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SIACOMMERCIAL HOLDINGSLIMITED
冠亚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4)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公告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千港元 千港元 百分比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经营
营业收入 406,994 431,208 (6)
归属於本公司持有人之溢利╱(亏损) 2,436 (15,003) 不适用
每股溢利╱(亏损)
-基本及摊薄 0.16港仙 (0.96港仙) 不适用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 变动
千港元 千港元 百分比
(未经审核) (经审核)
财务状况
总资产 692,000 705,000 (1.8)
归属於本公司持有人之权益 406,000 406,000 –
冠亚商业集团有限公 司(「本公 司」)董事 会(「董事会」)欣 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本 集团」)截 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业绩
连同去年同期比较数字。该中期财务业绩已由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审阅。
简明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营业收入 3 406,994 431,208
销售成本 (312,066) (343,332)
毛利 94,928 87,876
其他收益 13,680 13,338
分销成本 (91,718) (106,348)
行政费用 (13,469) (13,307)
其他收入,净额 1,262 6,020
财务成本 4(a) (2,224) (2,555)
除税前溢利 ╱(亏 损) 4 2,459 (14,976)
所得税 5 (23) (27)
本期溢利╱(亏损)归属於
本公司持有人 2,436 (15,003)
每股溢利╱(亏损) 6
基本及摊 薄(港 仙) 0.16 (0.96)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本期溢利╱(亏损) 2,436 (15,003)
本期其他全面收益
随後将不会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土地及楼宇重估收益 – 34,955
随後将可能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海外附属公司财务报表之换算
汇兑差额 (2,324) (4,206)
本期其他总全 面(亏 损)╱ 收益
(扣除零税项) (2,324) 30,749
本期归属於本公司持有人之总全面收益 112 15,746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於二零一六年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物业、机器及设备 20,160 23,107
租赁预付款项 16,820 17,576
投资物业 254,145 255,188
可供出售之投资 7,670 7,670
租赁按金及预付款项 22,576 24,320
321,371 327,861
流动资产
存货 291,642 317,690
租赁预付款项 465 479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 8 36,459 24,779
证券买卖 624 689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41,233 33,332
370,423 376,969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 9 143,133 154,347
银行借贷 86,533 44,976
董事之贷款 18,000 57,000
即期应缴税项 3,405 3,465
251,071 259,788
流动资产净额 119,352 117,18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40,723 445,042
非流动负债
预收租金 3,215 3,312
递延税项负债 13,309 13,309
其他负债 18,312 22,646
34,836 39,267
资产净额 405,887 405,775
於二零一六年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0 313,373 313,373
储备 92,514 92,402
归属於本公司持有人之权益 405,887 405,775
附注:
1. 一般事项
本集团主要从事钟表(零售及批 发)贸 易及物业租赁。
本公司为一间在百慕达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 所」)上市。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分别为Canon’s Court,22 VictoriaStreet,
HamiltonHM12,Bermuda及香港德辅道西9号19楼。
除非另外说明,否则未经审核简明中期财务报表乃以千港元(「千港元」)呈列及已於二零
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由董事会批准发布。
2. 编制基准及会计准则
未经审核简明中期财务报表乃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附录16之有关披露要求的
规 定,并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 的《香 港会计准 则》第34号「中 期财务报 表」而 编制。
编制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之未经审核简明中期财务报表,需要运用判断、评估及假设,
将可能影响按年度政策之应用,资产和负债、收入和支出之呈报数字。实际结果可能与该
等估计有所不同。
编制未经审核简明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遵守会计政策一致。惟除采纳新订及经修 订《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 外,其载列如下: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主动性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厘清可接纳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 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 第41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 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内之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修 订本)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的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 订本)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修订本)
於本中期期间应用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对本集团本期间及过往期间之财务表现及状况
