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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华集团有限公司
*
PYICorporationLimited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98)
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
而作出之公告及恢复买卖
保华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部消息条文(按上市规则之定义)而作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已接获德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德祥企业」)(其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通知,其已申请自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时正起暂停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买卖德祥企业之股份,以待刊发一份有关德祥企业内幕消息及根据香港收购及合并守则而作出之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之股份已於2017年1月24日上午9时30分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本公司之股份自2017年1月24日下午1时正起在联交所恢复买卖。
承董事局命
保华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成安威
香港,2017年1月24日
*仅供识别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局成员如下:
刘高原先生 :主席兼总裁
陈耀麟先生 :非执行董事
陈树坚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丽坚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莫一帆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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