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告 的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Rundong Auto Group Limited
中 国 润 东 汽 车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1365)
更改公司名称
及
更改股份简称
兹提述中国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前称 「中国绿地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本
公司」 ) 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的通函 ( 「通函」 ) 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
一月二十日及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 ( 其中包括 ) 更改公司名称。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香港公司注册处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发出注册非香港公司变
更 名 称 注 册 证 明 书, 确 认 根 据 香 港 法 例 第 622章《公 司 条 例》第 16部 於 香 港 注 册 的
新名称为 「 China Rundong Auto Group Limited」 ,又名为 「中国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
司」。
董 事 会 亦 谨 此 宣 布 , 於 联 交 所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英 文 及 中 文 股 份 简 称 将 由
「 GREENLAND RD」更 改 为「 RUNDONG AUTO」及 由「绿 地 润 东」更 改 为「润 东 汽
车」 , 自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上 午 九 时 正 起 生 效 。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代 号「 1365」
则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中国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杨鹏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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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杨鹏先生、柳东雳先生、赵忠阶先生及刘健先生;非
执行董事为燕苏建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彭真怀先生、Mei Jianping先生、李
港卫先生及肖政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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