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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TONTINE WINESGROUP LIMITED
中国通天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9)
更换独立非执行董事
概要
董事会谨此宣布,以下事项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薛伟健先生已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不再担任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及薪
酬委员会主席;及
-林晓波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亦将担任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及薪酬委员会主席。
中国通天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
事会」)宣布董事会成员之以下变动。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薛伟健先生(「薛先生」)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起已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原因为彼希望为其个人事务及承担投入更多时间。於辞任 後,薛先生不再担任董
事会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席。
薛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分歧。董事会及薛先生亦确认,概 无有关薛先生辞任之
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薛先生於彼服务期间对本集团所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晓波先 生(「 林先生 」)自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起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於获委任後,林先生亦将担任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席。
林先生,40岁,於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毕业於香港理工大学,并取得会计学学士学 位。
彼亦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计师、特许金融
分析师协会特许金融分析师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会
员。
林先生於财务及会计领域拥有超过16年经验。彼自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起担任利海资
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 0 1 9 5 )之 副总裁及首席财务官。林先生亦担任中奥
到家集团有限公 司(股份代号:1538)之非执行董事、江南布衣有限公司(股份代 号:
3306)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迪诺斯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52)之独立
非执行董事。彼曾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期间担任日成控股有限公
司(股份代号:0370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於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二零一四年二月期
间担任国锐地产有限公司(股份代 号:0010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先生已与本公司签订委任函,据 此,彼同意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初始任期
为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起两年,除 非根据委任函条款予以终止,否 则可自其当
时之委任期届满起自动续期一年。林先生亦须根据本公司细则轮值退任及重选连 任。
林先生可享有董事酬金每年180,000港元及董事会可能不时酌情厘定之有关其他福
利。林先生之酬金水平乃由董事会经参考其经 验、资历、於本集团之职责及现行市场
状况而厘定。
林先生之独立性
於本公布日 期,除彼於本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上文所披露者外,林先生:
(i) 概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
(ii) 於过去三年概无担任香港或海外任何上市公众公司之董事;
(iii) 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及
(iv) 概无直接或间接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於本公司任何股
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董事会概不知悉任何有关委任林先生之事宜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段之规定予以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
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林先生加入董事会。
承董事会命
中国通天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王光远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王光远先生、张和彬先生及王丽娟女士,而 本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晓波先生、黎志强先生及杨强先 生。
更換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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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天酒业
201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