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91)
关於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今天注意到部分媒体发布的有关「中
国国资委要求中国神华与大唐发电讨论合并可能性」的报道。经与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沟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表示未接到消息。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承董事会命
应学军
公司秘书
中国,北京,2017年3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为:
陈进行、刘传东、王欣、梁永磐、应学军、朱绍文、曹欣、赵献国、刘海峡、
关天罡、刘吉臻*、冯根福*、罗仲伟*、刘�核�*、姜付秀*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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