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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GLIMITED
五矿资源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1208)
(澳洲交易所股份代号:MMG)
(1)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的辞职及顾问协议
(2)执行董事的重新指派及行政总裁的委任
(3)非执行董事兼董事长的委任
(4)董事委员会成员的辞职及委任
董事会公布,AndrewGordon Michelmore先生已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的职务,该
辞职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Michelmore先生将作为一名雇员继续在本公司任职至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并於该日从本公司退休。Michelmore先生及本公司已同意,Michelmore先生退休後将继续向本公司提供顾问服务。
焦健先生已被重新指派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并被委任为本公司的行政总裁,该指派及委任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焦先生亦辞去本公司董事长的职务,该辞职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董事会还公布,国文清先生和张树强先生已被委任为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该委任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国先生同时获委任为本公司的董事长,该委任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因焦先生被重新指派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并被委任为本公司的行政总裁,焦先生已辞去在本公司董事委员会中的所有任职。焦先生担任的管治及提名委员会主席一职已由梁卓恩先生接替,高晓宇先生已被委任为管治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焦先生担任的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一职已由张先生接替。焦先生担任的本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一职已由贝克伟教授接替。另外,张先生已被委任为审核委员会的成员。上述董事委员会的变动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的辞职及顾问协议
兹提述五矿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的关於Andrew Gordon
Michelmore先生(Michelmore先生)拟退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之公布。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Michelmore先生已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的职务,该辞职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Michelmore先生将作为一名雇员继续在本公司任职至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并於该日从本公司退休。 Michelmore先生在四个不同的公司担任行政总裁长达14年之久,准备结束全职行政任职生涯。
Michelmore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不存在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与其辞职有关的事项。
Michelmore先生及本公司已同意,Michelmore先生在退休後将继续向本公司提供顾问服务及高层战略谘询。Michelmore先生与本公司将订立一份顾问协议,根据协议,Michelmore先生提供的顾问服务将从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起生效。顾问协议的条款经本公司与Michelmore先生之间进行公平协商後达成。顾问协议构成完全豁免关连交易。
重新指派执行董事及委任行政总裁
董事会亦宣布原非执行董事焦健先生(焦先生)获重新指派为执行董事,并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焦先生亦辞去本公司董事长的职务,该辞职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焦先生,48岁,於二零一四年八月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自二零一五年起担任本公司管治及提名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以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
焦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前,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彼亦担任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包括MMGSouthAmericaManagementCoLtd。焦先生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获委任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五矿)副总经理,於二零一六年二月获委任为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五矿有色)董事长,於二零一六年八月获委任为中国五矿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彼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起为五矿有色董事。焦先生自二零一零年七月起担任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有色)董事。
焦先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开大学国际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加拿大圣玛丽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於国际贸易、投资及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焦先生於一九九二年加入中国五矿及其附属公司。彼於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零年五月期间担任五矿有色副总经理。焦先生於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期间担任五矿有色总经理。彼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及一月期间分别担任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五矿有色控股)的董事及总经理。焦先生於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及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期间分别为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董事长。彼亦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八月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期间分别为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焦先生亦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期间及二零一二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期间分别为爱邦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及Top Create ResourcesLimited董事。彼於二零一六年七月辞任CopperPartnersInvestmentCo.,Ltd董事长。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彼获重新指派为执行董事及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之日前过去三年,焦先生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位。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此前并无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亦无任何关系。於本公布日期,焦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焦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未确定期限的行政服务合同,自彼获重新指派为执行董事及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之日起生效。焦先生将受限於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中有关轮值退任及重选之规定。
