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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期報告

China Financial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imited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迁册往百慕达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21) 中期报告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投资经理 执行董事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杜林东先生 (主席兼行政总裁) 托管商 庞宝林先生 交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丁小斌先生 法律顾问 独立非执行董事 百慕达法律 张惠彬博士,太平绅士 ConyersDill&Pearman 曾祥高先生 注册办事处 李财林先生 执行委员会 ClarendonHouse 2ChurchStreet 杜林东先生(主席) Hamilton 庞宝林先生 HM11 Bermuda 审核委员会 张惠彬博士,太平绅士(主席) 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 曾祥高先生 香港湾仔 李财林先生 港湾道18号 薪酬委员会 中环广场65楼6504室 李财林先生(主席) 百慕达之股份过户登记处 杜林东先生 张惠彬博士,太平绅士 MUFGFundServices(Bermuda)Limited 提名委员会 TheBelvedereBuilding 69PittsBayRoad 张惠彬博士,太平绅士(主席) PembrokeHM08 曾祥高先生 Bermuda 李财林先生 风险管理委员会 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处 杜林东先生(主席) 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 张惠彬博士,太平绅士 香港 皇后大道东183号 授权代表 合和中心22楼 庞宝林先生 主要往来银行 李智聪先生 香港上海�蠓嵋�行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李智聪先生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交易代号 核数师 0721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网址 执业会计师 http://www.irasia.com/listco/hk/cfii 1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Ernst&Young Tel:+85228469888 22/F,CITICTower 1 Fax:+85228684432 1TimMeiAvenue 22 ey.com Central,HongKong 中期财务资料审阅报告 致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及於百慕达存续之获豁免有限公司) 绪言 本核数师已审阅列载於第3页至第26页之中期财务资 料,中 期财务资料包括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贵 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以及截至该日止六个月期间之有关简明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 表、权 益变动表及现金流量表与说明附注。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证券上 市规则,中期财务资料报告之编制必须符合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 号中期财务报告(「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及呈列本中期财务资料。本核数师须负责根据吾等之审阅对本 中期财务资料发表结论。吾等之报告乃根据协定之委聘条款,仅向 阁下作为一个实体作出,而非为其他目的。 本核数师不会就本报告之内容而对任何其他人士承担或负上任何责任。 审阅范围 本核数师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阅聘任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的独立核数师审阅中期财务资料进行 审阅工作。中期财务资料之审阅包括主要向负责财务及会计事宜之人员作出查询,并运用分析及其他审阅程序。 由於审阅之范围远较根据香港审核准则进行之审核为小,因此不能保证本核数师会知悉在审核中可能会发现之 所有重大事宜。因此,本核数师不发表审核意见。 结论 根据本核数师之审阅工作,本核数师并无发现任何 事 宜,使 本核数师相信中期财务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并无根 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之规定编制。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2 中期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7 12,312 429 其他收入及收益 7 3,118 5,006 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净变动 8 (58,436) (150,960)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 �C (721) 融资成本 9 (1,597) (4,471) 行政开支 (27,910) (9,182)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溢利�u(亏损) 111 (16) 除税前亏损 10 (72,402) (159,915) 税项 11 (949) 1,651 本期间亏损 (73,351) (158,264) 其他全面收益 於其後期间将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益: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 (45,392) (73,130) 就计入损益的亏损重新分类调整 -减值亏损 �C 721 所得税之影响 116 1,802 (45,276) (70,607) 换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额 (10,061) (6,513) 於其後期间将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益净额 (55,337) (77,120) 本期间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税项) (55,337) (77,120) 本期间全面收益总额 (128,688) (235,384) 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基本 13(a) 港币(0.67)仙 港币(2.41)仙 -摊薄 13(b) 港币(0.67)仙 港币(2.41)仙 3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4 1,479 1,864 於一间联营公司的投资 15 464 353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16 278,223 323,615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17 849,742 276,418 总非流动资产 1,129,908 602,250 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17 263,483 180,831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8 11,348 415,1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2,580 657,542 总流动资产 597,411 1,253,516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负债 1,526 2,370 应付一间关连公司款项 342 �C 应付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15 146 80 应付税项 4,980 4,200 总流动负债 6,994 6,650 流动资产净值 590,417 1,246,86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720,325 1,849,116 非流动负债 计息贷款 19 62,987 62,974 递延税项负债 938 1,054 63,925 64,028 资产净值 1,656,400 1,785,088 权益 股本 21 109,717 109,717 储备 1,546,683 1,675,371 总权益 1,656,400 1,785,088 每股资产净值 22 港币15.10仙 港币16.27仙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4 中期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 可供出售 可换股 金融资产 债券之 股本 股份溢价 缴入盈余 资本储备 重估储备 购股权储备 汇兑储备 权益部分 累积亏损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经审核) 109,717 2,067,672 278,979 2,766 48,817 60,698 (11,735) �C (771,826) 1,785,088 本期间亏损 �C �C �C �C �C �C �C �C (73,351) (73,351) 本期间其他全面收益: 换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额 �C �C �C �C �C �C (10,061) �C �C (10,0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扣 除 税 项 ) �C �C �C �C (45,276) �C �C �C �C (45,276) 本期间全面收益总额 �C �C �C �C (45,276) �C (10,061) �C (73,351) (128,688) 购股权失效 �C �C �C �C �C (628) �C �C 628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109,717 2,067,672* 278,979* 2,766* 3,541* 60,070* (21,796)* �C* (844,549)* 1,656,400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经审核) 46,717 682,786 278,979 2,766 11,988 65,604 (638) 7,231 (282,297) 813,136 本期间亏损 �C �C �C �C �C �C �C �C (158,264) (158,264) 本期间其他全面收益: 换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额 �C �C �C �C �C �C (6,513) �C �C (6,5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扣 除 税 项 ) �C �C �C �C (70,607) �C �C �C �C (70,607) 本期间全面收益总额 �C �C �C �C (70,607) �C (6,513) �C (158,264) (235,384) 以权益支付,并以股份 为基础之交易 �C �C �C �C �C 440 �C �C �C 440 发行股份 -因可换股债券转换 5,600 280,276 �C �C �C �C �C (7,231) �C 278,645 -因购股权获行使 260 14,262 �C �C �C (3,472) �C �C �C 11,050 -因股份配售,扣除开支 57,000 1,082,664 �C �C �C �C �C �C �C 1,139,664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109,577 2,059,988* 278,979* 2,766* (58,619)* 62,572* (7,151)* �C* (440,561)* 2,007,551 * 该等储备账包含於中期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之综合储备港币1,546,683,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 1,675,371,000元)。 5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中期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经营业务所用现金净额 (323,810) (200,346) 融资活动(所用)�u所得现金流量 (1,584) 1,150,1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减少)�u增加净额 (325,394) 949,778 期初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57,542 287,295 外币汇率变动之影响 (9,568) (6,513) 期末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2,580 1,230,5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之分析: 现金及银行结余 322,580 1,230,560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6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 公司资料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为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由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开始,本公司已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撤销在开曼群岛之注 册,并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迁册至百慕达作为获豁免公司。