出人才。 展望 二零一七年,本集团将继续坚持「价值引领、稳中求进、有效益发展」思路和「以 市场为导向、为客户创价值」理念,突出「优结构、稳增长、强能力、提效益」,不 断为股东和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本集团将把握国内电信运营商4G、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窗口期,深耕传统优势业 务,聚焦客户经营性支出,发力高端维护、供应链等木本业务,保持经营基本 面稳健。同时,聚焦国内电信运营商客户转型升级、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战略 合作、中国铁塔建设与维护一体化等新市场空间,努力开拓增量市场,提升市 场份额,降低国内电信运营商资本性支出变化对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C11�C 我们将抓住行业信息化建设需求旺盛、新型ICT投资规模巨大等机遇,坚持「三 步走」10策略,集中优势资源,聚焦政府、电力、交通、教育、建筑与房地产等行 业,通过业务平移和能力延伸,不断打造类运营商客户,扩大收入规模。遴选 优秀的「智慧类项目」,加快项目向产品转化速度,充实集团级产品库,为後续 推广做好储备。坚持以电力行业市场开放等为契机,积极拓展非通信类业务, 强化跨行跨界经营。 本集团将以调整、优化海外运营管理体制为契机,做好海外业务的集约运营和 市场拓展。积极利用产业基金,加快项目拓展,推进总包大项目实施。坚持「顶 层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一国一策」的整体思路,加快「中非共建非洲信 息高速公路」项目突破。强化与运营商客户资源共享、与「走出去」央企合作, 探索通过「EPC+」11业务模式,共同把海外市场做大。同时,利用应收账款卖断 等多种金融手段,防范资金风险。 未来,本集团将坚持改革创新,带动企业向高价值转型。持续推进内部专业整 合,提升企业规模效益。尝试以社会资金、产业基金等方式推动业务发展,创 新商业模式。支持所属企业通过试点对外参股、引入民资和项目合资,探索混 合所有制等方式创新发展模式。试行薪酬分配差异化机制,不断激发组织和员 工活力。 十年磨一剑,跨越铸辉煌。本集团作为信息化领域具有领导地位的服务供应 商,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以变革促突破、以创新促发展,用加倍努力开 创更加美好的明天。 司芙蓉 总裁 中国北京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10 三步走策略包括业务平移复制、能力延伸、信息化创新。 11 EPC+指工程总包+解决方案+运营服务+融资的业务模式。 �C12�C 集团业绩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本集团」)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业绩。此综合业绩是节录自本 集团二零一六年年报中所载的经审核的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损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收入 4 88,449,356 80,959,946 经营成本 5 (76,759,191) (69,572,305) 毛利 11,690,165 11,387,641 其他经营收入 6 943,021 854,051 销售、一般及管理费用 (9,501,481) (9,306,152) 其他经营费用 (95,232) (109,170) 财务费用 7 (46,667) (51,392) 应占联营公司利润 66,095 49,985 除税前利润 8 3,055,901 2,824,963 所得税 9 (502,706) (487,446) 本年利润 2,553,195 2,337,517 本年利润归属於: 本公司股东 2,536,249 2,334,412 非控制性股东 16,946 3,105 本年利润 2,553,195 2,337,517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元) 12 0.366 0.337 �C13�C 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本年利润 2,553,195 2,337,517 本年其他综合收益(税後) 後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税後): 换算中国大陆以外子公司财务报表的 汇兑差异 38,268 27,511 可供出售证券:公允价值储备的净变动 10 2,392 13,865 40,660 41,376 本年综合收益合计 2,593,855 2,378,893 本年综合收益归属於: 本公司股东 2,576,796 2,375,752 非控制性股东 17,059 3,141 本年综合收益合计 2,593,855 2,378,893 �C14�C 合并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净额 4,215,616 4,331,796 投资物业 607,923 658,186 在建工程 454,339 360,977 预付土地租赁费 760,240 793,586 商誉 103,005 103,005 其他无形资产 271,193 269,231 於联营公司的权益 144,405 117,19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66,386 865,072 递延税项资产 479,996 408,8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9,525 636,375 非流动资产合计 8,052,628 8,544,293 流动资产 存货 2,221,334 2,883,989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净额 13 29,362,985 27,520,829 预付款及其他流动资产 6,740,547 6,873,074 受限制存款 2,892,408 2,555,2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324,079 9,535,851 流动资产合计 54,541,353 49,369,033 资产合计 62,593,981 57,913,326 流动负债 计息贷款 46,697 177,005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4 20,399,409 19,699,385 预收工程款 4,046,097 2,911,542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 9,730,662 8,691,602 应付所得税 351,647 309,261 流动负债合计 34,574,512 31,788,795 流动资产净额 19,966,841 17,580,23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8,019,469 26,124,531 �C15�C 合并财务状况表(续)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计息贷款 17,343 34,455 其他非流动负债 942,076 865,780 递延税项负债 12,268 14,687 非流动负债合计 971,687 914,922 负债合计 35,546,199 32,703,717 权益 股本 15 6,926,018 6,926,018 储备 19,647,411 17,834,795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26,573,429 24,760,813 非控制性股东权益 474,353 448,796 股东权益合计 27,047,782 25,209,609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62,593,981 57,913,326 �C16�C 附注: 1.