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olargigaEnergyHoldingsLimited
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57)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是由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
以下所附是本公司按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二十二日在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网页刊发的公告。
承董事会命
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王君伟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谭文华先生(主席)、谭鑫先生及王君伟先生;非执
行董事为许佑渊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符霜叶女士、王永权博士及张椿先
生。
公开资讯观测站 页1/1
第上市(柜)公司(含TDR)
(上市公司)阳光能源-DR
外国发重讯息
公司代号 9157
公告序号 1
事实发 国105年1122
公司名称 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主旨 系因本公司有价证券於集中交易市场达公布注意交易资讯标准,故公布原上市地已公开之财
务资讯,以利投资区别了解。
符合条款-第5条第XX款:26
发依外国发所属国及上市地国法令 事实发生日:105/11/22
规定应即申报之重情事 发生事由:系因本公司有价证券於集中交易市场达公布注意交易资讯标准,故公布原上市地
已公开之财务资讯,以利投资人区别了解,内容请详其他处附加档。
其他 9157_2016112201_FIM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59sb01 2016/11/22
主旨:系因本公司有价证券於集中交易市场达公布注意交易资讯标准,故公布原上市地已公开之财务资讯,以利投资人区别了解。
2016年上半年 2015年上半年 2015年全年
仅经核阅,未经审核 仅经核阅,未经审核 经审核
营业收入 1,723,799仟元 1,306,291仟元 2,899,550仟元
(人民币)
税前纯益/(亏损) (33,176)仟元 7,080仟元 19,471仟元
(人民币)
权益股东应占之税後
纯益/(亏损) (49,557)仟元 10,189仟元 15,653仟元
(人民币)
每股盈余/(亏损) (1.54)分 0.32分 0.49分
(人民币)
本公司无「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第5条第1项所列重大讯息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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