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位於ClarendonHouse,2Church Street,Hamilton,HM11,Bermuda。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起,本公司之主要营业地点由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 广场57楼5704-05室变更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65楼6504室。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投资於在香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及�u或经营业务之上市及非上 市公司。 2. 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香港会计准则 第34号」)及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 则(「上 市规 则」)附 录16之适 用披露规定而编制。该等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惟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以公允价值计入损 益」)之 金 融资产及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 量。该 等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均以港币(「港 币」)列 账,而 除另 有注明者外,所有数值均调整至最接近千位。 该等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所规定之所有资料及披露,且应与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3. 会计判断及估计 於编制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时,管理层须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而有关判断、估计及假设将影响会计政策应用及所申 报资产及负债、收入及开支金额。实际结果或会与该等估计有差异。 管理层就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及不确定因素之主要来源所作出之重大判断,乃与编制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 之年度财务报表所应用者一致。 4.1 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更 编制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纳之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纳 者一致,惟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采纳以下经修订准则除外: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采纳上述经修订准则对本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财务影响。 4.2 已颁布但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於本中期财务资料中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中,以下准则预期将於生效後与本公司财务报表有关: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1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7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4.2 已颁布但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香港会计师公会於二零一六年八月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涉及三个主要方面:归属条件对现金结算以股 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计量之影响;附带就预扣若干金额进行净额结算之特点之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分类,以符 合有关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之雇员扣税责任;及会计处理,在此情况下,对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条款及条件之修 订将其分类由现金结算转变为股权结算。该等修订澄清用於计量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的归属条件的会计处理 方法亦适用於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该等修订引入一项例外情况,使为符合雇员扣税责任之附带就预扣若干金 额进行净额股份结算特点之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可於若干条件达成时完全分类为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 易。此外,该等修订澄清倘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条款及条件经修订,并因此成为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 之付款交易,则有关交易将自修订日期起入账列为股权结算交易。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八年七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有任何重大影响。 於二零一四年九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最终版本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汇集金融工具项目之所有阶段,以取代香 港会计准则第3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所有先前版本。该准则引入分类及计量、减值及对冲会计之新规定。本集 团预期自二零一八年七月一日起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本集团目前正评估该准则之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建立了全新的五步模型以对客户合约收益进行入账。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收益确认 之金额反映实体预期向客户转让货品或服务而有权换取的代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准则提供计量及确认收益 之更系统的方法。该准则亦引入大量的定性及定量披露规定,包括划分总收益、有关履行责任之资料、各期间之间之合约 资产及负债账目结余变动以及主要判断及估计。该准则将取代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项下之所有现有收益确认规定。於二零 一六年六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以 解决识别表现 责 任、委 托人与代理的应用指 引、 知识产权许可及过渡安排的实施问题。该等修订亦旨在帮助确保於实体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时更一致之应用及 降低应用准则的成本及复杂性。本集团预期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一日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目前正评估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5号於采纳後之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4号厘定安排是否包括 租赁、香港(常设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5号经营租赁-优惠及香港(常设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7号评估牵涉租赁的法律形 式的交易的内容。该准则载列有关租赁确认、计量、呈列及披露之原则,并要求承租人须确认绝大部分租赁资产及负债。 该准则包括承租人免於确认的两项事项:租赁低价值资产及短期租赁。於租赁开始日期,承租人将确认负债以作出租赁 付款(即租赁负债),而资产指於租期使用相关资产的权利(即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其後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 减值亏损计量,除非使用权资产符合於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中投资物业之定义。租赁负债将於其後增加以反映有关租赁 负债利息并因支付租赁付款而减少。承租人将须单独确认有关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及有关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承租人 亦将须於发生若干事件(如租期变动、用於厘定未来租赁付款的指数或利率变动导致的该等付款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 负债。承租人将一般确认重新计量租赁负债金额,作为对使用权资产的调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的出租人会 计与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项下的会计相比并无大幅改变。出租人将继续使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中的相同划分原则划分 所有租赁及区分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本集团预期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目前正评估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於采纳後之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要求实体作出披露以便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评估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变动,包括现金流量所 产生的变动及非现金变动。该等修订将导致须於财务报表内作出额外披露。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采纳该 等修订。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8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4.2 已颁布但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的颁布乃旨在处理就与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务工具有关之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惟 该等修订於其他方面亦有更广泛应用。该等修订澄清,当评估应课税溢利是否将可供其利用可扣减暂时性差异时,实体 需要考虑税法是否就拨回可扣减暂时性差异限制实体可作出扣减的应课税溢利来源。此外,该等修订就实体应如何厘定 未来应课税溢利提供指引并解释了应课税溢利可包括以高於资产的账面值收回部分资产的情况。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七 年七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5. 经营分部资料 管理层已根据为作投资决定而由其审阅之报告厘定经营分部。该等分部乃基於以下本集团投资之相关业务以及投资之分 类: a) 小额贷款服务 b) 房地产及天然气 c) 於固定收益金融资产之投资 d) 其他(包括担保服务、投资及管理谘询服务及其他业务) 管理层分别监察本集团各经营分部之业绩以作出有关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之决定。 分部业绩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房地产及 於固定收益金融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小额贷款服务 天然气 资产之投资 其他 总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分部业绩 15,261 (68,167) 8,506 (1,724) (46,124)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之溢利 111 未分配收入及收益 3,118 未分配开支 (29,507) 除税前亏损 (72,402) 所得税开支 (949) 本期间亏损 (73,351)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分部业绩 (80,443) (59,021) �C (11,788) (151,252)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之亏损 (16) 未分配收入及收益 5,006 未分配开支 (13,653) 除税前亏损 (159,915) 所得税抵免 1,651 本期间亏损 (158,264) 分部业绩指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未变现净亏损、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及来自上市及非上市投资 之相应股息收入及利息收入,而并无分配中央行政开支及向投资经理支付的费用。 