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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CHINAFINANCIALINTERNATIONALINVESTMENTSLIMITED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迁册往百慕达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21)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 司(「本公司」)董 事(「董事」)会(「董 事会」)欣然宣布本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 核中期业绩如下: 中期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5 12,312 429 其他收入及收益 5 3,118 5,006 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净变动 6 (58,436) (150,960)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 �C (721) 融资成本 7 (1,597) (4,471) 行政开支 (27,910) (9,182)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溢利�u(亏损) 111 (16) 除税前亏损 8 (72,402) (159,915) 税项 9 (949) 1,651 本期间亏损 (73,351) (158,264)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其他全面收益 於其後期间将重新分类至损益之 其他全面收 益: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 (45,392) (73,130) 就计入损益的亏损重新分类调整 -减值亏损 �C 721 所得税之影响 116 1,802 (45,276) (70,607) 换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额 (10,061) (6,513) 於其後期间将重新分类至损益之 其他全面收益净额 (55,337) (77,120) 本期间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税项) (55,337) (77,120) 本期间全面收益总额 (128,688) (235,384) 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基本 11(a) 港币(0.67)仙 港币(2.41)仙 -摊薄 11(b) 港币(0.67)仙 港币(2.41)仙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六月 三十一日 三十日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 业、厂房及设备 1,479 1,864 於一间联营公司的投资 464 353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278,223 323,615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849,742 276,418 总非流动资产 1,129,908 602,250 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263,483 180,831 预付款 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1,348 415,1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2,580 657,542 总流动资产 597,411 1,253,516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负债 1,526 2,370 应付一间关连公司款项 342 �C 应付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146 80 应付税项 4,980 4,200 总流动负债 6,994 6,650 流动资产净值 590,417 1,246,86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720,325 1,849,116 非流动负债 计息贷款 62,987 62,974 递延税项负债 938 1,054 63,925 64,028 资产净值 1,656,400 1,785,088 权益 股本 109,717 109,717 储备 1,546,683 1,675,371 总权益 1,656,400 1,785,088 每股资产净值 12 港币15.10仙 港币16.27仙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 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 师公 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 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 期财务报告(「香 港会计准则第34 号」)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6之适用披露规定而编 制。该等中期简明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惟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 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该等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均以港币(「港 币」)列 账,而除另有注明者外,所 有数值均调整至最接近千位。 该等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所规定之所有资料及披露,且 应与本集团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编制之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 读。 2.1 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更 编制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纳之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 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纳者一 致,惟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采纳以下经修订准则除 外: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采纳上述经修订准则对本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财务影响。 2.2 已颁布但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於本中期财务资料中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新 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中,以 下准则预期将於生效後与本公司财务报表有关: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2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2 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2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 2 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3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1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1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董事正评估该等新订准则及修订之影响。直至目前为止,董事认为,除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6号 外,该等新订准则及修订应不会 对本集团之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 响。 3. 经营分部资料 管理层已根据为作投资决定而由其审阅之报告厘定经营分部。该 等分部乃基於以下本集团投 资之相关业务以及投资之分类: a) 小额贷款服务 b) 房地产及天然气 c) 於固定收益金融资产之投资 d) 其 他(包括担保服务、投 资及管理谘询服务及其他业务) 管理层分别监察本集团各经营分部之业绩以作出有关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之决定。 