及╱或对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告表内所载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 订本) 企业之资产销售或投入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1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 订本) 就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4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生效。
2 於商定之年度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於生效日期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引入单一承租人
会计处理模式并规定承租人就为期超过12个月的所有租赁确认资产及负债,除非相关资产
为低价值资产。具体而言,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承租人须确认使用权资 产(表示
其有权使用相关租赁资 产)及 租赁负 债(表 示其有责任支付租赁款项)。因 此,承租人应确认
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负债利息,并将租赁负债的现金还款分类为本金部分及利息部分,
於现金流量表中呈列。此外,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初步按现值基准计量。计量包括不可
注销租赁付款,亦包括如承租人合理肯定会行使选择权延续租赁或不行使选择权而终止租
赁的情况下,将於选择权期间内作出的付款。此会计处理方法与承租人会计法显着不同,
後者适用於根据原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分类为经营租赁的租赁。
就出租人会计法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转承了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的出租人
会计法规定。因此,出租人继续将其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并且对两类租赁进
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董事将评估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影响。在本集团进行详细检讨前,现时
仍未宜就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影响提供合理估计。
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其他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
表造成重大影响。
3. 营业收入及分类资料
本集团按部门划分管理其业务。资料以内部呈报方式一致之方式向本公司董事 会(为 主要营
运决策 者)报告,目的为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本集团呈报以下二个可报告分类:(i)钟表销
售(零售及分销),以及(ii)租赁物业。并无将任何经营分类合计以构成此等两个可报告分类。
为评估分类表现及分类间资源分配,主要营运决策者按以下基础监控各可报告分类之业绩、
资产及负债:
可报告分类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详述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周年财务报
表之会计政策相同。分类溢利╱(亏损)指各分类所赚取溢利╱(亏损),并 未分配中央行政
成本及企业成本,其不能够有意义地分配至独立分类。此乃就分配资源至各分类及评估其
表现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报告之计量。
营业收入及开支乃经参考该等分类产生之营业收入及开 支(该 等分类应占之折旧或摊销资产
所产生之开支除外)分配予报告分类。
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报告的外部收入的计量基准与综 合损益所采用者一致。
所有资产均分配至可供出售投资及其他企业资产以外之可报告分类。
所有负债均分配至可报告分类,除即期应付所得税项、递延税项负债及不能归属於独立分
类借贷及其他企业负债。
本集团按经营分类将期内之营业收入、业绩、资产及负债资料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
钟表销售物业租赁 分类总计 未经分类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对外收 入(附 注) 403,128 3,866 406,994 – 406,994
经营溢利╱(亏损) 6,484 1,200 7,684 (4,304) 3,380
利息收入 41 – 41 – 41
其他收入╱(亏损),净 额 1,328 – 1,328 (66) 1,262
财务成本 (2,224) – (2,224) – (2,224)
分类业绩 5,629 1,200 6,829 (4,370) 2,459
所得税 (23)
本期溢利 2,436
折旧及摊销 3,234 130 3,364 – 3,364
附注: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并无分类间销售。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 日(未 经审核)
钟表销售租赁物业 分类总计 未经分类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资产 422,414 255,393 677,807 6,317 684,124
可供出售之投资 7,670
总资产 691,794
本报告期间非流动分部
资产之增加 315 – 315 – 315
分类负债 257,937 8,862 266,799 2,394 269,193
即期应缴所得税 3,405
递延税项负债 13,309
总负债 285,907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
钟表销售物业租赁 分类总计 未经分类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对外收 入(附 注) 427,883 3,325 431,208 – 431,208
经 营(亏 损)╱ 溢利 (15,847) 2,367 (13,480) (4,994) (18,474)
利息收入 33 – 33 – 33
其 他(亏 损)╱ 收入,净额 (499) – (499) 6,519 6,020
财务成本 (2,555) – (2,555) – (2,555)
分类业绩 (18,868) 2,367 (16,501) 1,525 (14,976)
所得税 (27)
本期亏损 (15,003)
折旧及摊销 3,438 146 3,584 – 3,584
附注: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并无分类间销售。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经审核)
钟表销售租赁物业 分类总计 未经分类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资产 433,489 256,439 689,928 7,232 697,160
可供出售之投资 7,670
总资产 704,830
本报告期间非流动分部
资产之增加 7,878 16 7,894 – 7,894