9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5. 经营分部资料(续) 分部资产 本集团资产按可报告分部分析如下: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小额贷款服务 314,635 296,283 房地产及天然气 442,461 407,128 於固定收益金融资产之投资 559,787 �C 其他 74,565 77,453 分部资产总计 1,391,448 780,864 未分配资产 335,871 1,074,902 1,727,319 1,855,766 就监察分部表现及分部间分配资源而言,全部资产分配至可报告分部,惟物业、厂房及设备、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预 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除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之全部负债均为未分配负债。 鉴於本集团之经营属投资控股性质,故本集团并无厘定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6. 投资之( 亏损)�u收益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上市证券 非上市投资 总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计入损益: 未变现亏损: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46,518) (11,918) (58,436) 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其他全面收益」): 未变现(亏损)�M收益: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51,090) 5,698 (45,392) 本期间亏损总额 (97,608) (6,220) (103,828)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计入损益: 未变现亏损: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64,340) (86,620) (150,960) 减值亏损: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C (721) (721) 计入损益之亏损总额 (64,340) (87,341) (151,681) 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未变现亏损: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C (73,130) (73,130) 重新分类减值亏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C 721 721 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亏损总额 �C (72,409) (72,409) 本期间亏损总额 (64,340) (159,750) (224,090)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10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7. 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之分析如下: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上市投资之股息收入 1,723 �C 非上市投资之股息收入 �C 429 非上市投资之利息收入 10,589 �C 12,312 429 其他收入及收益 银行利息收入 3,118 1,994 汇兑收益 �C 3,012 3,118 5,006 8. 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净变动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的未变现净亏损 58,436 150,960 9.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之分析如下: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须於五年内全数偿还之可换股债券之利息 �C 419 其他贷款之利息 1,597 4,052 1,597 4,471 11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0. 除税前亏损 本集团的除税前亏损已扣除以下各项: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托管费用 98 76 折旧 316 24 投资管理费 918 496 与物业有关之营业租约最低付款 1,210 712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工资及实物福利 11,253 4,081 退休计划供款 82 52 以权益支付之购股权开支 �C 440 11. 税项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即期-香港 -本期间支出 �C �C 即期-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期间支出 949 �C 递延税项抵免 �C (1,651) 本期间税项支出�u(抵免)总额 949 (1,651) 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期间内并无须缴付香港利得税的应课税溢利,故并无 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本集团於中国之附属公司的中国企业所得税乃以根据中国相关税收规例及法规厘定之应课税溢利按25%之法定税率拨 备(二零一五年:无)。 12. 股息 董事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派发中期股息(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 13. 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a)每股基本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乃按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之亏损港币73,351,000元(二 零一五年:港币158,264,000元 )及 期 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10,971,634,000股(二零一五年:6,568,634,000 股)计算。 (b)每股摊薄亏损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所呈列之每股基本亏损金额并无就摊薄作出调 整,乃 因 尚 未行使购股权对所呈列之每股基本亏损金额具反摊薄影响。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12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4.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期初账面净值 1,864 125 添置 �C 1,985 本期间�u年度计提之折旧 (316) (252) 汇兑调整 (69) 6 期末账面净值 1,479 1,864 15. 於一间联营公司的投资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占净资产 464 353 应付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146) (80) 总计 318 273 联营公司的详情如下: 注册成立及 持有之已发行股份 本集团应占拥有 名称 营业地点 详情 权之百分比 主要业务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29% 资产管理 16.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上市证券,按公允价值列值 (i) 119,210 170,300 非上市投资,按公允价值列值 (ii) 159,013 153,315 278,223 323,615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团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之亏损总额为港币188,583,000 元,其中减值亏损港币223,577,000元由其他全面收益重新分类至损益。 13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6.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续) 上述投资包括上市投资及非上市投资,该等投资被指定为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且并无固定到期日或票息率,惟下文附 注(ii)(e)所详述之可换股债券除外。 附注: (i) 上市证券的公允价值是参考於报告期末有关交易所报出的市场买入价而厘定。 按上市投资之账面值计算,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投资详情如下: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基础设施」)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 一 日,本 公司与中国城市基础设施(一间於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订立股份认购协 议,以 每股 股份港币0.50元认购262,000,000股中国城市基础设施之新股 份,禁 售期为一年,总认购价为港 币131,000,000元。 该项交易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完成。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62,000,000股新股份占中国城市基 础设施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11.36%。中国城市基础设施主要於中国从事基础设施业务、物业投资、物业发展、酒店 业务、物业管理及天然气业务。 (ii)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以下非上市投资: 本集团之实际权益 未经审核 经审核 注册成立�u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注册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名称 附注 营业地点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主要业务 成本 成本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江西华章汉辰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中国 2.98% 7.2% 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 43,150 43,150 (「江西华章」) 提供融资担保 深圳市中投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b) 中国 30% 30% 提供项目投资顾问服务 18,350 18,350 (「中投金信」) 景德镇市中金国信小额贷款 (c) 中国 40% 40% 提供小额贷款及 188,690 188,690 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谘询服务 (「景德镇中金国信」) 天津赛达小额贷款股份 (d) 中国 30%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 72,450 72,450 有限公司(「天津赛达」) 财务谘询服务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 (e) 开曼群岛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国基础设施业务、 55,966 55,966 物业投资、物业发展、 酒店业务、 物业管理及天然气业务 该等投资之业务及财务资料概述如下: 附注: (a) 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三日,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江西华章之30%股权。本集团於江西华章之股权 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五日变为7.2%并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变 为2.98%,此 乃 由於在该等日期江西华章之 股本经其他股东认购新注册资本扩大引致。江西华章之主要业务为向中国江西省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14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6.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续) 附注:(续) (ii)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以下非上市投资:(续) 该等投资之业务及财务资料概述如下:(续) 附注:(续) (b) 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中投金信之30%股权。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一年 注入首笔资金人民 币6,000,000元(相当於港 币7,200,000元 ),并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注入第二笔资金人民 币9,000,000元(相当於港币11,150,000元)。中投金信之主要业务为於中国提供项目投资之顾问服务。 (c) 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本集团分别投资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景德镇中 金国信之23.33%股权及6.67%股权。景德镇中金国信之主要业务为於中国景德镇市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 服务。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由於景德镇中金国信前股东撤回其於景德镇中金国信之资本承担人民币125,000,000 元,景德镇中金国信之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000元削减至人民币375,000,000元,故本集团於景德镇中金 国信之股权由30%变为40%。由於股本削减,本公司於景德镇中金国信之股权必然自动由30%增加至40%。为 符合上市规则第21.04(3)(a)条,本公司自愿放弃30%以外之投票权。 鉴於景德镇中金国信之股本削减并非本公司所能控制,本公司就其於景德镇中金国信之股权增加方面处於被 动地位。放弃投票权为临时安排,本公司仍拥有其他权利(如收取股息的权利)。董事认为,放弃投票权安排符 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本公司当前正积极寻求潜在买家以出售其於景德镇中金国信之额外无投票权股份,或恢复於景德镇中金国信 之股权至30%。 (d) 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天津赛达之30%股权。天津赛达之主要业务为 於中国天津市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e)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与中国城市基础设施订立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 以认购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发行的可换股债券(「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可换股债券」)。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可换股债券为一种包括非衍生主合约及嵌入式衍生工具之混合工具。非衍生主合约(指债 券部分(「中 国城市基础设施债 券」))已 指 定为一项可供出售投资。嵌入式衍生工具(指允许本公司按既有换 股价(即每股港币0.50元)将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可换股债券转换为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普通股之转换权)已指定 为衍生金融工具(「中国城市基础设施衍生工具」)。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购入本金额为港币73,000,000元之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可换股债券。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可换股债券按年利 率5%计 息,可 按 每股港币0.50元(於中国城市基础设施资本架构变动时 可予调整)转换为146,000,000股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普通股并将於发行日期起计三年内到期。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使转换权後之146,000,000股转换股份将占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已发行股本之 约6.33%。 15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6.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续) 附注:(续) (ii)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以下非上市投资:(续) 该等投资之业务及财务资料概述如下:(续) 上述全部投资之公允价值由本公司董事经参考独立估值师中诚达资产评值顾问有限公司所进行之专业估值後厘定。 本集团并无持有该等任何一间被投资公司董事会超过20%之控制权。董事认为,本集团未能对该等被投资公司之财 务及营运政策发挥任何重大影 响 力,因 此全部该等投资概不被视为本集团之联营公司并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入账列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持作买卖之金融资产: 上市证券 (i) 235,772 127,878 衍生金融工具 (ii) 27,711 52,953 263,483 180,831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非上市股权投资 (iii) 289,955 276,418 非上市债券投资,有抵押 (iv) 559,787 �C 849,742 276,41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上述金融资产分类为持作买卖,并於首次确认时由本集团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附注: (i) 上市证券的公允价值是参考於报告期末有关交易所报出的市场买入价而厘定。 (ii) 本集团衍生金融工具之管理及表现评估按公允价值基准进行。任何公允价值收益或亏损於损益确认。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价值乃使用估值技术进行估计,该估值技术采纳之假设皆有可观察市价或费率作为支持。估值 时须董事作出估计,包括相关证券之预期现金流量及波幅。董事相信此估值技术产生之估计公允价值(於综合财务 状况表入账)及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於损益入账)为合理,亦为於报告期末之最恰当价值。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衍生工具为嵌入财务报表附注16(ii)(e)所详述之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可换股债券之衍生工具。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16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7.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续) 附注:(续) (iii)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以下非上市股权投资: 本集团的实际权益 未经审核 经审核 注册成立�u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注册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名称 附注 营业地点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主要业务 成本 成本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天津融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a) 中国 30%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36,606 36,606 (「天津融顺」) 天津国投融顺小额贷款 (b) 中国 10% 1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12,189 12,189 有限公司(「天津国投融顺」) 哈尔滨市中金国信 (c) 中国 30%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36,693 36,693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金国信」) 南昌��东湖区中金财信 (d) 中国 30%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36,901 36,901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东湖」) 天津��滨联小额贷款 (e) 中国 3.3% 3.3%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12,271 12,271 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滨联」) 鄂州市中金国投小额贷款 (f) 中国 30%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185,000 185,000 有限公司 (「鄂州市中金国投」) 资阳市雁江中金国信 (g) 中国 30%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73,730 73,730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资阳雁江」) 南京江宁明阳融通农村 (h) 中国 30%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36,673 36,673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南京江宁」) 天津融阳小额贷款股份 (i) 中国 30%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36,741 36,741 有限公司(「天津融阳」) 西安开融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j) 中国 30% 30% 提供金融管理服务 18,724 18,724 (「西安开融」) 镇江市中金国信科技 (k) 中国 30%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56,874 56,874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镇江市中金国信」) 湖北中金高科金融服务 (l) 中国 30% 30% 提供金融管理服务 19,030 19,030 有限公司(「湖北中金」) 17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7.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续) 附注:(续) (iii)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非上市股权投资如下:(续) 该等投资之业务及财务资料概述如下: 附注: (a) 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天津融顺之30%股权。天津融顺之主要业务为 於中国天津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b) 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天津国投融顺之10%股权。天津国投融顺之主要业 务为於中国天津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c) 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哈尔滨中金国信之30%股权。哈尔滨中金国信 之主要业务为於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 日,本 公 司订立一份出售协议以向一名独立第三方出售其於哈尔滨中金国信之股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25,000,000元。 於本中期报告日期,已收取按金港币2,500,000元,而该出售交易尚未完成。董事预期该出售交易将於一年内完成。 (d)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南昌东湖之30%股权。南昌东湖之主要业务 为於中国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本公司订立一份出售 协议以向一名独立第三方出售其於南昌东湖之股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23,325,000元。於本中期报告日期,该 出售交易尚未完成。董事预期该出售交易将於一年内完成。 (e)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天津滨联之10%股权。由於天津滨联之股本经其 他股东认购新注册资本而扩大,本集团於天津滨联之股权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变为3.3%。天津滨联之 主要业务为於中国天津市,尤其是东丽区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f) 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鄂州市中金国投之30%股权。鄂州市中金国投之主 要业务为於中国湖北省鄂州市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八日,鄂州市中金国投之 股东决议案批准若干鄂州市中金国投之现有股东撤回其於鄂州市中金国投之资本承担人民币200,000,000元, 因此,鄂州市中金国投之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00,000元削减至人民币300,000,000元。由於股本削减,本 公司於鄂州市中金国投之股权将必然由30%增加至50%。为符合上市规则第21.04(3)(a)条,本公司将自愿放弃 30%以外之投票权。於本中期报告日期,股本削减尚未完成。董事预期股本削减将於六个月内完成。 鉴於鄂州市中金国投之股本削减并非本公司所能控制,本公司就其於鄂州市中金国投之股权增加方面处於被 动地位。放弃投票权为临时安排,本公司仍拥有其他权利(如收取股息的权利)。董事认为,放弃投票权安排符 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本公司当前正积极寻求潜在买家以出售其於鄂州市中金国投之额外无投票权股份,或恢复於鄂州市中金国投 之股权至30%。