分部业绩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房地产及 於固定收益金融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小额贷款服务 天然气 资产之投资 其他 总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分部业绩 15,261 (68,167) 8,506 (1,724) (46,124)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之溢利 111 未分配收入及收益 3,118 未分配开支 (29,507) 除税前亏损 (72,402) 所得税开支 (949) 本期间亏损 (73,351)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分部业绩 (80,443) (59,021) �C (11,788) (151,252)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之亏损 (16) 未分配收入及收益 5,006 未分配开支 (13,653) 除税前亏损 (159,915) 所得税抵免 1,651 本期间亏损 (158,264) 分部业绩指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未变现净亏损、可 供出售之金融资产之减值亏 损及来自上市及非上市投资之相应股息收入及利息收入,而 并无分配中央行政开支及向投资 经理支付的费用。 分部资产 本集团资产按可报告分部分析如下: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六月 三十一日 三十日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小额贷款服务 314,635 296,283 房地产及天然气 442,461 407,128 於固定收益金融资产之投资 559,787 �C 其他 74,565 77,453 分部资产总计 1,391,448 780,864 未分配资产 335,871 1,074,902 1,727,319 1,855,766 就监察分部表现及分部间分配资源而言,全部资产分配至可报告分部,惟物业、厂房及设备、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 资、预付款项、按 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除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之全部负债均为未分配负 债。 鉴於本集团之经营属投资控股性质,故 本集团并无厘定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4. 投资之(亏损)�u收益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上市证券 非上市投资 总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计入损 益: 未变现亏损: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46,518) (11,918) (58,436) 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其他全面收益」): 未变现(亏损)�u收 益: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51,090) 5,698 (45,392) 本期间亏损总额 (97,608) (6,220) (103,828)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计入损 益: 未变现亏损: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64,340) (86,620) (150,960) 减值亏 损: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C (721) (721) 计入损益之亏损总额 (64,340) (87,341) (151,681) 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未变现亏损: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C (73,130) (73,130) 重新分类减值亏 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C 721 721 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亏损总额 �C (72,409) (72,409) 本期间亏损总额 (64,340) (159,750) (224,090) 5. 收 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 入、其他收入及收益之分析如下: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上市投资之股息收入 1,723 �C 非上市投资之股息收入 �C 429 非上市投资之利息收入 10,589 �C 12,312 429 其他收入及收益 银行利息收入 3,118 1,994 汇兑收益 �C 3,012 3,118 5,006 6. 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净变动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的未变现净亏损 58,436 150,960 7.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之分析如下: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须於五年内全数偿还之可换股债券之利息 �C 419 其他贷款之利息 1,597 4,052 1,597 4,471 8. 除税前亏损 本集团的除税前亏损已扣除以下各 项: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托管费用 98 76 折旧 316 24 投资管理费 918 496 与物业有关之营业租约最低付款 1,210 712 员工成 本(包括董事酬金 ): 薪 金、工资及实物福利 11,253 4,081 退休计划供款 82 52 以权益支付之购股权开支 �C 440 9. 税项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即期-香港 -本期间支出 �C �C 即期-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期间支出 949 �C 递延税项抵免 �C (1,651) 本期间税项支出 �u(抵免 )总 额 949 (1,651) 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期间内并无须缴付香港利 得税的应课税溢 利,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 备。 本集团於中国之附属公司的中国企业所得税乃以根据中国相关税收规例及法规厘定之应课税 溢利按25%之法定税率拨备(二零一五年:无 )。 10. 股息 董事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派发中期股息(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 日:无)。 11. 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a) 每股基本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乃按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 占之亏损港币73,351,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58,264,000元 )及 期 内 已发行普通股之加 权平均 数10,971,634,000股(二零一五年:6,568,634,000股)计算。 (b) 每股摊薄亏损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所呈列之每股基本亏损金额并 无就摊薄作出调整,乃因尚未行使购股权对所呈列之每股基本亏损金额具反摊薄影响。 12. 每股资产净值 每股资产净值乃按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资产净值港 币1,656,400,000元(二 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1,785,088,000元)及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10,971,634,000 股已发行普通股(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 日:10,971,634,000股普通股 )计 算。 业务回顾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 集团」)之主要业 务为投资於香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及�u或经营业务之上市及非上市 公 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本期间」),本集团录得亏损港币 73,351,000元,而 去年同期录得亏损港币158,264,000元。亏 损主要由於以下原 因: (i)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上市投资之未变现亏损约港币46,518,000元; (ii)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非上市投资之未变现亏损约港 币11,918,000元;及 (iii) 由於员工成本及顾问费用增加,行 政开支增加至港币27,910,000元。 上市投资回顾 於本期间,本集团录得上市证券业务未变现亏损港币97,608,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 日:港 币64,340,000元 )。