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晚,太平洋(601099.SH)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云南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成为2023年“吃”到第一份罚单的券商。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违规产品曾因相关方违约而陷入诉讼纠纷,一度“踩雷”。
此前,太平洋曾发布公告称,其管理的“太平洋证券宁静12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丰控股”)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但遭到了后者的违约。2020年4月,太平洋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当时裁决判定贤丰控股应向太平洋返还融资本金1.96亿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但贤丰控股并未按时履行裁决内容。
2021年10月,太平洋与浙商资管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贤丰控股债权转让给浙商资管。2022年8月,太平洋发布公告称,近日已收到浙商资管支付的受让款。
看似此案完结,却没想到引来了监管机构的关注。云南证监局通过相关协议、资金流水等证据查明,太平洋在产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违规增持该产品规模,决定对太平洋采取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3个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太平洋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作出处分相关责任人员的决定。
据时代财经了解,太平洋的资产管理业务属于其业务板块内最有潜力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