合规声明 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编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了所有适用的单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 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相关阐释。本合并财务报表亦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 求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适用於本合并财务报表的披露规定。以下 为本集团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了部分新订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准则在本集团 的本会计期间开始生效或可以提早采用。附注2列示了因首次采用这些与本集团有关的 准则而反映於本合并财务报表当期及以前会计期间的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采用下列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的修订 共同安排中权益的会计处理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 主动披露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和第38号的修订 可接受的折旧和摊销方法的澄清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的修订 单独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2012�C2014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12号和 投资主体:实施合并例外的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 於本年度应用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业绩和状 况及�u或本合并财务报表内的披露概无造成重大影响。 �C17�C 3.分部报告 本集团主要有一个业务分部,即为信息化领域提供一体化电信支撑服务,因此并没有披 露其他分部资料。本集团关於主要客户以及经营地区的其他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4。 4.经营收入 本集团的经营收入来自提供各项综合电信相关支撑服务,扣除销售税及销售折扣。本集 团按业务性质分类的经营收入列示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电信基建服务收入 45,886,950 39,209,267 业务流程外判服务收入 32,533,602 33,014,030 应用、内容及其他服务收入 10,028,804 8,736,649 88,449,356 80,959,946 本集团主要客户为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包括本集团)(以下 简称「中国电信集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集团」), 对其经营收入皆占本集团总经营收入的10%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提供 综合电信相关支撑服务给中国电信集团以及中国移动集团所带来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 40,597百万元和人民币13,888百万元(2015年:分别为人民币39,130百万元和人民币12,659百 万元),分别占本集团总经营收入45.9%和15.7%(2015年:分别占48.3%和15.6%)。截至2016年 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从中国大陆以外地区获取的经营收入为人民币3,846百万元(2015 年:人民币3,225百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经营收入前三大的业务依次为施工、信息技术基础 设施管理和商品分销,分别实现收入人民币33,711百万元、人民币10,685百万元和人民币 10,479百万元(2015年:本集团经营收入前三大的业务依次为施工、商品分销和信息技术 基础设施管理,分别实现收入人民币28,784百万元、人民币13,095百万元和人民币9,756百 万元)。 5.经营成本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折旧及摊销 455,215 447,031 直接员工成本 8,316,693 8,731,020 经营租赁支出 1,381,599 1,318,185 材料成本 8,281,024 7,799,871 商品分销直接成本 9,764,598 12,652,927 分包成本 41,016,647 31,811,771 其他 7,543,415 6,811,500 76,759,191 69,572,305 �C18�C 6.其他经营收入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184,088 143,392 上市证券投资股息收入 94 824 非上市证券投资股息收入 51,048 63,033 政府补助金 277,348 244,759 出售子公司的收益 36,712 �C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u其他无形资产的收益 5,635 38,153 罚款收入 3,674 1,652 管理费收入 312,930 297,177 冲销不用支付的债项 18,282 34,443 其他 53,210 30,618 943,021 854,051 7.财务费用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及其他贷款利息 12,991 24,005 可转换优先股及优先股利息 33,676 27,387 46,667 51,39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内,没有资本化借贷成本记入在建工程。 �C19�C 8.除税前利润 除税前利润已经扣除(计入)如下项目: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a)员工成本: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 13,100,419 13,395,240 定额供款的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1,190,891 1,145,518 14,291,310 14,540,758 (b)其他项目: 折旧 -物业、厂房及设备 687,164 682,447 -投资物业 41,389 41,490 摊销 -预付土地租赁费 27,262 27,912 -其他无形资产 94,572 93,669 核数师酬金 35,100 34,395 材料成本 8,281,024 7,799,871 商品分销直接成本 9,764,598 12,652,927 存货减值损失 65,521 64,712 拨回存货减值损失 (7,570) (1,452)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 494,778 700,776 拨回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 (175,162) (116,984) 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 1,650 (3,524) 经营租赁支出 1,674,451 1,601,101 研究及开发成本 2,255,990 2,038,016 本集团销售及营销开支、行政开支和其他开支分别为人民币1,514百万元、人民币7,286百 万元及人民币701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1,406百万元、人民币7,264百万元及人民币636百 万元)。