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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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Enerchina Holdings Limited
威华达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22)
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股份获发
一股供股股份之基准进行供股
就包销协议延长最後截止日期
兹提述威华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6年11月30日、2017年1月
11日及2017年2月14日之各份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建议本公司按於记录
日期每持有两股股份获发一股供股股份之基准进行供股(「供股」)。除非另有订
明,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日期为2017年2月14日之公告所载列经修订预期时间表,终止包销协议及供
股成为无条件之最後时限订为2017年3月7日。就此,本公司与包销商已订立日期
为2017年2月16日(於交易时段後)之补充协议,藉以将最後截止日期由2017年2月
28日延长至2017年3月31日或本公司与包销商书面议定之相关其他日期。董事会
认为,延长最後截止日期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除前述修订者外,该协
议将持续维持十足效力及作用。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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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倘彼等对本身之状况有任何疑
问,务请谘询彼等之专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威华达控股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沈庆祥
香港,2017年2月16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以下董事: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巍先生(主席) 张荣平先生
周志华先生 崔格鸣先生
沈庆祥先生(行政总裁) 马嘉祺先生
邓锐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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