本 集团於本期间收取来自上市投资之股息收入港 币1,723,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无)。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上市证券之市值为港币354,982,000元(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港币298,178,000元)。全部上市证券均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 所」)上市。 上市证券组合 於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本集团之 三十一日 於本期间 上市证券名称 业务性质 持有股份数目 实际权益 之市值 已收取股息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恒鼎实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煤炭开采、加工及销售精煤 12,369,000 0.60% �C �C (「恒鼎实业」)(附注1)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集团 中国基础设施业务、物业投资、 458,735,429 19.89% 208,724 �C 有限公司 物业发展、酒店业务、 物业管理及天然气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中国从事投资控股、物业发展 42,271,000 0.56% 146,258 1,723 及物业投资 354,982 1,723 附注: (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持有12,369,000股恒鼎实业股份,占 恒鼎实业已发行股 本之约0.60%。由於延迟刊发年度业绩,恒鼎实业股份已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起暂停买卖, 管理层认为其有减值迹象。因此,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恒鼎实业之公允价值 港币2,412,000元为悉数减值。 非上市投资回顾 本集团之非上市投资包括非上市股权投 资、非上市可换股债券投资及非上市债券 投 资。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 月,本集团非上市投资组合录得亏损 港 币6,22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159,750,000元 )。於 本期间,并 无录得来自非上市股权投资之股息收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429,000 元 ),而录得来自非上市投资之利息收入港币10,589,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无 )。 本集团之非上市投资之公允价值增加114.73%至港币1,036,466,000元(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港 币482,686,000元)。 非上市股权投资及非上市可换股债券投资 本集团之非上市股权投资主要集中於中国小额贷款公司。中国的小额贷款行业仍面 临民间借贷的利率逐渐下滑和经营风险上升之忧虑,使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持续产生 逾期贷款并出现亏 损。鉴 於小额贷款行业的下滑表 现,本 公司已决定物色潜在投资 者以出售部分小额贷款业 务。本公司将不时监察该分部表现及缩减进度。 非上市股权投资及非上市可换股债券投资组合 於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本集团之 三十一日 公司名称 附注 所在地 实际权益 业务性质 成本 之公允价值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小额贷款服务 1 景德镇市中金国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 江西省景德镇市 4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188,690 539 2 天津赛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72,450 46,180 3 天津融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天津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36,606 14,757 4 天津国投融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天津市 1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12,189 7,720 5 哈尔滨市中金国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36,693 �C 6 南昌��东湖区中金财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3)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36,901 10,587 7 天津市滨联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 3.3%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12,271 4,581 8 鄂州市中金国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4) 湖北省鄂州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185,000 124,169 9 资阳市雁江中金国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资阳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73,730 40,589 10 南京江宁明阳融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36,673 14,206 11 天津融阳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36,741 17,101 12 镇江市中金国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江苏省镇江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56,874 34,206 小计: 784,818 314,635 13 江西华章汉辰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江西省南昌市 2.98% 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43,150 52,526 14 深圳市中投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30% 提供项目投资谘询服务 18,350 �C 15 西安开融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30% 提供金融管理服务 18,724 13,316 16 湖北中金高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30% 提供金融管理服务 19,030 8,723 小计: 56,104 22,039 房地产及天然气 17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 开曼群岛 不适用 中国基础设施业务、物业投资、 73,000 87,479 物业发展、酒店业务、 物业管理及天然气 957,072 476,679 附注: (1)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由於股份增 值,本集团於景德镇市中金国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权由30%变为40%。经景德镇市中金国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案批准,本集 团於景德镇市中金国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之投票权维持为30%。 (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 日,本公司订立出售协议,以 现 金代价人民币25,000,000元向一名 独立第三方出售其於哈尔滨市中金国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权。於本公告日期,已 收 取按金港币2,500,000元,而该出售交易尚未完成。本 公司董事(「董 事」)预计该出售交易将於 一年内完成。 (3)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 日,本公司订立出售协议,以 现金代价人民币23,325,000元向一名独立 第三方出售其於南昌��东湖区中金财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权,於本公告日期,该 出 售交易尚未完成。董 事预计该出售交易将於一年内完 成。 (4)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八 日,经鄂州市中金国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案批准股 份增值,本集团於鄂州市中金国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将由30%变为50%,而本集团 於鄂州市中金国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之投票权将维持为30%。该本公告日期,该股份增 值尚未完成。董 事预计该股份增值将於六个月内完成。 (5)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因 经江西华章汉辰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其他股东所认购之新 注册资本扩 大,故本集团於其中的股权由7.2%变为2.98%。 非上市债券投资 於本期间,本 集团投资於三个债券以进行中期投资并赚取稳定 回 报。该等债券投资 之详情如下: (a)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本 公司透过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怡邦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认购 人 )与 豪 丽 斯(中 国 )有 限 公 司(作为发行人)及肖焰先生(作为担保 人 )订 立 认 购协议,内容有关认购本金额为港币200,000,000元之9%有抵押三年 期债券。肖 焰先生为豪丽斯(中国)有限公司之唯一股东及唯一董事。该交易 已於本期间完成。 (b)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本公司透过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国金融国际 投 资(河南)有限公司(作为认购人)与颖兴环球有限公 司(作为发行人 )及黄 显力先生(作为担保人 )订立认购协议,内容有关认购本金额为港币160,000,000 元之9%有抵押三年期债券。黄 显力先生为颖兴环球有限公司之唯一股东及唯 一董事。该交易已於本期间完成。该债券由瑞信泰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之 本公司600,000,000股股份作抵 押,以作为不可撤销担 保。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本公司透过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国金融国际 投 资(南昌)有限公司(作为认购人)与佳统投资有限公 司(作为发行人 )及朱 明良先生(作为担保人 )订立认购协议,内容有关认购本金额为港币200,000,000 元之9%有抵押三年期债券。朱 明良先生为佳统投资有限公司之唯一股东及唯 一董 事。该交易已於本期间完 成。该债券由正元控股有限公司(「正元」)持有 之本公司500,000,000股股份作抵押,以作为不可撤销担保。正元由本公司之执 行董事杜林东先生实益拥 有。 展望 展望未来,全 球经济及经营环境充满挑战及不确定 性。本 集团将审慎专注於保险及 金融服务行业以及体育休闲度假行业之投 资;并将物色潜在投资机会,令 其业务组 合多元 化,从而为本公司股东(「股 东」)创造最大价值。 本集团采取(i)「由外向内」原 则,了解市况,其後相应制定本公司之投资战略;(ii) 「开放协同」原则,邀约专业人士,其後将其技能与本公司之投资方案相结合;及(iii) 「价值增长」原 则,厘定潜在投资价值,整合资源,实 现投资目标,以 增加本集团之 价 值。 主要收购及出售 本集团於本期间并无主要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 流动资 金、财务资源及资本负债比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港币322,580,000元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 币657,542,000元)。大部分现金及银行结余以港币、美 元及人民币为单 位,并存放於香港及中国的银 行。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之流动比 率(以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计算 )约 为85.42倍(二零一六年六月 三十日:188.50倍),而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资产负债比率(以总 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 )约 为4.11%(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3.8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银行借贷(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 日:无 )。 中期股息 董事会(「董 事会」)建 议本期间不派发中期股 息(二零一五 年:无)。 资本架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股东权益及已发行股份总数分别为港币 1,656,400,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1,785,088,000元)及约10,971,634,000 股(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 日:10,971,634,000股)。 汇率波动风险 港币及人民币为本集团进行其业务交易之主要货币,故董事会认为本集团面临之汇 率波动风险并不重大。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17名雇员(包括董事 )。本集团於本期 间之总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为港币11,335,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4,573,000 元 )。雇 员 之薪酬组合由多项因素决定,包 括雇员之经验和表现、市 况、行 业惯例及 适用雇佣法 例。 购 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本期间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任何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 董事会负责确保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并向股东问责。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本 公司已遵从联交所证券上市规 则(「上市规则」)附 录14所载 之企业管治守则(「企 业管治守 则」),惟下列偏离行为除 外: (a) 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守则条文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理应分开,不应 由同一人担任。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位均由杜林东先生担任。以本集团现时的 发展阶段,董事会认为此架构将不会损害董事会与本公司管理层间之权力及 权责平衡。杜林东先生具有管理董事会所需之领导技巧,亦十分熟悉本集团之 业 务。董事会认 为,现时之架构较适合本公 司,因其有助有效制订及执行本公 司之策 略。 (b)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6.7条规定,独 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 应出席股东大会。由於在相关时间有其他重要事务在身,李财林先生无法参加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其本身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准则。经本公司作出具体查询後,全 体董事均确认,彼 等於本期间内均已全面遵守标准守则。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张惠彬博士(审核委员会主席)、曾祥 高 先 生 及 李 财 林 先 生 )已 与 管 理 层 审 阅 本 集 团 采 纳 之 会 计 原 则 及 惯 例,并 讨 论 审 核、风险管理制度、内部监控制度与财务申报事项(包括审阅本期间之未经审核中期综合财务报表 ),之 後方推荐予董事会批准。 审阅账目 本期间之中期财务资料已经由外聘核数师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阅委 聘准则 第2410号「由 实体之独立核数师执行中期财务资料审阅」进 行审 阅。 於网站刊登中期业绩 本集团之中期业绩将载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期间之 中期报 告,该中期报告将尽快於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 (http://www.irasia.com/listco/hk/cfii)刊 登。 代表董事会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杜林东 香 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 行董事为杜林东先生及庞宝林先 生;非执行董事为丁小 斌 先 生;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惠彬博士,太 平 绅士、曾祥高先生及李财林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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