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联合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联合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联合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之邀请
或要约。
昊天发展集团 福建诺奇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HaoTian 昊天投资(中国) 昊天商贸 FujianNuoqi
Development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Co.,Ltd.
Group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474) (股份代号:1353)
联合公告
(1)昊天中国对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内资股
(除昊天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经拥有或同意收购的
该等股份以外)
之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 约;
及
ALTUS INVESTMENTS代表
昊天商贸收购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已发行H股
(除昊天商贸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经拥有或同意收购的
该等股份以外)
之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截止;及
(2)要约结果
昊天有关H股要约之财务顾问
要约截止
昊天、本公司及要约人联合宣布,要 约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星期三)下午四
时正截止,要 约人并无作出修订或延 期。
要约结果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星期三 )下午四时正(即综合文件所载之接纳要约的最
後时间及日期),(i)要约人接获H股要约项 下53,991,000股 H股(相当於本公司於本
联合公告日期之已发行股本约8.84%)之28份 有效接 纳;及(ii)要约人已接获内资股
要约项下563,730股内资 股(相当於本公司於本联合公告日期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约
0.09%)之1份有效接纳。因此,要约人接获要约项下合共54,554,730股要约股份之有
效接 纳,相当於本公司於本联合公告日期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约8.93%。
本公司之股权及公众持股量
经计及(i)311,504,940股内资股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完成昊天中国重组协议後
根据重整计划之条款转让予昊天中国,相当於本公司於本联合公告日期之全部已
发行股本约51%;及 (ii)涉及合共54,554,730股接纳股 份(相当於本公司於本联合公
告日期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约8.93%)之有效接纳,要约人及与任何彼等之一致行动人
士合共於366,059,670股股份(包括53,991,000股H股及312,068,670股内资股)中拥有
权益,相当於本公司於本联合公告日期之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可於本公司股东大会
上行使之投票权约59.93%。
於要约截止後,待H股股份登记处正式登记接纳H股之转让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登记接纳内资股後,229,666,830股股份(包括106,803,000股H股及122,863,830
股内资股 )(相当於本公司於本联合公告日期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约37.60%)由公众
人士(定义见上市规 则 )持 有。因 此,本 公 司 符 合 上 市 规 则 第8.08(1)(a)条 所 载 之 最 低
公众持股量规 定。
谨此提述(i)昊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昊天」)、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昊天投资(中国 )有 限公司(「昊天中国」)及昊天商贸有限公司(「昊天商贸」)日期为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之联合公 告;及 (ii)昊 天、本 公司、昊天中国及昊天商贸於二
零一七年二月八日联合发布之综合文件(「综合文件」)。除 另有所指外,综 合文件所
界定词汇与本联合公告所使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要约截止
昊天、本公司及要约人联合宣布,要约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星期三)下午四时
正截 止,要约人并无作出修订或延期。
要约结果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 日(星期 三 )下 午四时正(即综合文件所载之接纳要约的最後时
间及日期),(i)要约人已接获H股要约项 下53,991,000股 H股(相当於本公司於本联合
公告日期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约8.84%)之28份有效接纳(「接纳H股」);及 (ii)要 约 人 已
接获内资股要约项下563,730股内资 股(相当於本公司於本联合公告日期之全部已发
行股本约0.09%)之1份有效接纳(「接纳内资股」)。因此,要约人已接获要约项下合共
54,554,730股要约股份(相当於本公司於本联合公告日期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约8.93%)
之有效接 纳(「接纳股份」)。
H股要约之交收
就根据H股要约获提呈之接纳H股应付之现金代 价(经扣除卖方有关接纳H股之香港
从价印花税)涉及之支票已经或将(视乎情况而定)尽快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发予接纳
股东,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 担,惟於任何情况下,须於根据收购守则自H股股份
登记处收到所有所有有关文件以使有关接纳完成及有效之日期起计七个营业日内寄
发。
内资股要约之交收
就接纳内资股应付之现金代价款项将根据收购守则尽快惟无论如何须於自昊天中国
收到所有有关文件以使有关接纳完成及有效之日期起计七个营业日内,汇 寄予有关
持有 人。
本公司之股权架构
紧接要约期间开始前,要约人及与任何彼等之一致行动人士并无持有、控制或指示任