研究及开发成本包括员工成本人民币1,769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1,591百万元), 此项员工成本同时包含於附注8(a)员工成本中。 9.所得税 (a)合并损益表所列示的所得税为: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准备金额 557,098 545,567 海外企业所得税准备金额 19,577 20,011 递延税项 暂时性差异的产生及拨回 (73,969) (78,132) 所得税总额 502,706 487,446 �C20�C (b)实际税项开支与会计利润按适用税率计算的调节: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利润 3,055,901 2,824,963 按法定税率25%计算的预计所得税支出 (2015年:25%()注(i)) 763,975 706,241 子公司利润的税率差别(注(i)) (266,932) (220,867) 不可抵扣的支出(注(ii)) 188,016 135,387 非应课税收入 (49,281) (53,723) 未确认的税务亏损 50,293 59,058 使用之前未确认的税务亏损 (13,628) (8,354) 过往年度所得税开支超额拨备 (8,686) (29,094) 所得税抵免 (1,669) (1,362) 其他(注(iii)) (159,382) (99,840) 所得税 502,706 487,446 注: (i)除本集团部分中国大陆子公司是按20%、15%和10%的优惠税率计算所得税及 部分大陆以外子公司是按相应法定税率计算所得税外,本集团根据中国相关 所得税法律和法规按应课税企业所得的25%法定税率计算截至2016年12月31 日及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的中国所得税准备金额。 (ii)不可抵扣的支出包括超出法定可抵税限额的员工及其他费用。 (iii)其他主要是指研发开支加计扣减的影响。10.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证券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2,814 16,312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净递延税项 (422) (2,447) 本年於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公允价值储备净变动 2,392 13,865 �C21�C11.股息 (a)本年度股息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报告期後提议分派的末期股息每股 人民币0.1098元(2015年:每股人民币0.1011元) 760,477 700,220 於报告期後提议分派的特别股息每股 人民币0.0220元(2015年:每股人民币0.0101元) 152,372 69,953 912,849 770,173 (b)属於上一财政年度,并於本年度核准及支付的股息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属於上一财政年度,并於本年度核准及 支付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011元 (2015年:每股人民币0.0931元) 700,220 644,812 属於上一财政年度,并於本年度核准及 支付的特别股息每股人民币0.0101元 (2015年:无) 69,953 �C 770,173 644,812 12.每股盈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是以当年本公司股东应占的利润人民币2,536,249 千元(2015年:人民币2,334,412千元)除以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已发行股份 的股数6,926,018千股(2015年:6,926,018千股)计算。 13.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净额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票据 74,620 202,069 应收合约客户未开票的款项 7,027,415 7,864,033 应收账款 23,587,948 20,536,104 30,689,983 28,602,206 减:减值损失 (1,326,998) (1,081,377) 29,362,985 27,520,829 (a)於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中包括人民币18,393百万元(2015年:人民 币16,155百万元)的应收中国电信集团、本集团之联营公司及中国电信集团之联营公 司款项。应收中国电信集团、本集团之联营公司及中国电信集团之联营公司款项为 无抵押、免息及预期可於一年内收回。 �C22�C (b)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已扣除减值损失)基於信贷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注) 12,914,339 13,211,725 1年以内 14,027,398 11,666,256 超过1年但少於2年 1,545,520 2,131,351 超过2年但少於3年 875,728 511,497 逾期金额 16,448,646 14,309,104 29,362,985 27,520,829 注:已包含应收合约客户未过信贷期的款项。 (c)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减值损失以拨备账记录,惟倘本集团相信收回该账款之可 能性极低则除外,在此情况下,减值损失直接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中撇销。 年内减值损失的变动(包括个别及合计损失部分)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1月1日 1,081,377 624,376 已确认减值损失 416,452 577,101 已拨回之减值损失 (154,854) (101,648) 已撇销不可收回款额 (15,977) (18,452) 於12月31日 1,326,998 1,081,377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人民币1,322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1,421百万元)的应收 账款及应收票据已按其个别情况进行减值评定。其中,个别被评定为出现减值之应 收账款与面对财务困难之客户相关,且按管理层估计,预期仅有部分应收账款可予 收回。