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
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Vision Fame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允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15)
1)辞任署理行政总裁
2)委任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联席主席
3)委任行政总裁
4)联席主席及行政总裁职责以及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之守则条文涵义
5)变更董事会各委员会之组成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起�U
辞任署理行政总裁
胡宝越先生(「胡先生」)已辞任其本公司署理行政总裁职务,以便计划更为专注及投入其他
个人事务。胡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概无任何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需提
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委任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联席主席
戴加龙先生(「戴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联席主席。戴先生之履历载列
如下:
戴先生,55岁,毕业於山西经济专修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彼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
获委任为本公司顾问及技术总监。戴先生於二维材料生产技术方面拥有渊博的知识,并於
研制相关设备方面拥有经验。戴先生乃生产人造云母(一种类似石墨烯的二维材料)之专
家,并已发明多达50项与人造云母有关之专利。彼现为中国晶体新材料控股有限公司(一
间於韩国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s900250)之主席,及日成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联
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s3708)之执行董事。戴先生亦为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中
国非矿协会」)之常务理事及中国非矿协会旗下的云母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在彼对二维材
料的基础上,戴先生亦一直研究石墨烯及进行有关石墨烯生产方法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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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文所披露外,戴先生(i)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戴先生
过去三年内并无在证券於联交所或任何其他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
事职务;及(iii)并无持有任何其他重大委任或专业资格。戴先生独立於本公司之任何董事、
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或任何彼等之联系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且与上述人士
概无关连。
於本公布日期,戴先生持有730,000,000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12.17%。除
上文所披露外,戴先生并无於及并无被视为於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戴先生就担任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订立董事服务协议,任期由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起至本公
司之二零一七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可由本公司或戴先生透过发出六个月的书面
通知或根据董事服务协议之条款以其他方式予以终止。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戴先
生符合资格於本公司之二零一七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
根据董事服务协议,戴先生有权享有年薪2,400,000港元。有关金额乃经考虑戴先生之经
验、职务及职责以及规模相若且业务类似之公司之现行市场薪酬水平後厘定。
概无有关委任戴先生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概无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v)条须予披露之资料。
随戴先生被委任为董事会联席主席,原董事会主席周哲先生�v「周先生」�w职责变更为董事
会联席主席,并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委任行政总裁
周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周先生之履历载列如下:
周先生,52岁,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彼於二零一五年九
月二十三日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及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调任为董事会联席主席。周先生
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周先生为本公司其中一名授权代表。周先生
亦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周先生现时出任香港江阴商会会长及香港江苏社团总会
副会长。彼持有浙江大学化学系学士学位及高级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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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具有丰富的营运管理经验。自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起,彼为集美国际娱乐集团有限
公司(一间於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159)之执行董事。於二零零六年六月至二零
一三年十月,周先生出任海航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
号:0521)之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以及执行委员会主席及投资委员会成员。
除上文所披露外,周先生(i)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周先生
过去三年内并无在证券於联交所或任何其他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
事职务;及(iii)并无持有任何其他重大委任或专业资格。周先生独立於本公司之任何董事、
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或任何彼等之联系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且与上述人士
概无关连。
於本公布日期,周先生被视为持有1,000,000,000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16.67%,有关股份权益乃透过Mega Start Limited持有,而周先生实益拥有Mega Start Limited
的全部已发行股本。此1,000,000,000股股份是由本公司(i)600,000,000股股份和(ii)可换股债券
产生的400,000,000股转换股份组成。除上文所披露外,周先生并无於及并无被视为於本公
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
任何权益或淡仓。
概无有关委任周先生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概无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v)条须予披露之资料。
联席主席及行政总裁职责以及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之守则条文涵义
周先生自二零一五年起担任董事会主席,主要负责管理董事会,包括但不限於领导董事会
及确保董事会高效工作及履行职责。
胡先生辞任署理行政总裁後,周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开展本集团包括业务规
划、制定策略、日常业务及营运管理在内的行政职能。
基於以上所述,本公司调任周先生及委任戴先生为董事会联席主席,旨在维持董事会权力
和权限制衡。联席主席应共同行动,履行及分担本公司主席的职责。当一名联席主席提呈
任何事宜供董事会会议审议,另一联席主席应负责(其中包括)拟定及批准有关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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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程、主持董事会会议及鼓励全体董事对董事会事宜作出全面积极贡献,确保董事会决
定公平反映董事会一致意见及董事会行动符合本集团最佳利益。
企业管治守则第A.2部载列有关主席及行政总裁的原则及守则条文。当中规定,管理的两
个主要方面(即董事会管理及业务日常管理)应明确区分。基於该原则,本公司采纳上述企
业管治措施确保权力和权限制衡,确保权力不集中於一人。然而,此情况乃偏离企业管治
守则第A.2.1条,该条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应有所区分,不应由同一人士担任。
如本公布中周先生之履历所述,周先生於业务及营运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且具有作为香
港上市发行人董事会成员的经验。董事会认为周先生担任联席主席兼行政总裁可以方便并
以最大的效能执行本集团的业务策略。董事会认为,联席主席可彼此监察及制衡,董事会
及本公司内部清楚了解及预期周先生及戴先生的职能及职责分工情况。
董事会亦认为,董事会及本公司高级管理层由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人士组成。董事会目前包
括三名执行董事(包括周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就其组成而
言具有很强的独立性。鉴於上文,董事会认为,该等权力和权限的制衡可充分确保本公司
及其股东之整体权益受保障。
除上述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外,本公司自上市以来已全面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适用
守则条文。本公司透过专注於持正、问责、透明、独立、尽责及公平原则,致力於达到高
水平的企业管治。董事会将参考企业管治守则、章程细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及监管要求持
续检讨及监督本公司的企业管治状况以及各种内部政策和程序以维持本公司高水平的企业
管治。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的适用要求,尤其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报告的
强制性披露要求,持续在本公司未来刊发的年度及中期报告中对本公司的企业管治作出特
定的披露。
变更董事会各委员会之组成
於上述董事变更後,戴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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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谨此就胡先生於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谢意,并欢迎戴先生履新。
释义
於本公布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应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董事会
「企业管治守则」 指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列之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
「本公司」 指允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
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会命
允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联席主席及行政总裁
周哲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即周哲先生、戴加龙先生及谢晓涛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即陈
国宝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谭德机先生、黄继东先生及王伟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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