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18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7.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续) 附注:(续) (iii)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非上市股本投资如下:(续) 该等投资之业务及财务资料概述如下:(续) 附注:(续) (g) 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资阳雁江之30%股权。资阳雁江之主要业务为於中 国四川省资阳市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h) 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南京江宁之30%股权。南京江宁之主要业务为 於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i) 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天津融阳之30%股权。天津融阳之主要业务为於 中国天津市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j)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西安开融之30%股权。西安开融之主要业务是 向中国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管理服务。 (k) 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镇江中金国信之30%股权。镇江中金国信之 主要业务是向中国江苏省镇江市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l) 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成立的合营企业湖北中金之30%股权。湖北中金之主要业务是 向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中小企业提供金融管理服务。 上述全部投资之公允价值由本公司董事经参考独立估值师中诚达资产评值顾问有限公司进行之专业估值後厘定。 本集团并无持有该等任何一间被投资公司董事会超过20%之控制权。董事认为,本 集团未能对该等被投资公司之 财务及营运政策发挥任何重大影响 力,故 全部该等投资概不被视为本集团之联营公司并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入账列作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19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7.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续) 附注:(续) (iv)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非上市债券投资如下: (a)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本公司透过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怡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认购人)与豪丽斯(中国)有 限公 司(作为发行人)及 肖焰先生(作为担保人)订立认购 协 议,内 容有关认购本金额为港币200,000,000元之 9%有抵押三年期债券。肖焰先生为豪丽斯(中国)有限公司之唯一股东及唯一董事。该交易已於期内完成。 (b)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本公司透过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河南)有限公司(作为认 购人)与颖兴环球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及黄显力先生(作为担保人)订立认购协议,内容有关认购本金额为 港币160,000,000元之9%有抵押三年期债券。黄显力先生为颖兴环球有限公司之唯一股东及唯一董事。该交易 已於期内完成。 该债券由瑞信泰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之本公司600,000,000股股份作抵押,以作为不可撤销担保。 (c)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本公司透过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国金融国际投资(南昌)有限公司(作为认 购人)与佳统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及朱明良先生(作为担保人)订立认购协议,内容有关认购本金额为 港币200,000,000元之9%有抵押三年期债券。朱明良先生为佳统投资有限公司之唯一股东及唯一董事。该交易 已於期内完成。 该债券由正元控股有限公司(「正元」)持有之本公司500,000,000股股份作抵押,以作为不可撤销担保。正元由 本公司之执行董事杜林东先生实益拥有。 18.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预付款项及按金 1,700 1,366 其他应收款项(附注(a)) 9,648 413,777 11,348 415,143 附注: (a)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股息港币7,567,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9,478,000 元)。该结余乃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其他应收款项包括根据本公司与体育之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 日所订立的战略合作协议应收易佳投资有限公司之款项港币404,088,000元,已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悉数结清。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20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9. 借贷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部分 计息贷款-无抵押 62,978 62,974 分析为: 应偿还贷款: 一年内 �C �C 第三年至第五年(首尾两年包括在内) 62,978 62,974 五年後 �C �C 62,978 62,974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独立第三方获发行总面值为港币63,000,000元(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港币63,000,000 元)之债券,年利率为5厘,於二零二零年或二零二一年到期,即自发行日期起计七年到期。 20. 可换股债券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发行日期」),本公司发行面值港币280,000,000元之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 可换股债券按年利率7厘计息,本公司须於发行日期起每六个历月支付利息。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期日」) 及之後的任何时间,债券持有人可要求按相等於可换股债券之尚未偿还本金额加截至实际赎回日期止之应计利息之金 额,即时赎回可换股债券。 债券持有人可选择於发行日期起直至到期日止之任何营业日按初步换股价每股港币0.50元(可因应日後发生之若干事件 作出调整)将 债券转换为每股面值港币0.01元之本公司缴足普通 股。本 公司有权於到期日前任何时间通知债券持有人, 按相等於届时尚未偿还本金额加截至实际赎回日期止之应计利息之金额,赎回可换股债券。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可换股债券转换为560,000,000股每股面值港币0.01元之普通股。 负债部分之公允价值乃於发行日期采用类似并无换股权之债券之等值市场利率估计。剩余金额被指定为权益部分,并计 入股东权益。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权益部分於分配交易成本後为港币7,231,000元。 可换股债券之负债部分於本期间�u年度之变动如下: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期初�u年初 �C 278,816 本期间�u年度利息开支 �C 419 本期间�u年度已付利息 �C (590) 转换(附注21(b)) �C (278,645) 於期末�u年末 �C �C 21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21. 股本 股份数目 附注 千股 港币千元 法定股本: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每股面值港币0.01元之普通股 30,000,000 300,000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 每股面值港币0.01元之普通股 4,671,634 46,717 因购股权获行使而发行股份 (a) 40,000 400 因可换股债券获转换而发行股份 (b) 560,000 5,600 因股份配售而发行股份 (c) 5,700,000 57,00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每股面值港币0.01元之普通股 10,971,634 109,717 附注: (a)因购股权获行使而发行股份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可认购40,000,000股股份之购股权获行使。总所得款项约为港币17,000,000 元,其中港币400,000元记入股本,而港币21,946,000元记入股份溢价。 (b)因可换股债券获转换而发行股份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金额为港币280,000,000元之可换股债券已按换股价每股港币0.50元转换 为560,000,000股每股面值港币0.01元之普通股,其中港币5,600,000元记入股本,而港币280,276,000元记入股份溢 价。 (c)因股份配售而发行股份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 日、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 日,本 公司按每股港 币0.20元 之价格 向三名独立投资者合共发行5,700,000,000股每股面值港币0.01元之普通股。配售股份之所得款项净额约为港币 1,139,664,000元,其中港币57,000,000元记入股本,而港币1,082,664,000元(经扣除发行费用)记入股份溢价。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发行之所有新普通股於各方面与本公司现有普通股享有同等地位。 22. 每股资产净值 每股资产净值乃按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资产净值港币1,656,400,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港币1,785,088,000元)及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10,971,634,000股已发行普通股(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10,971,634,000股普通股)计算。 23. 承担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安排租赁其办公室物业,经磋商之年期为一年。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根据於下列 日期到期不可撤销之经营租约之未来最低租金付款总额如下: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一年内 2,296 4,766 第二年至第五年(首尾两年包括在内) �C 202 2,296 4,968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22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24. 购股权 (a)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为本集团之合资格雇员设有一项购股权计划。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根据购股权计划,本公司有4,700,000份购股权尚未行使。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4,700,000份购股权已失效及概无购股权获授出、行 使或被没收。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就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授出之购股权确认费用总 额约港币440,000元。 (b)购股权 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七日,本公司根据一项特别授权(「特别授权」)分别向信合集团有限公司及GCASpecialSituations (A)Limited授出200,000,000份购股权,以获得彼等向本公司提供之谘询服务。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特别授权,本公司有400,000,000份购股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400,000,000 份购股权)尚未行使。於本期间,概无购股权根据特别授权获行使、已失效或被没收。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行使购股权之行使价为每股港币0.48元。 25. 