因此,本集团就金额为人民币671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511百万元)的呆账确 认特定拨备。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C23�C (d)并无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未被个别或合计视为已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账龄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尚未到期且并无减值 12,914,339 13,211,725 已到期并无减值 1年以内 13,064,706 10,285,576 超过1年但少於2年 917,257 1,000,787 超过2年但少於3年 531,054 269,883 27,427,356 24,767,971 尚未到期或并无减值之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乃与主要电信运营商有关,这些客户 近期并无违约之记录。 已逾期但未出现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与若干独立客户有关,该等客户在本集团内 有良好的往绩记录。根据过往经验,管理层相信由於信贷品质并无重大改变,结余 依然被视为可以全数收回,因此无需确认减值损失。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 何抵押品。 14.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包括: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账款 18,850,843 17,429,304 应付票据 1,548,566 2,270,081 20,399,409 19,699,385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年以内 18,582,995 17,984,560 超过1年但少於2年 1,172,268 1,191,927 超过2年但少於3年 357,027 270,058 3年以上 287,119 252,840 20,399,409 19,699,385 �C24�C 於2016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已包括应付中国电信集团、本集团之联营公司 及中国电信集团之联营公司款项人民币1,034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1,777百万元)。应付 中国电信集团、本集团之联营公司及中国电信集团之联营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预 期於一年内支付。 15.股本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册,已发行及实收股本: 4,534,598,160股(於2015年12月31日:4,534,598,160股) 内资股,每股人民币1.00元 4,534,598 4,534,598 2,391,420,240股(於2015年12月31日:2,391,420,240股) H股,每股人民币1.00元 2,391,420 2,391,420 6,926,018 6,926,018 2016 2015 千股 千股 於1月1日及12月31日 6,926,018 6,926,018 所有股东有权收取不时宣派的股息,并且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按照每持有一股股份 获得一票的比例参与投票。所有普通股在分摊本公司剩余资产方面享有同等权益。 �C25�C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概要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坚持「价值引领、稳中求进、有效益发展」的经营理念,牢 牢把握国内电信运营商市场网络建设升级和宽带提质增速、铁塔建设与维护 等机遇,持续发力国内非运营商集团客户、海外两大新市场,实现经营收入和 净利润的持续增长,经营发展「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全年经营收入达到人民 币88,449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增长9.3%,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2,536 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2,334百万元增长8.6%。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 0.366元。自由现金流达到人民币4,361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3,573百万 元提升22.1%。 经营收入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的经营收入为人民币88,449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增长9.3%。 其中,来自电信基建服务的收入为人民币45,887百万元,同比增长17.0%;来自 业务流程外判服务的收入为人民币32,533百万元,同比下降1.5%;来自应用、内 容及其他服务的收入为人民币10,029百万元,同比增长14.8%。电信基建服务继 续为本集团增长最快的业务板块。本集团坚持将业务向高端转型,主动控制效 益偏低的商品分销业务发展,是业务流程外判服务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从业 务维度看,施工服务、设计服务和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网络维护」)是本集 团经营收入增量最大的三大主要业务。 从客户维度看,本集团二零一六年来自国内电信运营商(含中国铁塔)的经营收 入为人民币60,889百万元,同比增长11.1%;来自国内非运营商集团客户的经营 收入为人民币23,714百万元,同比增长3.4%;来自海外客户的经营收入为人民 币3,846百万元,同比增长19.3%。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捕捉国内电信运营商转型 升级的CAPEX投资机遇,努力提升市场份额,同时抓住中国铁塔建设与维护, 以及电信运营商OPEX业务的机会,在国内电信运营商市场保持良好的业务发 展势头,来自该市场的新增收入占总新增收入的81.4%。其中,中国铁塔、中国 电信和中国移动分别为增量贡献的前三大客户。剔除商品分销业务後,来自国 内非运营商集团客户的核心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535百万元,同比增长28.7%, 为拉动本集团经营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C26�C 下表列示二零一五年和二零一六年各项经营收入的金额和它们的变化率: 2016年 2015年 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电信基建服务 设计服务 9,071,584 7,638,658 18.8% 施工服务 33,710,753 28,783,754 17.1% 项目监理服务 3,104,613 2,786,855 11.4% 45,886,950 39,209,267 17.0% 业务流程外判服务 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网络维护) 10,685,045 9,755,886 9.5% 通用设施管理 4,160,068 3,768,734 10.4% 供应链 12 7,209,334 6,394,092 12.7% 业务流程外判核心服务小计 22,054,447 19,918,712 10.7% 商品分销 12 10,479,155 13,095,318 �C20.0% 32,533,602 33,014,030 �C1.5% 应用、内容及其他服务 系统集成 4,808,799 3,916,704 22.8% 软件开发及系统支撑 1,687,084 1,493,757 12.9% 增值服务 1,654,394 1,497,005 10.5% 其他 1,878,527 1,829,183 2.7% 10,028,804 8,736,649 14.8% 总计 88,449,356 80,959,946 9.3% 电信基建服务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来自电信基建服务的收入为人民币45,887百万元,较二零 一五年的人民币39,209百万元增长17.0%。