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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nviro Energ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环 能 国 际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1102)
董事调任
环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 本集团」) 董事会 ( 「 董事
会」) 欣然宣布,浦巍先生 ( 「 浦先生」) 已由本公司之首席营运官调任为本公司之联
席总裁,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 「 调任」) 。
於调任後,浦先生连同现任行政总裁张元清先生 ( 「 张先生」) 将出任本公司之联席
总裁,共同负责本集团之整体业务发展、营运及管理。浦先生及张先生将继续留
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
浦先生之履历载列如下:
浦先生,42岁,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加盟本集团,出任本集团执行董事兼首
席营运官职务。彼毕业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吉林大学,主修行政管理。浦
先生於中国房地产及能源相关公司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浦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於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
任任何董事职务。
於本公布日期,浦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所赋予之涵义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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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公布日期,除所披露者外,浦先生 (i) 并无於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
他职位;及(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 定义见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 上市规则」)) 或控股股东 ( 定义见上市规则) 概无关系。
浦先生与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订立一份服务合约。该服务合约并无订定其具体服
务年期。浦先生之服务年期将持续有效直至(i)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三个月之事
先书面通知;或(ii)由於浦先生未能取得香港法例所规定赴港就业之一切所需许可
证予以终止为止。浦先生之董事职务将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膺
选连任。根据浦先生之服务合约,彼可享有的酬金为每年1,170,000港元,有关酬
金乃由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 「 薪酬委员会」) 根据浦先生之资历、经验、其所承担
之职责水平及现行市况後建议,并经由董事会批准。浦先生亦可收取由薪酬委员
会及董事会经考虑本公司及其表现而厘定之酌情花红或其他福利。浦先生之酬金
将由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每年检讨。
浦先生已确认,除上文披露者外,并无有关其获委任之其他资料须予披露,亦无
涉及任何其他事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之规定须予披
露;及概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欢迎浦先生出任本集团新职位。
承董事会命
环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联席总裁
张元清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五名执行董事:孙粗洪先生( 主席) 、张元清先生
( 联席总裁) 、浦巍先生 ( 联席总裁) 、黎明伟先生及祝立家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蔡大维先生、蒋斌先生及梁碧霞女士。
本公布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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