何股份或任何股份之权 利。经计及(i) 311,504,940股内资股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
完成昊天中国重组协议後根据重整计划之条款转让予昊天中国,相 当於本公司於本
联合公告日期之全部已发行股本 约51%;及 (ii)涉 及合共54,554,730股接纳股份(相当
於本公司於本联合公告日期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约8.93%)之有效接纳,要约人及与任何
彼等之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於366,059,670股股份(包括53,991,000股H股及312,068,670
股内资股)中拥有权益,相当於本公司於本联合公告日期之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可於本
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之投票权约59.93%。
除上述者以外,要 约人及与任何彼等之一致行动人士(i)於要约期间内概无收购或同
意收购何股份或任何股份之权利;及 (ii)并无於要约期间内借入或借出本公司任何相
关证 券(定义见收购守则第22条注 释4)。
下表载列本公司(i)於紧随昊天中国重组协议完成後及於作出要约前;及 (ii)紧 随要约
截止时及於本联合公告日期之股权架 构:
於紧随昊天中国重组协议 紧随要约截止时及
股东姓名�u名称 完成後及於作出要约前 於本联合公告日期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内资股
董事及彼等之联系人士
丁灿阳先生(附注1) 12,367,500 2.02 12,367,500 2.02
泉州市诺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附注2) 2,700,000 0.44 2,700,000 0.44
昊天中国(要约人之一) 311,504,940 51.00 312,068,670 51.09
其他内资股持有人 123,427,560 20.21 122,863,830 20.12
内资股总数 450,000,000 73.67 450,000,000 73.67
H股昊天商贸(要约人之一) _ _ 53,991,000 8.84其他H股持有人 160,794,000 26.33 106,803,000 17.49H股总数 160,794,000 26.33 160,794,000 26.33股份总数 610,794,000 100.00 610,794,000 100.00附注:
1.丁灿阳先生为董事。
2.董事丁丽霞女士於泉州市诺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中持有66.10%股权。
於要约截止 後,待H股股份登记处正式登记接纳H股之转让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登记接纳内资股後,229,666,830股股 份(包括106,803,000股H股及122,863,830股
内资 股 )(相当於本公司於本联合公告日期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约37.60%)由公众人士
(定义见上市规则)持有。因此,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条所载之最低公众持股量规
定。
暂停买卖本公司股份
应本公司要求,本 公司股份自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时二十五分起於联
交所暂停买卖,并 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本公司进一步刊发资 料。
承董事会命 承董事会命 承董事会命 承董事会命
昊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昊天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昊天商贸有限公司 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董事 董事 执行董事
霍志德 许海鹰 霍志德 陈全懿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一日
於本联合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丁辉、丁灿阳及陈全懿;以及非执行董事为韩惠源及
丁丽霞。
於本联合公告日期,昊天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许海鹰先生、欧志亮博士,太
平绅
士(澳
洲)及霍志德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铭�鱿壬�、林君诚先生及李智
华先生。
於本联合公告日期,昊 天中国的董事为许海鹰先 生、马 丽蓉女士及王满宇先生。
於本联合公告日期,昊 天商贸的董事为霍志德先 生。
全体董事愿就本联合公告所载资 料(有关昊 天、昊天中国及昊天商贸之资料除外)之
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
联合公告内所表达之意 见(昊 天、昊 天 中 国及昊天商贸表达之意见除外)乃 经 审慎周
详考虑後始行达致,且本联合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联合公告所载任何
陈述存有误导成分。
全体昊天董事愿就本联合公告所载资料(有关本集团之资料除外)之准确性共同及个
别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联合公告内所表
达之意 见(本集团表达之意见除外 )乃 经 审慎周详考虑後始行达 致,且本联合公告并
无遗漏任何其他事 实,致使本联合公告所载任何陈述存有误导成分。
全体昊天中国董事愿就本联合公告所载资料(有关本集团之资料除外)之准确性共同
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联合公告内
所表达之意见(本集团表达之意见 除 外 )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始行达致,且 本 联合公
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 使 本联合公告所载任何陈述存有误导成 分。
全体昊天商贸董事愿就本联合公告所载资料(有关本集团之资料除外)之准确性共同
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联合公告内
所表达之意见(本集团表达之意见 除 外 )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始行达致,且 本 联合公
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 使 本联合公告所载任何陈述存有误导成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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