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声明,并表明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盈利预警
本公告由中国派对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於本集团目前可得资料及本公司管理层经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的溢利及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与二零一五年度同期相比,将分别减少不高於20%及17%。有关下跌主要由於(i) 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相比,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益受到海外市场需求因为二零一六年的英国脱欧及美国总统大选的影响下降约百分之十; 及(ii)因应开拓中国市场如丰富产品种类及研发不同技术与专利的研发费用增加。本公司尚未最终确定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参考现时所得资料(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未经审核合并管理账目)进行之初步评估作出,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已审核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所不同。本集团经审核的财务资料将会详细刊在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派对文化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陈圣弼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i)三名执行董事,即陈圣弼先生、吕�B麟先生、林新福先生;(ii)一名非执行董事,即陈升女士;及(ii)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梁兆康先生、陈文华先生及彭溆女士。
中国派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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