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代号:122)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
息条文而发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相比去年同期录得综合溢利,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主要由於本集团的投资物业之重估录得亏损(去年则录得收益约 41,600,000 港元)及服装业务表现持续疲弱所致。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布乃由鳄鱼恤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发出。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包括在香港、澳门及中国内地制造及销售成衣,以及在香港及中国内地投资物业。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该期间」)之初步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相比去年同期之综合溢利约15,500,000港元,预期本集团於该期间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介乎2,000,000港元与5,000,000港元之间。
本集团於该期间之亏损,主要由於本集团的投资物业之重估录得亏损(去年则录得收益约41,600,000港元)及服装业务表现持续疲弱所致。
由於本集团於该期间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尚未落实,因此本公布所载资料乃以现有资料及尚未经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之本集团於该期间之初步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为依据。本集团於该期间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刊发。
因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鳄鱼恤有限公司
财务总裁兼公司秘书
高铭坚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五名执行董事,即林建名博士(主席兼行政总裁)、林炜珊女士(副行政总裁)、林建岳博士、林建康先生及温宜华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即林淑莹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周炳朝、梁树贤及杨瑞生诸位先生。
盈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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鳄鱼恤
2017-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