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SincoPharmaceuticalsHoldingsLimited
兴科蓉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33)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兴科蓉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报告期」)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与2015
年相比,本集团预期於报告期录得溢利大幅下跌约人民币50.0百万元。有关跌
幅乃主要由於:
(i)人血白蛋白注射液的供应暂时延迟,故本集团预期录得销售量及收益大
幅下跌;同时,人民币兑美元贬值引致采购成本大幅增加。受上述两项原
因所影响,本集团的毛利预期於报告期减少约人民币48.0百万元;及
(ii)因应医药政策及市场变化,本集团已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加强内部营销团
队的专业建设并完善营销网络。本集团亦积极考察及物色在中国医药市
场具备高增长潜力的产品。因此,本集团预期员工成本、市场推广开支及
中介专业服务费用较2015年录得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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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正在落实本集团於报告期的业绩。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为董事会参考
目前所得最新资料的初步评估,并未由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可能有所变
动。报告期的实际业绩或有别於本公告所披露者。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
请细阅报告期的业绩公告,而业绩公告预期将於2017年3月公布。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兴科蓉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黄祥彬
香港,2017年1月2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黄祥彬先生及张志杰女士,及本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为邹小磊先生、汪晴先生及刘文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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