电信基建服务是第一大业务收入来 源,占经营收入的51.9%,较二零一五年的48.4%上升3.5个百分点。电信基建服 务也是本年度增长最快的业务板块。从电信基建服务中的客户维度看,本集团 来自国内电信运营商客户的电信基建服务收入为人民币35,832百万元,占整体 电信基建服务收入的78.1%,较去年同期下降2.6个百分点;来自国内非运营商 集团客户以及海外客户的电信基建服务合计收入达到人民币10,055百万元,占 整体电信基建服务收入的21.9%,比去年同期上升2.6个百分点。 12 自二零一六年起,本集团将业务流程外判服务中原电信服务与产品分销服务细分为供应 链业务和商品分销业务。为方便比较,该两项业务的历史数据也相应拆分。 �C27�C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牢牢把握中国铁塔建设需求,以及国内电信运营商网络建 设升级和宽带光纤改造机遇,努力提升市场份额,来自国内电信运营商客户的 电信基建服务收入较二零一五年增长13.3%。本集团在国内非运营商集团客户 和海外客户的电信基建服务合计收入较二零一五年增长32.6%;其中来自国内 非运营商集团客户的电信基建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46.8%,发展动力显着提 升。随着本集团对於发展国内非运营商集团客户市场的营销、产品与服务体系 的完善,国内非运营商集团客户市场的业务发展对於拉动电信基建业务的作 用更趋明显,有效减轻了国内电信运营商客户投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业务流程外判服务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来自业务流程外判服务的收入为人民币32,533百万元,较 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33,014百万元下降1.5%,其中剔除商品分销业务後的核心 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2,054百万元,同比增长10.7%。业务流程外判服务收入占经 营收入的36.8%,较二零一五年的40.8%下降4.0个百分点。从业务流程外判服务 中的客户维度看,本集团来自国内电信运营商客户的业务流程外判服务收入 达到人民币20,198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增长8.0%,占整体业务流程外判服务 收入的62.1%,较去年同期上升5.5个百分点;鉴於本集团主动控制国内非运营 商集团客户的商品分销业务,来自国内非运营商集团客户和海外客户的业务 流程外判服务的合计收入达到人民币12,335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减少13.8%, 占整体业务流程外判服务收入的37.9%,较去年同期下降5.5个百分点。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来自网络维护业务保持良好增长,实现收入人民币10,685 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增长9.5%,为整体经营收入增量中的第三大贡献业务, 这主要得益於本集团关注并把握国内电信运营商OPEX支出空间和持续的维护 外包需求。此外,本集团的商品分销收入为人民币10,479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 下降20.0%,这主要是由於本集团坚持有效益发展的原则,主动控制部份经营 效益偏低、风险较高的商品分销业务的发展。本集团新成立的中通服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供应链公司」)促进了供应链业务的良好发展,供应链业务实现收 入人民币7,209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增长12.7%。本集团来自通用设施管理服 务收入达到人民币4,160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增长10.4%,继续保持良好的增 长势头。 �C28�C 应用、内容及其他服务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来自应用、内容及其他服务的收入为人民币10,029百万元, 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8,737百万元增长14.8%。应用、内容及其他服务的收入 占经营收入的11.3%,较二零一五年的10.8%提升0.5个百分点。从应用、内容及 其他服务中的客户维度看,本集团来自国内电信运营商客户的应用、内容及 其他服务收入达到人民币4,859百万元,占整体应用、内容及其他服务收入的 48.4%,较去年同期下降2.8个百分点;来自国内非运营商集团客户和海外客户 的应用、内容及其他服务的合计收入达到人民币5,170百万元,占整体应用、内 容及其他服务收入的51.6%,较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继续坚持开放创新,积极把握国内「互联网+」和信息化建 设等机遇,加强整合资源,做好产品梳理,围绕行业应用、移动应用、云计算、 大数据、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持续推广相关优势产品与解决方案。本集团来 自国内电信运营商客户的应用、内容及其他服务收入较二零一五年增长8.7%, 来自国内非运营商集团客户和海外客户的应用、内容及其他服务的合计收入 快速增长,较二零一五年提升21.2%。随着本集团大力拓展国内非运营商集团 客户的业务,来自该客户的收入和增量贡献均超过了国内电信运营商客户。 经营成本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经营成本为人民币76,759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增长10.3%, 占经营收入的86.8%。 下表列示了二零一五年和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各项经营成本的金额和它们的变 化率: 2016 2015 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直接员工成本 8,316,693 8,731,020 �C4.7% 折旧及摊销 455,215 447,031 1.8% 材料成本 13 8,281,024 7,799,871 6.2% 商品分销直接成本 13 9,764,598 12,652,927 �C22.8% 分包成本 41,016,647 31,811,771 28.9% 经营租赁支出及其他成本 8,925,014 8,129,685 9.8% 经营成本合计 76,759,191 69,572,305 10.3% 13 自二零一六年起,本集团将业务流程外判服务中原电信服务与产品分销服务细分为供应 链业务和商品分销业务。