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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01)
采购镁产品的关连交易
新强腾翔与白山天安之间的交易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新强腾翔与白山天安订立一份买卖协议,以正常的商业条 款向白山天安采购镁产品,代价款为人民币8,512,000元(相等於约港币9,580,000元)(「该交易」)。
新强腾翔是权智间接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白山天安是世纪阳光的附属公司,而世纪阳光 间接持有Ming Xin Developments Limited〈权智的主要股东〉的全部股份权益,因此,白山 天安属於权智的关连人士而该交易构成权智在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关连交易。
由於有关该交易的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按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界定)(盈利比率除外)
多於5%但低於25%而总代价款高於港币3,000,000元但低於港币10,000,000元,该交易只
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条的申报及公告之规定,并可获豁免遵守由独立股东批准的规
定。
董事局(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交易是按本集团的一般及日常业务及经新强腾翔及白山天安双方公平磋商而签订,条款乃属正常商业条款、公平合理及符合权智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 仅供识别
—1—
由於(a)权智执行董事沈世捷先生亦为世纪阳光执行董事及Ming XinDevelopmentsLimited
之唯一董事,并被视作於26,166,766股世纪阳光股份中持有权益;(b)权智执行董事池碧芬
女士亦为世纪阳光执行董事,并被视作於31,519,934股世纪阳光股份中持有权益;(c)权智
独立非执行董事邝炳文先生亦为世纪阳光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被视作於6,389,145股世纪阳
光股份中持有权益,故沈世捷先生、池碧芬女士及邝炳文先生均就批准该交易之董事会决议案放弃表决权。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新强腾翔与白山天安订立一份买卖协议以正常的商业条款向白山天安采购镁产品,代价款为人民币8,512,000元(相等於约港币9,580,000元)(「该交易」)。该交易将根据买卖协议就双方所达成对(其中包括)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条款、付款条款及其他一般条件之规定为准。付款方式亦将依据买卖协议之条款而作出。
代价款是经新强腾翔与白山天安双方按公平磋商并参考当时可比量的镁产品之市场价格而厘定。
订立该交易的理由及裨益
新强腾翔之主要业务包括生产及销售镁产品。作为其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之一部分,新强腾翔按与有关产品现行市价及条件一致之价格及条款向不同供应商采购若干镁产品。
向白山天安采购镁产品对本集团是有裨益,因该交易下的镁产品之单价及条款在有关时期的可比产品之当时普遍市场价格是具竞争力的。基於以上所述,董事局(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交易是按本集团的一般及日常业务及经新强腾翔及白山天安双方公平磋商而签订,条款乃属正常商业条款、公平合理及符合权智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新强腾翔及本集团的资料
新强腾翔是一间于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且为权智间接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新强腾翔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镁相关产品。本集团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镁相关产品和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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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天安的资料
白山天安是一间于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金属镁相关产品。白山 天安是世纪阳光的附属公司,而世纪阳光间接持有Ming Xin Developments Limited〈权智的 主要股东〉的全部股份权益,因此,白山天安属於权智的关连人士而该交易构成权智在上市 规则第14A章下的关连交易。
上市规则的含义
由於有关该交易的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按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界定)(盈利比率除外)多
於5%但低於25%而总代价款高於港币3,000,000元但低於港币10,000,000元,该交易只须根
据上市规则第14A.76条的申报及公告之规定,并可获豁免遵守由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董事局(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交易是按本集团的一般及日常业务及经新强腾翔及白山天安双方公平磋商而签订,条款乃属正常商业条款、公平合理及符合权智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由於(a)权智执行董事沈世捷先生亦为世纪阳光执行董事及MingXinDevelopmentsLimited之
唯一董事,并被视作於26,166,766股世纪阳光股份中持有权益;(b)权智执行董事池碧芬女士
亦为世纪阳光执行董事,并被视作於31,519,934股世纪阳光股份中持有权益;(c)权智独立非
执行董事邝炳文先生亦为世纪阳光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被视作於6,389,145股世纪阳光股份中
持有权益,故沈世捷先生、池碧芬女士及邝炳文先生均就批准该交易之董事会决议案放弃表决权。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及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白山天安」 指 白山市天安金属镁矿业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3—
「世纪阳光」 指世纪阳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
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509);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权智」 指 权智(国际)有限公司,一家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
於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601);
「权智集团」 指 权智及其附属公司;
「权智股份」 指 权智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权智股份之持有人;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公告而言,将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及台湾);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新强腾翔」 指 新疆腾翔镁制品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 指 百分比;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4—
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布内人民币乃按1.00人民币兑1.1254港元之汇率换算为港元。该换算仅
供说明之用,概不表示亦不保证人民币或港元可按该汇率买卖。
承董事会命
权智(国际)有限公司
主席
沈世捷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布之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 沈世捷先生及池碧芬女士
非执行董事 : 孟健教授及谭伟豪博士太平绅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邝炳文先生、张省本先生及关毅杰先生
网址:http://www.gsl.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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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智(国际)
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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