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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AITE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国赛特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3)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陆志成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17年1月3日起生效。
委任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陆志成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17年1月3日起生效。
兹提述中国赛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6年12月13日发布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马振峰先生辞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16年12月13日起生效。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继马振峰先生辞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後,陆志成先生(「陆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7年1月3日起生效。
陆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陆志成先生(「陆先生」),47岁,於一九九三年毕业於香港城市大学,获颁会计学学士学位。陆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陆先生(i)自二零一四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出任万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前称泰盛国际(控股)有限 �C1�C
公司)(股份代号:8103)执行董事;(ii)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八月出任互娱中国文化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前称中国手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81)独立非执行董事;(iii)自二零一四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出任大丰港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310);(iv)自二零一五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出任讯智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前称千里眼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51)独立非执行董事;及(v)自二零一二年一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出任丝路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50)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且上述各公司之股份均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
现时拟定,陆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一份委聘书,初步任期为一年,由2017年1月3日起始 计,至下届公司股东大会止,届时将符合资格於会上膺选连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陆先生须最少每三年轮席退任一次及於本公司周年大会上重选。在不违反公司组织章程的情况下,委任期可由陆先生或公司的任何一方提前不少於一个月的时间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根据委聘书,陆先生将收取每年港币240,000元及董事会全权酌情认为合适的其他附带福利。
陆先生的薪酬已由本公司的薪酬委员会检讨,并由董事会参照现行市况、陆先生的资
历、经验、於本公司的职责及责任而决定。陆先生的薪酬有待董事会根据在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赋予的权力不时检讨。
於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陆先生确认(i)彼与本公司之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ii)彼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iii)彼并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及(iv)彼於过往三年并无在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陆先生已确认并不知悉有关彼委任之任何其他事宜需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且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规定作出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陆先生加入董事会。
委任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继马振峰先生辞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後,陆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17年1月3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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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此提述,该公告提及本公司因马振峰先生之辞任而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第3.11、3.23及3.27条之规定。於陆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目及资格及董事会之组成,以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之成员均符合上市规则第3.11、3.23及3.27条之规定。
承董事会命
中国赛特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蒋建强
香港,2017年1月3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蒋建强先生、邵小强先生及徐芳华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家明先生、陈铁钢先生及陆志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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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審核委員會主席及薪酬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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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赛特
2017-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