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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建議調整若干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議案及(B)類別股東大會及臨時股東大會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并不构成任何人士收购、认购或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或促使作出要约的邀 请。 ZHEJIANGSHIBAOCOMPANYLIMITED*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1057) (A)建议调整若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议案 及 (B)类别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 於2017年3月17日,董事会形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书面决议,待股 东批准後,将调整非公开发行的若干议案。 关於调整非公开发行本公司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於近期内地证券市场的变动及为确保非公开发行之顺利进行并满足本公司 的筹资需要,本公司经过周详考虑,建议根据於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之《非公开发行本公司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以及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进行调整。 * 仅供识别 �C1�C 关於非公开发行本公司A股股票方案(经修订版本)的议案 本公司已就非公开发行编制非公开发行本公司A股股票的方案(经修订版本)。 就非公开发行方案所作的主要修订已反映於方案的经修订版本,包括更新项 目之审批进度、修订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及非公开发行之数量、调整非公开发 行决议的有效期、更新非公开发行後本公司之股权架构、调整因非公开发行摊 薄现有回报的相关测算数据等。 关於非公开发行本公司A股股票所得款项用途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修订 版本)的议案 本公司已编制非公开发行本公司A股股票所得款项用途之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修订版本)。主要修订包括更新项目之审批进度及环境评估。 关於因非公开发行摊薄现有回报之风险警示及采取补救措施(经修订版 本)的议案 由於建议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本公司已编制因非公开发行摊薄现有回报之 风险警示及采取补救措施(经修订版本)。主要修订包括调整因非公开发行摊薄 现有回报的相关测算数据等。 �C2�C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非公开发行须获证券监管机构(如中国证监会)及 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出各项批准及达成各项因素(包括市况)後, 方告落实。因此,非公开发行未必会进行。故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 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兹提述本公司於2016年11月23日向股东寄发的通函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0 月24日、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26日、2017年3月9日及2017年3月14日之公 告,内容有关非公开发行(已於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 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获批准)。 於2017年3月17日,董事会形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书面决议,待股东 批准後,将调整非公开发行的若干议案。 1.关於调整非公开发行本公司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於近期内地证券市场的变动及为确保非公开发行之顺利进行并满足本公 司的筹资需要,本公司经过周详考虑,建议根据於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 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之《非公开发行本公司A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对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以及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进 行调整。於2017年3月17日,董事会形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书面 决议,待股东批准後,将调整非公开发行的若干议案。非公开发行方案的主 要调整载列如下: 1.1发行数量 根据非公开发行将予发行的A股股票数目将调整至不超过43,464,262股A 股股票(含43,464,262股)(调整前拟发行的A股股票数目:36,535,859股A股 股票(含36,535,859股))。将予发行的最终A股股票数目将不超过根据非 公开发行将予发行的A股股票数目上限,具体数目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与非公开发行之保荐人(主承销商)经考虑发行当时之市况後协商确 定。 �C3�C 若本公司A股股票在非公开发行之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公司将对拟发行的 A股股票最高数目作出相应调整。 1.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将调整为董事会形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书面决议的公告日(即2017年3月20日,调整前之定价基准日:2016 年10月24日)。发行价格将不低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 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 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於每股A股股票人民币31.06元(调整前之发行价 格:不低於每股A股股票人民币36.95元)。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之核准批文後,由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 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其他监管要求,根据目标投资者之申购 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若本公司A股股票在非公开发行之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公司将对发行价格 下限作出相应调整。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於适当时候披露每股A股股票之最终净发行价 格。 �C4�C 1.3决议的有效期 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将调整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关事项之日起12个月。 非公开发行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後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 案为准。 2.关於非公开发行本公司A股股票方案(经修订版本)的议案 本公司已就非公开发行编制非公开发行本公司A股股票的方案(经修订版本)。 