相应地,原购买物料及电信产品成本被细分为材料成本及商品 分销直接成本。为方便比较,该两项成本的历史数据也相应拆分。 �C29�C 直接员工成本 二零一六年,直接员工成本为人民币8,317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8,731 百万元减少4.7%。直接员工成本占经营收入的9.4%,较二零一五年下降1.4个百 分点。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在业务量增长的情况下,始终坚持用工总量合理控制 政策,采取低端业务外包,降低用工成本,积极贯彻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 范派遣制用工,规避用工风险。 折旧及摊销 二零一六年,折旧及摊销为人民币455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447百万 元增长1.8%。折旧及摊销成本占经营收入的0.5%。 材料成本 二零一六年,材料成本为人民币8,281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7,800百万 元增长6.2%。材料成本占经营收入的9.4%,较二零一五年下降0.3个百分点。材 料成本的上升主要由於本集团基建工程以及系统集成业务的增加。 商品分销直接成本 二零一六年,商品分销直接成本为人民币9,764百万元,同比二零一五年的人民 币12,653百万元下降22.8%。商品分销直接成本占经营收入的11.0%,较二零一五 年下降4.6个百分点。商品分销直接成本大幅下降主要由於本集团有效控制部 份经营效益偏低、风险较大的商品分销业务的发展。 分包成本 二零一六年,分包成本为人民币41,017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31,812 百万元增长28.9%。分包成本占经营收入的46.4%,较二零一五年上升7.1个百分 点。分包成本的增量主要来自电信基建服务和网络维护业务。基於集团战略发 展以及对效率和效益的考虑,本集团继续聚焦高端业务,把部份低端业务予以 分包。此外,由於本集团今年电信基建业务增长较快,大力发展的网络维护业 务也有较好增长,上述劳动密集型业务的增长带来更多的分包需求,导致分包 成本增加。随着本集团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有效运用分包供应商可以帮助公司 更灵活地使用外部资源,同时也会导致分包成本有所增长。 经营租赁支出及其他成本 二零一六年,经营租赁支出及其他成本为人民币8,925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 人民币8,129百万元增长9.8%。经营租赁支出及其他成本占经营收入的10.1%, 较二零一五年提升0.1个百分点。 �C30�C 毛利润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实现毛利润人民币11,690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 11,388百万元增长2.7%,本集团二零一六年毛利率为13.2%,较二零一五年的 14.1%下降0.9个百分点。二零一六年,受部份业务服务单价下降、劳动力相关成 本上涨、开发新市场前期毛利率不高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本集团毛利率有所下 降。同时,本集团也努力优化业务和客户结构,控制成本,一定程度减轻了外 部环境因素对毛利率带来的影响。 销售、一般及管理费用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销售、一般及管理费用为人民币9,501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 的人民币9,306百万元增长2.1%。得益於业务发展的规模效应和有效的成本管 控,销售、一般及管理费用占经营收入的10.7%,较二零一五年下降0.8个百分点。 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财务费用为人民币46.7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51.4 百万元下降9.2%。得益於有效的资金集中管理,本集团在年内的负债水平有所 下降,降低了本集团的财务费用。 所得税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503百万元,实际税率为16.5%,较二零 一五年的17.3%下降0.8个百分点。本集团实际税率与法定税率间存在的差距主 要是本集团有部份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优惠及研发费用可在所得 税前加计扣除的政策优惠的影响。二零一六年,本集团部份子公司属高新技术 企业,可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所得税;部份西部企业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税 收优惠政策;除此类公司外,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国内子公司主要按25%的税 率缴纳所得税,本集团的海外子公司适用不同国家税率。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和每股基本盈利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2,536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 币2,334百万元增长8.6%。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占经营收入比重为2.9%,与二零 一五年持平。本公司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366元(2015年:人民币0.337元)。 �C31�C 资本开支 本集团对资本开支实行严格预算管理,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做出相应调整。二 零一六年资本开支为人民币721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712百万元增加 1.3%。二零一六年资本开支占经营收入比重为0.8%,较二零一五年下降0.1个百 分点。本集团的资本开支包括购买生产设备及工具、仪器仪表、生产及办公楼 宇、无形资产及其他经营资产。 现金流量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净现金为流入人民币3,712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 2,209百万元增加68.0%。於二零一六年末,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人 民币13,324百万元,其中人民币资金占92.8%。 下表列示本集团二零一五年和二零一六年的现金流情况: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净额 5,265,248 4,687,811 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 (604,352) (1,686,164) 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 (949,172) (792,83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 3,711,724 2,208,816 二零一六年,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5,265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 人民币4,688百万元增加人民币577百万元。