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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持股量之最新狀況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太兴置业有限公司 TERN PROPERTIES COMPANY LIMITED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7) 公众持股量之最新状况 公众持股量之最新状况 兹提述太兴置业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 日、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及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之公告(「该等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内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向其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告知本公司公众持股量之最新状况。 本公司当前股权架构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公众持股量仍约为23.44%,低於上市规则第8.08条规定之25.00%最低指定百分比。 据董事根据可得资料所深知,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的股权架构如下: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有本公司 总数概约 本公司股东 股份数目 百分比(%) 陈海寿先生附注1 173,772,896 56.46 陈恩典先生附注2 792,000 0.26 GrandFortInvestmentsLimited附注3 61,051,277 19.84 本公司公众股东 72,142,349 23.44 100.00 附注: 1. 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之2016年报第24页,以获悉有关陈海寿先生以 何种身份持有本公司173,772,896股股份(「股份」)之详情。 2. 董事陈恩典先生以实益拥有人之身份持有792,000股股份。 3. 诚如Grand Fort Investments Limited(「Grand Fort」)、Chim Pui Chung先生(「Chim先 生」)及Law Fei Shing先生(「Law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提交有关本公司之权益 披露表格中所披露,Chim先生及Law先生分别持有Grand Fort 50%已发行股本,而Grand Fort则持有61,051,277股股份,且有关股份由GrandFort实益持有。 就董事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及根据本公司可获得的最新资料,(i)本公司认为低 於25.00%最低指定百分比的部分完全是因Grand Fort收购61,051,277股股份所 致,Grand Fort仅因其为本公司主要股东而为本公司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 规则);(ii) Grand Fort并非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单一最大股东;及(iii) Grand Fort 独立於本公司、董事及本公司任何其他主要股东,且其并无且从未於董事会拥有代表,以及并无且从未介入本公司及�u或其附属公司之管理。此外,虽然本公司之公众持股量低於25.00%最低指定百分比,但公众所持之股份市值相当於约325,362,000港元(按於本公告日期之收市价每股4.51港元计算)。本公司认为股份仍存在公开市场。 关於恢复公众持股量之建议 本公司仍在考虑恢复本公司公众持股量的方法。截至本公告日期,尚未厘定恢复公众持股量或相关时间表的具体建议。本公司将於拟定恢复公众持股量之建议时另行刊发公告。本公司将继续每月刊发公告,向其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告知本公司公众持股量之最新状况及提供本公司就恢复公众持股量可能采取的措施之详情。 倘本公司股份之公众持股量低於15%,本公司将要求暂停股份买卖。 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主席 陈海寿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六位董事组成,其中两位为执行董事,即陈海寿先生 及陈恩典先生,一位为非执行董事,即陈恩美女士及三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即陈国伟先生、谢礼恒先生及梁榉泾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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