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
2017年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兹提述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8月8日、2016
年8月23日、2016年12月21日及2017年2月23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
本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
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将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
公开分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并且本公司已於2017年3月1日完成发行
2017年第一期可续期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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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基础发
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2017年第二期
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本公司将於2017年3月9日簿记建档确定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并於2017年3月10日发行本期债券。现将本期债券的有
关详情列示如下:
1.本期债券名称
本期债券名称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一种简称为「17中冶
Y3」,债券代码「136972」(「品种一」);另一种简称为「17中冶Y4」,债券
代码「136973」(「品种二」)。
2.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品种一的初始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而品种二的初
始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一和品种二间回
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本公司与主承销商,即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将根据
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协商决
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机制。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u张)平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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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期限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品种一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本公司有权选择将品种一的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
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品种一。品种二以每5个计
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本公司有权选择将品种二的期限
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品种二。
5.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计息。
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30%�C5.3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
区间为4.50%�C5.50%。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面向机构投
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
一致後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後每个
周期重置一次。本公司将於2017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布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的发行并无担保。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发行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後,拟用於偿还金融机构借
款。
8.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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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後,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於本
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不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
承董事会命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林晓辉
公司秘书
北京,中国
2017年3月7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两位执行董事:国文清先生及张兆祥
先生;两位非执行董事:经天亮先生及林锦珍先生;以及三位独立非执
行董事:余海龙先生,任旭东先生及陈嘉强先生。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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