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VirscendEducation Company Limited
成实外教育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65)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
见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刊发。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及本公司的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所录得母公司拥
有人应占纯利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增加不少於100%。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成实外教育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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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 东」)及 本公司的潜在投资者,
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所录得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母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增加不少於100%。有关增加主要由於(i)招生人数增加及本集团经营的学校的平均学费水平提高令收益增加;(ii)人民币兑港元贬值令港元银行存款换算产生的外汇收益增加;(iii)非控股权益应占纯利减少;及(iv)偿还银行贷款约人民币340,000,000元令融资成本减少。
由於本公司仍然正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
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的本集团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最近期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为依据。该资料须待落实及作出必要调整(如有)。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详情将根据上市规则於适当时间刊发。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成实外教育有限公司
主席
王小英
中国,四川省,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王小英女士、徐明先生、叶家郁先生及严玉德先生;本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为薛超颖先生、陈剑�鱿壬�及许大仪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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