就非公开发行方案所作的主要修订已反映於方案的经修订版本,包括更新项 目之审批进度、修订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及非公开发行之数量、调整非公开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更新非公开发行後本公司之股权架构、调整因非公开发 行摊薄现有回报的相关测算数据等。 3.关於非公开发行本公司A股股票所得款项用途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修订版 本)的议案 本公司已编制非公开发行本公司A股股票所得款项用途之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修订版本)。主要修订包括更新项目之审批进度及环境评估。 �C5�C 4.关於因非公开发行摊薄现有回报之风险警示及采取补救措施(经修订版本)的 议案 由於建议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本公司已编制因非公开发行摊薄现有回报之 风险警示及采取补救措施(经修订版本)。主要修订包括调整因非公开发行摊 薄现有回报的相关测算数据等。 本公司将向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提呈上述关於(i)调整非公开发行本公司A股 股票方案;(ii)非公开发行本公司A股股票方案(经修订版本);(iii)非公开发行本 公司A股股票所得款项用途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修订版本);及(iv)因非公开发行 摊薄现有回报之风险警示及采取补救措施(经修订版本)的议案。根据上市规则第 19A.39A条,一份载有(其中包括)上述议案的详情之通函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H股 股东。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非公开发行须获下文所载各项批准及达成各项因素 (包括市况)後,方告落实。因此,非公开发行未必会进行。故此,股东及潜在投资 者於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C6�C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本公司股权架构的影响 下表载列假设根据非公开发行将予发行之A股股票数目不超过43,464,262股A股股 票,及自本公告日期起至非公开发行完成日期本公司不会发行其他股份的情况 下,本公司於:(i)本公告日期,及(ii)紧随非公开发行完成後的股权架构之资料: 紧随非公开发行A股 於本公告日期 股票完成後 已发行 % 已发行 % 股份数目 (概约)股份数目 (概约) A股股票 -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9,002,612 44.01 139,002,612 38.68 -张世权 10,556,632 3.34 10,556,632 2.94 -A股公众股东 79,584,611 25.20 79,584,611 22.15 -将予发行的新A股股票 �C �C 43,464,262 12.10 H股股票 H股公众股东 86,714,000 27.45 86,714,000 24.13 合计 315,857,855 100 359,322,117 100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原因及益处 本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转向器及其他转向系统关键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 售,亦为国内率先完成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机电一体化自主研发及具备批量化生产 能力的企业。本公司的战略目标是为全球领先汽车集团提供智能驾驶解决方案。 董事认为,按照经修订方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将为本公司提供实施项目的所 需资本,从而提高本公司的产能及研发能力以应对市场趋势,并使本公司处於有 利位置可进一步提高业内的市场占有率及巩固其市场领导地位。 �C7�C 因此,董事认为非公开发行(包括发行价格)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按现行市况 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综合考虑市场环境、本公司近几年财务状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公开发 售股票、发行优先股等其他融资方式的限制性要求,本公司选择非公开发行方式 进行融资。 非公开发行所需的批准 非公开发行调整的所有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形成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书面决议。 非公开发行调整须获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以及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 东大会批准後方可实施。 过去十二个月的筹资活动 本公司於紧接本公告刊发前12个月期间内并无进行任何涉及发行股本证券的筹 资活动。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指本公司於2016年12月12日举行的本公司2016年第一 股东大会」 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指本公司於2016年12月12日举行的本公司2016年第一 股东大会」 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指本公司於2016年12月12日举行的本公司2016年第二 大会」 次临时股东大会 「A股股东」 指 A股股票持有人 �C8�C 「A股股票」 指本公司於中国上市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A股股 票,有关股份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买卖 「董事会」 指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浙江世宝股份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 指本公司董事 「H股股东」 指H股股票持有人 「H股股票」 指本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 有关股份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香港」 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 指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非公开发行」 指建议在中国发行不超过建议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及买卖的43,464,262股新A股股票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项目」 指拟动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筹集之所得款项之各项 项目 「人民币」 指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C9�C 「股东」 指股份持有人 「股份」 指 A股股票及�u或H股股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 「%」 指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兼总经理 张世权 中国浙江杭州 2017年3月20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张世权先生、张宝义先生、汤浩瀚先生及张兰 君女士,非执行董事张世忠先生及朱颉榕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洪智先生、 郭孔辉先生及沈成基先生。 �C10�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2708 艾伯科技 0.05 164.71
01708 三宝科技 0.92 48.39
00020 会德丰 1.19 43.37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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