焦先生获重新指派为执行董事及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通过协议落实,该协议取代彼与本公司之间此前达成的所有协议。该协议将持续有效,直至:(a)本公司通过提前不少於12个月向焦先生作出书面通知终止该协议;或(b)焦先生通过提前不少於6个月作出书面通知终止该协议。
根据焦先生与本公司的雇佣合同,焦先生每年有权获得总额为220万澳元(相等於约1,298万港元)的固定薪酬。此外,焦先生亦有权:(i)每年获得最高为其固定薪酬总额150%的现金红利作为短期奖励;以及(ii)参与本公司现行的长期业绩奖励计划,奖励以现金、购股权及/或业绩股份的形式授予,价值最高为其固定薪酬总额的150%。固定薪酬总额、参与本公司长期业绩奖励计划的最高限额以及业绩标准的确定和评估须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进行年度评估并由其决定。
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的薪酬是参照该董事对本公司所负职责以及通行的市场条件和惯例确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关於焦先生的重新指派及委任事宜并无任何其他事项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敦请本公司股东留意。
委任非执行董事及董事长
董事会宣布国文清先生(国先生)和张树强先生(张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国先生同时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国文清先生
国先生,现年52岁,自二零一六年五月和二零一五年四月起分别担任中国五矿董事、总经理和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冶集团)(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长。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二年,历任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河北省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河北省港航管理局局长。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八年,任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任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冶)董事和中冶集团董事。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任中冶集团副董事长及总经理。二零一三年九月起,任中国中冶董事长。二零一四年八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任中冶集团董事长及总经理。
国先生毕业於河北科技大学,获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同时持有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除上文披露者外,国先生在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和董事长之日前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除上文披露者外,彼此前并无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亦无任何关系。於本公布日期,国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国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协议,期限为自其获委任之日起三年,且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其须在获委任後的本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上辞职後重新选举。
国先生决定放弃收取董事袍金。
除上文披露者外,并无有关国先生获委任的任何其他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
13.51(2)(v)条须予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敦请本公司股东留意。
张树强先生
张先生,现年50岁,现任中国五矿财务部总经理。
张先生自一九八七年起在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担任财务会计,由此开启职业生涯。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零年,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财务部助理总经理。曾任五矿有色财务部助理总经理(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零三年三月)和副总经理(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零五年十月)。二零零五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任中国五矿财务总部副总经理。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五矿有色和五矿有色控股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中国五矿财务总部代理常务副总经理。自二零一六年一月起,任中国五矿财务总部总经理。
张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八月获委任为中国五矿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於二零一六年六月获委任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获委任为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自二零一六年二月起任五矿有色和五矿有色控股董事,目前还担任中国五矿集团多间附属公司董事。张先生曾於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副董事长和董事,并於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任湖南有色董事。
张先生毕业於浙江冶金经济专科学校财务与会计专业,还获得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除上文披露者外,张先生在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日前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除上文披露者外,彼此前并无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亦无任何关系。於本公布日期,张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张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协议,期限为自其获委任之日起三年,且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其须在获委任後的本公司下一次股东周年大会上辞职後重新选举。
因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根据应付给董事的标准酬金,张先生将每年获得董事袍金
200,000澳元(相等於约1,180,000港元)。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是参照该董事对本公司所负职责以及通行之市场条件和惯例确定。
并无有关张先生获委任的任何其他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敦请本公司股东留意。
董事委员会成员的辞职及委任
由於被重新指派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并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焦先生已辞去其在本公司董事委员会之全部任职。
焦先生所担任管治及提名委员会主席一职由梁卓恩先生接替,同时委任高晓宇先生为管治及提名委员会成员。焦先生所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一职由张先生接替。焦先生所担任本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一职由贝克伟教授接替。此外,张先生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董事委员会之相关变更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董事会在此由衷感谢Michelmore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宝贵贡献,并热烈欢迎国先生和张先生加入董事会。
除非另有�h明,否则本公布中采用的澳元兑港元汇率为1.00澳元=5.9港元,仅供说明用途。
并未声明或保证可以按该汇率购买或出售澳元或港元。
承董事会命
五矿资源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焦健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执行董事焦健先生和徐基清先生;三名非执行董事高晓宇先生、国文清先生(董事长)和张树强先生;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PeterWilliamCassidy博士、梁卓恩先生、JenniferAnneSeabrook女士和贝克伟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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