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PCCWLimited
电讯盈科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08)
香港电讯信托与香港电讯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
电讯盈科有限公司(「本公司」)知悉香港电讯管理有限公司(以其作为香港电讯
信托托管人-经理身份)与香港电讯有限公司(「香港电讯」)於今天发表的公告
(www.hkt.com/ir),内容关於香港电讯信托与香港电讯连同香港电讯的附属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本公司确认现时持有香港电讯
信托与香港电讯已发行股份合订单位总数约百分之六十三点零七。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
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承董事会命
电讯盈科有限公司
集团法律事务总监兼公司秘书
麦洁贞
香港,2017年1月13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李泽楷(主席);施立伟(集团董事总经理);许汉卿(集团财务总裁)及李智康
非执行董事
霍德爵士,KBE
,LV
O;谢仕荣,GBS;陆益民(副主席);李福申;张钧安及卫哲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国宝爵士,
GBM,GBS,OBE,JP
;麦雅文;黄惠君;BryceWayneLee;LarsEricNilsRodert及
DavidChristopherCh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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