经营现金流的增加主要是本集团坚 持价值引领,以考核为指引,加大对现金流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力度,在业务拓 展的同时开展行之有效的应收账款清理与回收。 二零一六年,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604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 人民币1,686百万元减少人民币1,082百万元,减少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月以上定 期存款。 二零一六年,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949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 人民币793百万元增加人民币156百万元,主要是因为向本公司股东派发股息的 增加。 营运资金 二零一六年底,本集团的营运资金(即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9,967 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17,580百万元增加人民币2,387百万元。营运资 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业务规模增长以及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带动了现 金的增加。 �C32�C 债务 二零一六年底,本集团总债务为人民币758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底的人民币 861百万元减少人民币103百万元。总债务中绝大部份为以美元为单位的借款, 其中人民币借款占1.8%,美元借款占98.2%;固定利率借款占8.2%,浮动利率借 款占91.8%。 二零一六年底,本集团的债务资本比 14 为2.8%,较二零一五年底的3.4%下降0.6 个百分点。 合约承诺 下表列出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约承诺: 2021年 总额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及以後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短期贷款 46,697 46,697 �C �C �C �C 长期贷款 17,343 �C 17,343 �C �C �C 可转换优先股及优先股 693,700 �C �C �C �C 693,700 经营租赁承担 851,281 347,316 182,691 96,794 68,330 156,150 已订约但未执行资本承担 347,842 347,842 �C �C �C �C 合约承诺总额 1,956,863 741,855 200,034 96,794 68,330 849,850 汇率 本集团绝大部份经营收入及开支以人民币计算。於二零一六年底,本集团外币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占本集团全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的7.2%,其中美 元和港币分别占本集团全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的3.7%和1.2%。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各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 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14 债务资本比指年末付息债总额除以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与付息债之和。 �C33�C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经与管理层人员及本公司的国际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 行共同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惯例,并已就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内部监 控及财务报告事宜,包括审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报告进行讨论。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作为一家於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并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 的公司,本公司一方面遵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两地适用的法律法 规和监管要求作为公司企业管治的基本指引。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内,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中《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 遵守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标准守则」)以规范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证券交易。经本公司作出特定查 询後,各董事及监事均确认於本年度内就本公司证券之交易已遵守标准守则。 暂停过户 1.股东周年大会 为确定有权出席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召开的股东周年大 会(「股东周年大会」)的H股股东名单,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 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期间 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股股东如欲出席股东周年大会,须於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股票连同股份过 户文件一并送交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 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铺。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 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是 次股东周年大会。 �C34�C 2.建议之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 董事会建议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 民币0.1098元及特别股息每股人民币0.0220元,合计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 0.1318元(税前)。