关联方交易 (a) 除本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所详述之交易外,本集团於本期间与关联方之交易如下: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已付�u应付中国金融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投资管理费 (i) 918 496 已付�u应付李智聪律师事务所之法律顾问费 (ii) 342 648 附注: (i) 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本公司与联营公司中国金融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国际投资管理」)订立 投资管理协议(「投资管理协议」),以续聘中金国际投资管理为本公司之投资经理,自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九 日起再续期三年。根据投资管理协议,中金国际投资管理有权於每月收取上月之管理费(其为中金国际投资管 理所管理投资组合於各历月之最後营业日的总市值乘以年率0.7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付中金国际投资管理之结余港币146,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 十 日:港 币 80,000元)属无抵押、不计息及须於要求时偿还。 (ii) 由本公司公司秘书李智聪先生控制之公司李智聪律师事务所向本集团提供各类法律谘询服务。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付李智聪律师事务所之结余港币342,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无)属 无抵押、不计息及须於要求时偿还。 (b)本集团管理要员之薪酬 未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薪金、津贴及实物福利 9,705 3,120 退休计划供款 47 29 9,752 3,149 23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26. 金融工具之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层级 下表说明本集团金融工具之公允价值计量层级: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 於活跃市埸 重大可观察 重大不可观察 之报价 输入数据 输入数据 总计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按公允价值计量之资产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上市投资 119,210 �C �C 119,210 -非上市投资 �C 59,768 99,245 159,013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上市证券 235,772 �C �C 235,772 -衍生金融工具 �C 27,711 �C 27,711 -非上市股权投资 �C �C 289,955 289,955 -非上市债券投资,有抵押 �C �C 559,787 559,787 354,982 87,479 948,987 1,391,448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经审核)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上市投资 170,300 �C �C 170,300 -非上市投资 �C 55,997 97,318 153,315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上市证券 127,878 �C �C 127,878 -衍生金融工具 �C 52,953 �C 52,953 -非上市投资 �C �C 276,418 276,418 298,178 108,950 373,736 780,864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第一级与 第二级公允价值计量之间并无转拨,亦无转入或转出第三级。 金融资产及负债之公允价值按自愿双方(非强迫或清盘销售)之间的当前交易中进行交换之工具之金额入账。已采用下 列方法及假设估计公允价值: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金 融资 产(包括预付款 项、按 金及其他应收款项)、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 用、应 付 一间关连公司款项及应付一间联营公司款项)之公允价值与彼等之账面值相若,原因主要为该等工具均於短期内到期。 计息贷款之公允价值与彼等之账面值相若。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24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26. 金融工具之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层级(续) 以下为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对金融工具估值之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概要连同定量 敏感度分析: 估值技术 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幅度 公允价值对输入数据之敏感度 於非上市投资之可供出售 之金融资产 小额贷款服务 市场可类比公司 市账率(「市账率」)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该等公司之公允价值乃参考多家可类比上市公司并 三十一日: 使用可类比公司之平均市账率予以厘定。公允价 0.4401至1.8616 值计量与市账率呈正相关。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使用可类比公司之最高市账率,则本 二零一六年 集团之其他全面收益将会增加港币34,031,000元 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24,321,000元)。倘 0.5290至1.463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使用可类比公司之 最低市账 率,则本集团之其他全面收益将会减少 港币26,236,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 日:港 币 18,129,000元)。 其他 市场可类比公司 市账率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该等公司之公允价值乃参考多家可类比上市公司并 三十一日: 使用可类比公司之平均市账率予以厘定。公允价 0.4401至1.8616 值计量与市账率呈正相关。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使用可类比公司之最高市账率,则本 二零一六年 集团之其他全面收益将会增加港币38,753,000元 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30,048,000元)。倘 0.5290至1.463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使用可类比公司之 最低市账 率,则本集团之其他全面收益将会减少 港币30,945,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 日:港 币 22,398,000元)。 於非上市投资之以公允价 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小额贷款服务 市场可类比公司 市账率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该等公司之公允价值乃参考多家可类比上市公司并 三十一日: 使用可类比公司之平均市账率予以厘定。公允价 0.4401至1.8616 值计量与市账率呈正相关。倘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使用可类比公司之最高市账率,则本集团 二零一六年 之损益将会增加港币203,073,000元( 二零一六年六 六月三十日: 月三十日:港币145,704,000元)。倘於二零一六年 0.5290至1.4630 十二月三十一日使用可类比公司之最低市账率,则 本集团之损益将会减少港币156,561,000元( 二零 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108,607,000元)。 债券 近期交易价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25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26. 金融工具之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层级(续) 於本期间,第三级公允价值计量变动如下: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非上市投资) 港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经审核) 325,232 於损益确认之亏损总额 (223,577) 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亏损总额 (4,337)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经审核) 97,318 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收益总额 1,92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经审核) 99,245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非上市投资) 港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经审核) 550,542 於损益确认之亏损总额 (230,036) 购买 360,000 出售 (404,088)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经审核) 276,418 购买 560,000 於损益确认之收益总额 13,324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经审核) 849,742 上市证券之公允价值乃以市场报价作为基础。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非上市投资及指定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非上 市股权投资之公允价值乃采用参考可类比上市公司的倍数、近期交易价格或资产净值之估值技术估量。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入损益之非上市债券投资之公允价值乃采用实际利率估值技术估计。董事相信,采用该等估值技术得出之估计公允 价值(计入综合财务状况表)及相关之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属合理,并为於报告期末最适当之价 值。 27.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之批准 该等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2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於香港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国」)成立及�u或经营业务之上市及非上市公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 月(「本期 间」),本集团录得亏损 港 币73,351,000元,而 去年同期录得 亏损港币158,264,000元。亏损主要由於以下原因: (i)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上市投资之未变现亏损约港币46,518,000元; (ii)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非上市投资之未变现亏损约港币11,918,000元;及 (iii) 由於员工成本及顾问费用增加,行政开支增加至港币27,910,000元。 上市投资回顾 於本期间,本集团录得上市证券业务未变现亏损港币97,608,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64,340,000 元)。本集团於本期间收取来自上市投资之股息收入港币1,723,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市证券之市值为港币354,982,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298,178,000 元)。全部上市证券均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 上市证券组合 於 二零一六年 本集团之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本期间 上市证券名称 业务性质 持有股份数目 实际权益 之市值 已收取股息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恒鼎实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煤炭开采、加工及销售精煤 12,369,000 0.60% �C �C (「恒 鼎 实 业」)( 附 注1)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基础设施业务、物业投资、 458,735,429 19.89% 208,724 �C 物业发展、酒店业务、 物业管理及天然气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中国从事投资控股、物业发展 42,271,000 0.56% 146,258 1,723 及物业投资 354,982 1,723 附注: (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12,369,000股恒鼎实业股份,占恒鼎实业已发行股本之约0.60%。由於延迟刊 发年度业绩,恒鼎实业股份已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起暂停买卖,管理层认为其有减值迹象。因此,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 月三十日止年度,恒鼎实业之公允价值港币2,412,000元为悉数减值。 