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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監管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産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ZhejiangShibaoCompanyLimited*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1057) 海外监管公告 此海外监管公告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10B 条发 出。以下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所刊发之「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承董事会命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世权 中国浙江杭州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张世权先生、张宝义先生、汤浩瀚先生及张兰君女士,非执行董事张世忠先生及朱颉榕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洪智先生、郭孔辉先生及沈成基先生。 * 仅供识别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6-103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1,346,805股A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额的18.04%,占公司总股本的13.09%, 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1月23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98号文核准,浙江世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975万股,网上定价发行525万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364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浙江世宝”,股票代码“002703”,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的1,500万股股票于2012年11月2日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262,657,855股,其中A 股:175,943,855 股,H 股:86,714,000 股。截止本公告日的公司股份总额为 315,857,855股,其中A股:229,143,855股,H股:86,714,000股),尚未解 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1,957,892股A股。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至今,公司无派发股票股利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宝控股”)承诺:自公司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世权、张宝义、汤浩瀚、张兰君和张世忠还承诺:自公司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世宝控股的出资,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世宝控股的出资不超过其所持有世宝控股出资的百分之二十五,其在离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世宝控股的出资。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的承诺: 张世权、张宝义、汤浩瀚、张兰君和张世忠承诺:自申报离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4、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5、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1,346,805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额的18.04%,占公司总股本的13.0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量为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明细表: 序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备注 号 总数(股) 数量(股) 1 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4,040,418 41,346,805 控股股东 5、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世权、张宝义、汤浩瀚、张兰君和张世忠通过世宝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中做出了承诺,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 1、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做 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浙江世宝本次首发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公司股本结构表; 3、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2日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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