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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MEDICALTECHNOLOGYLIMITED
美加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76)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按照就董事会现时所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尽管二零一六年上半年(即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拥 有人应占溢利为9,500,000港元,然而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亏损。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 30,600,000港元比较,会出现约一半左右之温和减幅。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本公布乃美加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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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按照就本集团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所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尽管二零一六年上半年(即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9,500,000港元,然而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亏损。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30,600,000港元比较,会出现约一半左右之温和减幅,并为终止经营电子制造服务业务所产生之额外开支及购股权开支被义齿业务产生之溢利所抵销之综合影响。
本公布所载资料仅基於本集团管理层就本集团之初步管理账目及现时所得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上述资料均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经过进一步内部审阅後可能会有调整。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美加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主席
罗军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布刊登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罗军先生(主席)、武天逾先生(行政总裁)及吴晓林先生;两名非执行董事姜峰博士及许昊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彦文博士、宋群先生及郭培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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