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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交易變成持續關連交易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INGDEEINTERNATIONALSOFTWAREGROUPCOMPANYLIMITED 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8) 持续交易变成持续关连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之公布,当中宣布深圳云之家因深圳云之家协议而不再为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中的受控结构性实体及成为白金 投资之附属公司,深圳云之家已成为徐先生之联系人,因此属於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根据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金蝶中国与深圳云之家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订立的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订约方同意就协议所载若干特定方面达成合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年期自协议日期起为两年。 深圳云之家因深圳云之家协议而自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起成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自同日起,根据上市规则第14A.60(1)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成为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本公司正据此作出本公布。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交易成为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布已延迟,进一步详情载列於本公布。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之公布,当中宣布深圳云之家因深圳云之家协议而不再为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中的受控结构性实体及成为白金投资之附属公司,深圳云之家已成为徐先生之联系人,因此属於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金蝶中国与深圳云之家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订立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订约方同意就以下方面达成合作: (A) 深圳云之家委聘金蝶中国为分销商以便金蝶中国向深圳云之家购买私有云产 品并於中国(包括香港)进一步分销(「A类」); (B) 金蝶中国同意使用其渠道及网络推广深圳云之家的公有云产品,深圳云之家 需向金蝶中国支付推广费用(「B类」);及 (C) 深圳云之家同意使用其移动工作平台为金蝶协同办公软件的销售提供销售支 持、业务谘询及其他服务,金蝶中国需向深圳云之家支付服务费(「C类」)。 此外,订约双方同意合作促进技术进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技术交流。倘有关合作牵涉任何技术转让,订约方会就有关转让另行订立协议。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年期自协议日期起为两年。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条款, 上文A类、B类及C类项下的交易定价乃经参考深圳云之家或金蝶中国(视情况而 定)就类似产品及�u或服务提供予任何独立第三方之市场价格而厘定。 持续交易变成持续关连交易 深圳云之家因深圳云之家协议而自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起成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自同日起,根据上市规则第14A.60(1)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成为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本公司正据此作出本公布。基於以下过往金额(自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起)及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全年上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A.60(1)条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布规定。 过往金额及二零一七年全年上限 下表载列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的过往金额及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全年上限。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不适用全年上限: 二零一六年 截至 七月二十八日 二零一七年 至十二月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期间 止年度的 的过往金额 全年上限 类别 (人民币) (人民币) A类及C类(综合基准) 13,808,000 25,000,000 B类 9,389,000 35,000,000 总计 23,197,000 60,000,000 基於上述,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战略合作协议之条款、上述二零一六年的过往金额及二零一七年全年上限属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乃於本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之交易。 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认为,与深圳云之家订立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使本集团能为客户提供具有显着差异化竞争优势的产品以及更全面的ERP解决方案,以推进ERP产品在企业互联网市场的业务拓展和品牌塑造。本公司亦认为,与深圳云之家的合作可增强本集团在企业互联网领域的专业技术及市场营销的能力。 延迟披露 在编制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终财务审计过程中,本公司注意到,由於深圳云之家身份自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起转变为关连人士,故其本应於本公司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之公布的近乎同一时间按上市规则第14A.60(1)条宣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交易。本公司为此事项并未於相关时间宣布而表示歉意。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复发,本集团已强化在监控本集团内所有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方面的内部控制,并将向所有现有及新到的负责销售的员工及负责监控本集团关连交易的员工提供特别培训。本公司将继续密切监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进行,并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如要求)。 一般资料 深圳云之家主要透过移动工作平台向注册企业及组织提供移动互联网企业服务。 白金投资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及深圳云之家60.35%股权之登记持有人。由於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控股股东徐先生实益拥有白金投资的100%股权,深圳云之家是徐先生的联系人,因此属於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本集团主要从事为世界范围内企业、政府组织及其他用户提供软件产品和云服 务。金蝶中国为本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企业管理软件及互联网服务市场业务。 释义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之涵义 「白金投资」 指 深圳白金投资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 立之公司并由徐先生全资拥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 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 市(股份代号:268)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之涵义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弘金投资」 指 深圳弘金投资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 立之公司,其股权分别由徐先生及常柱先生 拥有99%及1%,并透过金蝶中国、弘金投资 之股权持有人及弘金投资订立之若干合约安 排於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中被视为受控结构 性实体 「金蝶中国」 指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 成立之公司并为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徐先生」 指 徐少春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 及控股股东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公布而言(除非本文 另有指明),不包括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私有云产品」 指 有关深圳云之家「企业移动工作平台」的产品 及服务 「公有云产品」 指 作为深圳云之家服务产品的在线软件(包括 标准运营服务、语音会议服务、应用接入服 务、客户关系管理产品等)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深圳云之家」 指 深圳云之家网络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 成立之公司,其股权由白金投资持有60.35% 及由本集团透过弘金投资持有10.65%,余下 股权由深圳云之家的雇员持有 「深圳云之家协议」 指 金蝶中国、弘金投资、白金投资及深圳云之 家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订立之终止协 议,内容有关终止与深圳云之家有关之若干 合约安排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指 金蝶中国与深圳云之家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 日订立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代表董事会 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林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徐少春先生(董事会主席及首席执行官)及林波先生(首席财务官);非执行董事董明珠女士及张晨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GaryClarkBiddle先生、吴澄先生及刘家雍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1396 毅德国际 0.37 314.77
00989 广泽地产 0.09 126.19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2211 大健康国际 0.07 42.55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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