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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Hongqiao Group Limited
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78)
澄清公告
及
恢复买卖
澄清公告
兹提述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之公告。按本公司的要求,
本公司的股份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星期三)上午十时五十三分起於联交所短暂停止买卖,待
本公司发出有关EmersonAnalyticsCo.Ltd.负面报告(「指控报告」)之澄清公告。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
息条文(定义见上��规则)而作出。本公司董事(「董事」)认为指控报告所载的指控及资料有偏颇、
存在重大误导、失实及没有事实基础。
本公司仍在编制一份详细的澄清公告以反驳及�u或澄清指控报告的主要不利指控,及驳斥破坏本
公司股东对其业务及财务状况的信心之企图。本公司将尽快於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作出详细的澄清
公告。
诚如指控报告的免责声明所述,於指控报告刊发时Emerson Analytics Co. Ltd.及�u或其联系人
士�u合夥人可能於本公司的股权及�u或衍生工具中持有好仓或淡仓,及Emerson Analytics Co.
Ltd.及�u或其联系人士�u合夥人可能於任何时候维持或变更其持仓。指控报告载有失实及误导性
陈述以及对本公司及其管理层的无理恶意指控,本公司认为指控报告欲破坏本公司的声誉、操纵
本公司股份价格及故意打击市场,恶意竞争。因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
审慎行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亦须细阅本公告。
本公司保留其权利对刊发指控报告的实体及�u或相关个别人士以及任何负责传播误导性及恶意陈
述旨在操纵本公司股份价格以便得益的人士就损害赔偿或其他补偿采取法律行动。
倘若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之股份(「股份」)的交易价未能反映其内含价值,董事会可根据本公司股东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的回购授权行使其权力於适当时候购回股份。
该等可能的回购将遵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及法规。
恢复买卖
按本公司的要求,本公司的股份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星期三)上午十时五十三分起於联交所
短暂停止买卖。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其股份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於联
交所恢复买卖。
承董事会命
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张士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
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八名董事,即执行董事张士平先生、郑淑良女士及张波先生,
非执行董事杨丛森先生及张敬雷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邢建先生、陈英海先生及韩本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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