27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非上市投资回顾 本集团之非上市投资包括非上市股权投资、非上市可换股债券投资及非上市债券投资。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本集团非上市投资组合录得亏损港币6,22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 159,750,000元)。於本期间,并无录得来自非上市股权投资之股息收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429,000 元),而录得来自非上市投资之利息收入港币10,589,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 本集团之非上市投资之公允价值增加114.73%至港币1,036,466,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482,686,000 元)。 非上市股权投资及非上市可换股债券投资 本集团之非上市股权投资主要集中於中国小额贷款公司。中国的小额贷款行业仍面临民间借贷的利率逐渐下滑 和经营风险上升之忧虑,使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持续产生逾期贷款并出现亏损。鉴於小额贷款行业的下滑表现,本 公司已决定物色潜在投资者以出售部分小额贷款业务。本公司将不时监察该分部表现及缩减进度。 非上市股权投资及非上市可换股债券投资组合 於 二零一六年 本集团之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司名称 附注 所在地 实际权益 业务性质 成本 之公允价值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小额贷款服务 1 景德镇市中金国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 江西省景德镇市 4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188,690 539 (「景德镇中金国信」) 2 天津赛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72,450 46,180 3 天津融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天津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36,606 14,757 4 天津国投融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天津市 1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12,189 7,720 5 哈尔滨市中金国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36,693 �C 6 南昌��东湖区中金财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3)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36,901 10,587 7 天津市滨联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 3.3%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12,271 4,581 8 鄂州市中金国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4) 湖北省鄂州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185,000 124,169 (「鄂州市中金国投」)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28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续) 非上市投资回顾(续) 非上市股权投资及非上市可换股债券投资(续) 非上市股权投资及非上市可换股债券投资组合(续) 於 二零一六年 本集团之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司名称 附注 所在地 实际权益 业务性质 成本 之公允价值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9 资阳市雁江中金国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资阳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73,730 40,589 10 南京江宁明阳融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36,673 14,206 11 天津融阳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36,741 17,101 12 镇江市中金国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江苏省镇江市 30% 提供小额贷款及财务谘询服务 56,874 34,206 小计: 784,818 314,635 13 江西华章汉辰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江西省南昌市 2.98% 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43,150 52,526 14 深圳市中投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30% 提供项目投资谘询服务 18,350 �C 15 西安开融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30% 提供金融管理服务 18,724 13,316 16 湖北中金高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30% 提供金融管理服务 19,030 8,723 小计: 56,104 22,039 房地产及天然气 17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 开曼群岛 不适用 中国基础设施业务、物业投资、 73,000 87,479 物业发展、酒店业务、 物业管理及天然气 957,072 476,679 29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非上市投资回顾(续) 非上市股权投资及非上市可换股债券投资(续) 非上市股权投资及非上市可换股债券投资组合(续) 附注: (1)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由於景德镇中金国信前股东撤回其於景德镇中金国信之资本承担人民币125,000,000元,景德镇 中金国信之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000元削减至人民币375,000,000元,故本集团於景德镇中金国信之股权由30%变 为40%。由於股本削减,本公司於景德镇中金国信之股权必然自动由30%增至40%。为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 规则」)第21.04(3)(a)条,本公司自愿放弃30%以外之投票权。 鉴於景德镇中金国信之股本削减并非本公司所能控制,本公司就其於景德镇中金国信之股权增加方面处於被动地位。放 弃投票权为临时安排,本公司仍拥有其他权利(如收取股息的权利)。董事认为,放弃投票权安排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 整体利益。 本公司当前正积极寻求潜在买家以出售其於景德镇中金国信之额外无投票权股份,或恢复於景德镇中金国信之股权至 30%。 (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本公司订立出售协议,以现金代价人民币25,000,000元向一名独立第三方出售其於哈尔 滨市中金国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於本中期报告日期,已收取按金港币2,500,000元,而该出售交易尚未完成。 本公司董事(「董事」)预计该出售交易将於一年内完成。 (3)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本公司订立出售协议,以现金代价人民币23,325,000元向一名独立第三方出售其於南昌��东 湖区中金财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於本中期报告日期,该出售交易尚未完成。董事预计该出售交易将於一年 内完成。 (4)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八日,鄂州市中金国投之股东决议案批准若干鄂州市中金国投之现有股东撤回其於鄂州市中金国投 之资本承担人民币200,000,000元,因此,鄂州市中金国投之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00,000元削减至人民币300,000,000 元。由於股本削减,本公司於鄂州市中金国投之股权将必然由30%增加至50%。为符合上市规则第21.04(3)(a)条,本公司 将自愿放弃30%以外之投票权。於本中期报告日期,股本削减尚未完成。董事预期股本削减将於六个月内完成。 鉴於鄂州市中金国投之股本削减并非本公司所能控制,本公司就其於鄂州市中金国投之股权增加方面处於被动地位。放 弃投票权为临时安排,本公司仍拥有其他权利(如收取股息的权利)。董事认为,放弃投票权安排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 整体利益。 本公司当前正积极寻求潜在买家以出售其於鄂州市中金国投之额外无投票权股份,或恢复於鄂州市中金国投之股权至 30%。 (5)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因江西华章汉辰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本经其他股东认购新注册资本而扩大,本集团於 江西华章汉辰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由7.2%变为2.98%。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30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续) 非上市债券投资 於本期间,本集团投资於三个债券以进行中期投资并赚取稳定回报。该等债券投资之详情如下: (a)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本公司透过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怡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认购人)与豪丽斯(中国)有限公司(作 为发行人)及肖焰先生(作为担保人)订立认购协议,内容有关认购本金额为港币200,000,000元之9%有抵押三年期债券。 肖焰先生为豪丽斯(中国)有限公司之唯一股东及唯一董事。该交易已於本期间完成。 (b)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本公司透过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河南)有限公司(作为认购人)与颖 兴环球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及黄显力先生(作为担保人)订立认购协议,内容有关认购本金额为港币160,000,000元之 9%有抵押三年期债券。黄显力先生为颖兴环球有限公司之唯一股东及唯一董事。该交易已於本期间完成。该债券由瑞信 泰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之本公司600,000,000股股份作抵押,以作为不可撤销担保。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本公司透过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国金融国际投资(南昌)有限公司(作为认购人)与佳 统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及朱明良先生(作为担保人)订立认购协议,内容有关认购本金额为港币200,000,000元之 9%有抵押三年期债券。朱明良先生为佳统投资有限公司之唯一股东及唯一董事。该交易已於本期间完成。该债券由正元 控股有限公司(「正元」)持有之本公司500,000,000股股份作抵押,以作为不可撤销担保。正元由本公司之执行董事杜林 东先生实益拥有。 展望 展望未 来,全 球经济及经营环境充满挑战及不确定性。本集团将审慎专注於保险及金融服务行业以及体育休闲 度假行业之投资;并将物色潜在投资机会,令其业务组合多元化,从而为本公司股东(「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本集团采取(i)「由外向内」原则,了解市况,其後相应制定本公司之投资战略;(ii)「开放协同」原则,邀约专业人 士,其後将其技能与本公司之投资方案相结合;及(iii)「价值增长」原则,厘定潜在投资价值,整合资源,实现投资 目标,以增加本集团之价值。 主要收购及出售 本集团於本期间并无主要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 31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负债比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港 币322,580,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 币657,542,000元)。大部分现金及银行结余以港币、美元及人民币为单位,并存放於香港及中国的银行。於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比率(以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计算)约为85.42倍(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 日:188.50倍),而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资产负债比率(以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约为4.11%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3.81%)。