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utureLandDevelopmentHoldings Limited
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1030)
内幕消息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由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第13.10B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7年3月1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控股」,本公司之子公司且其A股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上市,证券代码:601155)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通知书」),内容有关其拟注册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额度自通知书日期起计两年内有效。
新城控股已於2017年3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标题为「关於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的公告,且上述公告可於上交所网站下载。
承董事会命
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振华
中国,2017年3月1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包括执行董事王振华先生、吕小平先生、陆忠明先生、
刘源满先生及陈伟健先生,非执行董事王晓松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华康先
生、朱增进先生及锺伟先生。
新城发展控股
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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