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 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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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JIAGROUPHOLDINGSLIMITED
万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401)
委任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 布,赵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 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起生效。
万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 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 集团」)董事(「董事」)
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赵敬仁先生(「赵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
年三月六日起生效。
赵先生之履历详情如下:
赵先生,39岁,於一九九九年获香港城市大学颁授工商管理(荣誉)会计学学士学位,
并於二零一二年获香港科技大学颁授财务分析学理学硕士学位。彼 为香港会计师公
会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 员。
* 仅供识别
赵先生拥有逾15年审 核、会计、私 募股权投资及企业财务经 验,有关经验累积自彼於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多间香港上市公司之先前工作经验。於加入本集团前,赵先生为
�笥芽萍伎毓捎邢薰�司(前称�笥炎时究毓捎邢薰� 司,股份代号:8088)之集团首席
财务 官,负责财务报告、投 资管理及并购。
赵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自服务合约日期开始之服务合约,可 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
出一个月事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赵先生有权收取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参考彼於本
公司之职责及责任厘定之月薪70,000港元。彼亦有权收取将由董事会不时厘定之年终
酌情花红。彼 之委任将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轮席告退及由本公司股 东(「股
东」)重选连任。
於本公告日 期,赵先生与任何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 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
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概无任何关 系;亦无於过
往三年於任何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或於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
任任何其他职位或持有其他重大任命及专业资格。赵先生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
联法团)之股份及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赵先生已确认,并无有关彼获委任之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
亦无有关委任赵先生之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任何规定予
以披 露。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赵先生加入董事 会。
承董事会命
万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陈金山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六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四名执行董事陈金山先生、江翔峰先生、翁嘉丽女士及赵敬
仁先生,以 及 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梁一 池 先 生、黄 汉 杰 先生及刘勇平博士组成。
委任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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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嘉集团
2017-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