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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idland IC&I Limited
美联工商�m有限公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59)
寄发通函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寄发通函
兹提述MidlandIC&ILimited美联工商�m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刊发日期为二零
一七年一月十日、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及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的公告,以及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的通函(「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股
东特别大会通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
涵义。
董事会宣布,载有(其中包括)(i)收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的进一步资
料;(ii)目标公司的会计师报告;(iii)经扩大集团的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iv)
该物业的估值报告;(v)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推荐建议;(vi)独立财务顾问对有关
收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条款的意见;(vii)根据上市规则规定须载入
通函的其他资料;及(vi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本公司之委任代表表格的通函将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寄发予股东。
股东特别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德辅
道中19号环球大厦25楼2505-8室举行,有关详情载於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通函。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於该日不会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填妥的过
户表格连同相关股票,最迟须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
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香港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
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以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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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作出投票决定前务请细阅通函,尤其是通函所载独立
董事委员会之推荐建议函件及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函件。
完成须待通函所载之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获豁免,倘适用)後,方可作实。因此,
收购事项可能不一定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或
其他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倘彼等对本身的状况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
应谘询彼等的专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MidlandIC&ILimited
美联工商�m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梅雅美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执行董事黄静怡女士及黄汉成先生;三名非
执行董事简松年先生、邓美梨女士及曾令嘉先生(诸国辉先生为其替代董事);及三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英永祥先生、沙豹先生及何君达先生。
*仅供识别
�C2�C
寄發通函及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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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工商铺
2017-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