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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olden Meditech Holdings Limited
金卫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00801)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金卫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上
午十时正假座中国北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永昌北路4号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
特别大会」),藉以考虑及酌情批准(无论有否作出修订)以下决议案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除非另有所指,否则本通告及下列决议案中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
之通函(本通告构成其一部分)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普通决议案
(1)「动议:
(i)在各方面批准、确认及追认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Golden Meditech Stem Cells
(BVI)CompanyLimited(「GMSC」)、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
百」)与本公司就终止先前协议甲而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之终止协
议(「 终 止协议甲」)(注有「 A 」字 样并由大会主席简签以资识别之副本已提呈大会)
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ii) 在各方面批准、确认及追认GMSC与南京新百就终止先前承诺利润补偿协议而订
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之终止协议(「承诺利润补偿终止协议」)(注有
「B」字样并由大会主席简签以资识别之副本已提呈大会)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iii)在各方面批准、确认及追认GMSC(作为卖方)、本公司(作为保证方)与南京盈鹏 蕙康医疗产业投资合夥企业(有限合夥)(「买方」)(作为买方)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日之买卖协议(「新协议」),据此GMSC有条件同意出售及买方有条 件同意购买新目标CCBC股份,代价为人民币5,764百万元(注有「C」字样并由大会主席简签以资识别之副本已提呈大会)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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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在各方面批准、确认及追认GMSC与买方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之承诺利润补偿协议(「新承诺利润补偿协议」),据此GMSC同意分别就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CCBC之财务表现作出若干溢利保证及补偿,以保障买方之
利益(注有「D」字样并由大会主席简签以资识别之副本已提呈大会)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
(v) 授权任何一名本公司董事负责所有有关行动及事宜,代表本公司签署及签立有关
文件或协议或契据,并在其认为必需或权宜之情况下进行及采取旨在落实或有关
各终止协议甲、承诺利润补偿终止协议、新协议及新承诺利润补偿协议以及各自
项下拟进行交易之其他事宜及一切行动,以及同意就该董事全权认为符合本公司
及其股东整体利益之相关事项作出变更、修订或豁免。」
(2)「动议:
(i) 在各方面批准、确认及追认GMSC、南京新百与本公司就终止先前协议乙而订立
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之终止协议(「终止协议乙」)(注有「E」字样并由大
会主席简签以资识别之副本已提呈大会)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
(ii) 授权任何一名本公司董事负责所有有关行动及事宜,代表本公司签署及签立有关
文件或协议或契据,并在其认为必需或权宜之情况下进行及采取旨在落实或有关
终止协议乙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其他事宜及一切行动,以及同意就该董事全权
认为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之相关事项作出变更、修订或豁免。」
承董事会命
金卫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甘源
谨启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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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三)(包括
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概不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 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及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一七 年三月十七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登记及过户分处香港 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2) 凡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股东,均有权委派一名代表,倘若其持有两
股或以上之股份,则可委派多名代表代其出席,并於会上代表其投票表决。受委任之
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3)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授
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副本,最迟须於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
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登记及过户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
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东
仍可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4) 倘为股份之两名或以上联名持有人,则排名首位之人士(而非其他联名持有人)之投票
(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始获接纳。就此而言,排名先後则按本公司股东名册主册
或股东名册分册内有关股份之联名持有人之排名厘定。
(5) 上述通告之中文译本仅供参考,文义如与英文版本有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八名董事。执行董事为甘源先生(主席)及江金裕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郑
汀女士及高悦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曹冈教授、冯文先生、顾樵教授及DanielFoa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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