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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ER GROUP HOLDINGS LIMITED
盈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86)
(1)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及
(2)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3.21条以及
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5.1条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欣然宣布,周伟兴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由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3.21条以及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5.1
条
委任周先生後,本公司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大部分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3.21条以及上 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5.1条项下之规定。
* 仅供识别
―1―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盈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各自为一名「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周伟兴先生(「周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由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周先生,现年50岁,现时担任汇嘉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
号:428))之主席、执行董事、投资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周先生为澳洲公共会计
师协会之资深会员、英国财务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英国特许证券与投资协会之特许会员和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之会员。彼拥有香港城市大学工商数量分析学士学位、专业会计学深造证书及金融学硕士学位。彼亦拥有澳洲南格斯大学专业会计硕士学位。由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周先生曾为开明投资有限公司(一间於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768))之 主 席 及 执 行董事。加入开明投资有限公司前,彼在银行、金融及财富管理领域拥有超过十八年经验及在不同的国际金融机构居高级职位,其中包括美国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及美林(亚太)有限公司。
周先生获委任固定任期一年两个月,彼须按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所订定轮值退任、重选及受限於其他相关条文。周先生与本公司已订立委任函,周先生之年薪将为180,000港元,金额由董事会参考现行市况、其职务及责任後厘定。
於本公告日期,周先生(i)并无於本公司股份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所界定之任何权益;(ii)并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及(iii)并无
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周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於在香港或海外之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周先生确认,彼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准则。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周先
生之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
至(v)条须予以披露,亦概无有关委任周先生之其他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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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谨此欢迎周先生获委任加入董事会。
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3.21条以及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5.1条
委任周先生後,本公司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大部分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3.21条以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5.1条项下之规定。
承董事会命
盈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朱晓军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朱晓军先生 何诚颖博士
康建明先生 赵�f女士
蔡佳樱女士 周伟兴先生
殷菀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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