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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fengGroup Limited
阜丰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46)
授出购股权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7.06A条
刊发。阜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日,本公司议决根据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日采纳之首次
公开招股後购股权计划授出可认购本公司每股面值0.1港元普通股(「股份」)之
300,000份购股权(「购股权」),惟须待承授人(本公司雇员)接纳後方可作实。已
授出购股权之详情载述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已授出购股权之行使价: 各份购股权赋予购股权持有人权利於购股权获
行使时按行使价每股股份3.82港元认购一股股
份
已授出购股权数目: 300,000份购股权
股份於授出日期之收市价: 每股股份3.81港元(附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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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股权之有效期: 购股权可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起满两年
当日起计四年内行使,惟承授人有权认购之股
份数目最多不得超过(a)该四年期间之首年内购
股权涉及股份总数之25%;(b)该四年期间之第
二年内购股权涉及股份总数(须计及上一年因
行使购股权而被认购之股份)之50%;(c)该四年
期间之第三年内购股权涉及股份总数(须计及
上两年因行使购股权而被认购之股份)之75%;
及(d)该四年期间最後一年内购股权(以过去三
年未获悉数行使之购股权为限)涉及之股份总
数。
购股权承授人并非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任何彼等之联系
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
附注:行使价高於下列三项之最高者:(i)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即授出日期)於联交所
刊发每日报价表所列收市价每股股份3.81港元;(ii)紧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前五
个营业日於联交所刊发每日报价表所列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3.70港元;及(iii)股份面
值。
承董事会命
阜丰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李学纯
中国山东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李学纯先生、徐国华先生、李德衡先生及
李广玉先生;而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孙玉国先生、齐庆中先生及郑豫女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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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出購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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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丰集团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