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声明,且明确表明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华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HUALIENINTERNATIONAL(HOLDING)COMPANYLIMITED
华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69)
提示性公告
兹提述(i)华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太和控股有限公司(前称为百威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有关(其中包括)认购事项、配售事项、清洗豁免及建议修订可换股票据之联合公告(「联合公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有关延迟寄发通函之该等公告;及(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有关认购事项(包括修订认购股份数目及胡先生可能参与认购事项)及配售事项之最新资料之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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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现正考虑有关认购协议及配售协议失效之事宜。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收购守则及其他适用法律尽快刊发进一步公告。
承董事会命
华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韩宏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华联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刘学义先生、韩宏先生、胡野碧先生、王朝晖先生及徐丹丹博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郑柳博士、于吉瑞先生及李晓伟女士。
华联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确知,本公告所表达之意见乃经周详审慎考虑後方行作出,且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声明产生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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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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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国际
2017-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