有关股息的方案将呈交予股东周年大会予以审议。如该 股息藉股东通过议案而予以宣派,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将支付予於二零 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本公司将於二零 一七年七月六日(星期四)至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星期二)(首尾两天包 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司H股股东如欲获派发末期股 息及特别股息,而尚未登记过户文件,须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星期三) 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香港中央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铺。 股息将以人民币计值及宣派。本公司内资股股东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股票(「港股通」)的 股东(包括企业和个人)(「港股通股东」)的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而本公司 港股通股东以外的H股股东的股息则将以港元支付。相关折算汇率按股东 周年大会批准宣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 币平均中间价计算。港股通股东股权登记日时间安排与本公司H股股东一 致。建议股息经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後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星期 五)前後支付。 本公司将向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星期二)名列於H股股东名册上的境 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和境外居民个人股东,按照以下有关规定代扣代缴所 得税: 就本公司之境外居民个人股东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税务 总局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致香港税务局的函件,如取得股息的H股 个人股东为香港或澳门居民或其他与中国签订10%股息税率之协议国家 居民,本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派发股息时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取得股息的H股个人股东为低於10%税率之协议国家居民,本公 司派发股息时应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本公司可按规定, �C35�C 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待遇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後,对多扣缴 税款予以退还。取得股息的H股个人股东为高於10%但低於20%税率的协议 国家居民,本公司派发股息时应按协议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无需办 理申请事宜。取得股息的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无税收协议国家居民及其 他情况,本公司派发股息时应按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就本公司之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而言(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 司,法团代理人或受托人,或其他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的组织及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在股息派发时须为境 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 就本公司之港股通股东而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港股通股东名义持 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股息,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股息发放至相关 港股通股东。根据《关於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及《关於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 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 港股通投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本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在香港 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比照个人投资者徵税。本公司 对港股通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 报缴纳。 倘本公司H股股东对上述安排有任何疑问,可向彼等之税务顾问谘询有关 拥有及处置本公司H股所涉及之中国内地、香港及其他国家(地区)税务影 响之意见。 �C36�C 年度报告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将於稍後时间发送予股东并在联 交所的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的网站(www.chinaccs.com.hk)上登载。 前瞻性陈述 本公司希望就以上的某些陈述的前瞻性提醒读者。上述前瞻性陈述会受到各 种不受本公司控制的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假设等的影响。这些潜在的风险及不 确定因素包括:中国电信行业的增长情况、监管环境的变化及我们能否成功地 执行我们的业务策略。此外,上述前瞻性表述反映本公司目前对未来事件的 看法,但非对将来表现的保证。我们将不会更新这些前瞻性表述。基於各种因 素,本公司实际业绩可能与前瞻性表述所述存在重大的差异。 中国北京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刊发之日,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孙康敏先生、司芙蓉先生及侯锐女士; 非执行董事为李正茂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赵纯均先生、萧伟强先生、吕廷杰 先生、吴太石先生及刘林飞先生。 �C37�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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