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任何银行借贷(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无)。本集团之资本承担载於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3。 中期股息 董事会(「董事会」)建议本期间不派发中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资产抵押 本集团之资产抵押载於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0。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无)。 资本架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公司之股东权益及已发行股份总数分别为港币1,656,400,000元(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港币1,785,088,000元)及约10,971,634,000股(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10,971,634,000股)。 汇率波动风险 港币及人民币为本集团进行其业务交易之主要货币,故董事会认为本集团面临之汇率波动风险并不重大。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 集团拥有17名雇员(包括董事 )。本 集团於本期间之总员工成 本(包括董事酬 金)为港币11,335,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4,573,000元)。雇员之薪酬组合由多项因素决定,包括雇员之经验和 表现、市况、行业惯例及适用雇佣法例。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32 其他资料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股份及相关股份拥有之权益及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乃彼等各自之联系人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 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普通股、购股权、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 有(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 关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视作拥有之权益及淡仓);(i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之规定须记入该条提述之登记册 之权益及淡 仓;或 (iii)根据列於上市规则中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标准守则」)须知会本 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如下: 於本公司普通股之好仓 持有已发行普通股数目 占本公司 股权之 董事姓名 身份 个人权益 配偶权益 公司权益 权益总额 概约百分比 杜林东(附注) 实益拥有人、配偶权益及 185,914,830 34,400,000 500,000,000 720,314,830 6.57% 受控制之公司权益 丁小斌 实益拥有人 1,300,000 �C �C 1,300,000 0.01% 曾祥高 实益拥有人 1,000,000 �C �C 1,000,000 0.01% 附注:杜林东先生个人持有185,914,830股普通股。34,400,000股普通股由杜林东先生之配偶刘赞女士持有,而500,000,000股 普通股乃由杜林东先生全资拥有之公司正元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杜林东先生被视为於刘赞女士及正元拥有权 益之普通股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董 事 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於本公司或 其任何相联 法 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 XV部 )之普 通 股、购 股权、相关股份或债券 中,概 无拥有或被视作拥 有(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任何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 例有关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视作拥有之权益及淡仓);(i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之规定须记入该条提述之登 记册之任何权益及淡仓;或(iii)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任何权益及淡仓。 33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其他资料(续)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於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存置的主要股东之登记册显示,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获悉下列 主要股东於本公司普通股及相关股份中拥有5%或以上的权益或淡仓: 於本公司普通股之好仓 持有已发行普通股数目 占本公司 股权之 股东名称 身份 附注 个人权益 配偶权益 公司权益 权益总额 概约百分比 杜林东 实益拥有人、配偶权益及 (1)&(2) 185,914,830 34,400,000 500,000,000 720,314,830 6.57% 受控制之公司权益 正元 实益拥有人 (1) 500,000,000 �C �C 500,000,000 4.56% 刘赞 实益拥有人及配偶权益 (1)&(2) 34,400,000 685,914,830 �C 720,314,830 6.57% 港晖国际有限公司 实益拥有人 (3) 1,935,000,000 �C �C 1,935,000,000 17.64% TreasureVanguardInvestmentsLimited 受控制之公司权益 (3) �C �C 1,935,000,000 1,935,000,000 17.64% 陈美淑 受控制之公司权益 (3) �C �C 1,935,000,000 1,935,000,000 17.64% 宏瑞控股有限公司 实益拥有人 (4) 1,100,000,000 �C �C 1,100,000,000 10.03% 兰恒 受控制之公司权益 (4) �C �C 1,100,000,000 1,100,000,000 10.03% 瑞信泰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益拥有人 (5) 825,000,000 �C �C 825,000,000 7.52% 徐荣塔 受控制之公司权益 (5) �C �C 825,000,000 825,000,000 7.52% 世纪金源投资有限公司 实益拥有人 (6) 1,000,000,000 �C �C 1,000,000,000 9.11% 黄如论 受控制之公司权益 (6) �C �C 1,000,000,000 1,000,000,000 9.11% 附注: (1) 正元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由杜林东先生实益拥有,因此杜林东先生被视为於正元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普通股中拥有权益。 (2) 刘赞女士为杜林东先生之配偶,彼等被视为於彼此持有之普通股中拥有权益。 (3) 港晖国际有限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由TreasureVanguardInvestmentsLimited拥有,而TreasureVanguardInvestments Limited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由陈美淑女士实益拥有,因此陈美淑女士被视为於港晖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普通股中拥有权 益。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34 其他资料( 续)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於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续) 於本公司普通股之好仓(续) 附注:(续) (4) 宏瑞控股有限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由兰恒先生实益拥有,因此兰恒先生被视为於宏瑞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普通股中拥 有权益。 (5) 瑞信泰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由徐荣塔先生实益拥有,因此徐荣塔先生被视为於瑞信泰富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的普通股中拥有权益。 (6) 世纪金源投资有限公司之60%已发行股本由黄如论先生拥有,因此黄如论先生被视为於世纪金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普 通股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并非本公司之董事或主要行政 人员)於本公司之普通股及相关股份中持有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或以上之权益或淡仓。 购股权计划 鉴於上市规则第十七章之规定,本公司已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该计划」)。根据该计 划,董事可向董事会认为对本集团及本集团持有任何股本权益之任何实体之发展及增长作出或可能作出贡献之 该等参与者授出购股权。 下表披露根据该计划本公司购股权於本期间内之变动: 购股权数目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参与者姓名或类别 七月一日 於本期间授出 於本期间行使 於本期间失效 十二月三十一日 行使期 行使价 授出日期 千份 千份 千份 千份 千份 每股港币元 董事 杜林东 4,700 �C �C 4,700 �C 19/3/2014-18/12/2016 0.425 19/12/2013 董事购买股份或债权证之权利 於本期间任何时 间,本 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概无订立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藉购买本公司或 任何其他法团之股份或债权证而获利。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本期间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任何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35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其他资料(续) 企业管治 董事会负责确保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并向股东问责。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已遵 从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惟下列偏离行为除外: (a) 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守则条文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理应分开,不应由同一人担任。主席及行政总 裁的职位均由杜林东先生担任。以本集团现时的发展阶段,董事会认为此架构将不会损害董事会与本公司管 理层间之权力及权责平衡。杜林东先生具有管理董事会所需之领导技巧,亦十分熟悉本集团之业务。董事会 认为,现时之架构较适合本公司,因其有助有效制订及执行本公司之策略。 (b)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6.7条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应出席股东大会。由於在相关 时间有其他重要事务在身,李财林先生无法参加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之标准守 则,作 为其本身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准则。经本公司作出 具体查询後,全体董事均确认,彼等於本期间内均已全面遵守标准守则。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张惠彬博士(审核委员会主席)、曾祥高先生及李财林先生)已与管 理层审阅本集团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惯例,并讨论审核、风险管理制度、内部监控制度与财务申报事项(包括审阅 本期间之未经审核中期综合财务报表),之後方推荐予董事会批准。 审阅账目 本期间之中期财务资料已经由外聘核数师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阅委聘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之独 立核数师执行中期财务资料审阅」进行审阅。 致谢 本人谨藉此机会代表董事会对外聘专业人员於财政期间内向本集团提供之专业服务致以衷心谢意。本人谨此感 谢本期间内董事仝人之宝贵贡献及本公司员工之克尽己职及竭诚服务。本人亦谨此就股东及业务夥伴对本集团 之支持致以诚挚谢意。 代表董事会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杜林东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期报告2016 36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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