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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HINA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
(股份代号:3988及4601(优先股))
第二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一、通过第二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行 201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於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
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的约定,决 定并
办理向境内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本次第二期境内优先股(上海证券
交易所优先股代码:360010;优先股简称:中行优 2)股 息派发方案已经本
行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 事会决议
公告已於当天刊登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
及本行网站(www.boc.cn)。
二、第二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2016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2日
2、最後交易日:2017年3月9日
3、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10日
4、除息日:2017年3月10日
5、股息发放日:2017年3月13日
6、发放对象:截至2017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第二期境内
优先股股东。
7、发放金额:按照第二期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5.50%计算,每股优先
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5.50元(税前 )。以 第二期境内优先股发行量2.8
亿股为基数,本行本次派发现金股息共计人民币15.40亿元(税前)。
8、扣税情况:对於境内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
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本行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
民币5.50元。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二期境内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第二期境内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行直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四、谘询方式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秘书部
电话:(8610)66592638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邮编:100818
承董事会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耿伟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中国,北京
2017年3月3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为田国立、陈四清、任德奇、高迎欣、张向东*、张奇*、刘向辉*、李巨才*、
NoutWe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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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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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卓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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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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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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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第二期境內優先股股息派發實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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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2017-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