分类负债 270,004 8,894 278,898 3,383 282,281
即期应缴所得税 3,465
递延税项负债 13,309
总负债 299,055
经营地区资料
以下为(i)本集团营业收入来自对外部客户及(ii)如下述所指本集团之非流动资产之经营地区
分析。客户经营地区参考自提供服务或货物递送之地点,本集团非流动资产包括物业、机
器及设备,租赁预付款项、投资物业及租赁按金及预付款项。经营地区之非流动资产乃基
於资产之实际地点。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 非流动资产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经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除外 185,294 198,345 53,059 65,234
香 港(原 居地) 221,058 232,078 247,545 241,597
瑞士 642 785 13,097 13,360
406,994 431,208 313,701 320,191
关於主要客户资料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之六个月,营业收入约75,56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90,417,000港元)来自单一外部客户,其占本集团总收入10%以上。此营业收入来自钟表销
售分类。
4. 除税前溢利 ╱(亏 损)
除税前溢利 ╱(亏 损)已 扣除 ╱(计 入)以 下各项:
(a)财务成本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五年内全数偿还之银行贷款利息 1,377 1,120
董事贷款利息 847 1,435
非透过损益按公允值处理的金融负债
所产生的利息支出总额 2,224 2,555
(b) 其他项目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滙 兑(收 益)╱ 亏损净额 68 (424)
租赁预付款项摊销 235 289
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 3,129 3,295
滞销存货拨回,净额 (2,079) (784)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袍金及酬金 25,686 28,080
确认为费用之存货成本 312,066 343,332
5. 简明综合损益表内之所得税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即期:
香港以外地区 23 27
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在香港并无估计应课税溢利, 故期间并无香港利得税拨备。
海外附属公司之税项以有关国家现时通用之适用税率拨备。
6. 每股溢利╱(亏损)
(a)每股基本溢利 ╱(亏 损)
每股基本溢利╱(亏损)乃按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2,43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亏损
15,003,000港元),以 及 於期内发行之1,566,866,000股普通股加权平均 数(二 零一五年:
1,566,866,000股普通 股)计 算。
(b)每股摊薄溢利 ╱(亏 损)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每股经摊薄溢利╱(亏损)相等
於每股基本溢利╱(亏损)。
购股权并无摊薄影响,因为其普通股之平均市场价格不超过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
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购股权行使价。
7. 股息
董事议决不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任何中期股 息(二 零一五年:无)。
8.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贸易应收账款
-第三方 17,108 14,159
-关连公司 2,792 2,173
19,900 16,332
呆账拨备 (2,444) (2,510)
17,456 13,822
其他应收账款
-第三方 6,170 3,410
-关连公司 1,234 –
7,404 3,410
贷款及应收账款 24,860 17,232
按金及预付款项 11,599 7,547
36,459 24,779
(a) 账龄分析
本集团给予顾客由即期至180日之信贷期。於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之贸易应收账
款17,456,000港元(二 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3,822,000港元)之 账龄分析及呆账拨备
净额如下:
於二零一六年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即期至90日 12,357 11,178
91至180日 607 504
181至365日 2,578 1,310
365日以上 1,914 830
17,456 13,822
9.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贸易应付账款
-第三方 24,992 29,787
-关连公司 181 75
25,173 29,862
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45,384 50,134
应计利息账款予一名董事 847 1,211
以摊销成本计算之金融负债 71,404 81,207
预收租金 94 96
已收按金 3,860 4,117
其他应付税项 67,775 68,927
143,133 154,347
(a) 账龄分析
於报告期末,根据收到货品之日期之应付贸易账龄分析如下: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至90日 20,018 25,616
91日至180日 125 6
181日至365日 82 –
365日以上 4,948 4,240
25,173 29,862
10. 股本
股份数目 金额
千股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法定股本: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每股0.2港元之普通股 2,500,000 5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每股0.2港元之普通股 1,566,866 313,373
11. 资产抵押
本集团若干银行信贷抵押资产如下: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土地及楼宇 14,239 14,435
租赁预付款项 17,285 18,055
投资物业 228,234 229,116
259,758 261,606
12. 承担
於报告日,本集团有以下尚未履行的承担。
经营租赁承担-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之经营租赁与租户到期情况,拥有未来最低租赁应收收款总额如下: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不迟於一年 5,160 6,463
迟於一年及不迟於五年 16,291 13,393
超过五年 – 4,335
21,451 24,191
经营租赁承担-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到期情况,拥有未来最低租赁付款总额如下: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不迟於一年 115,268 98,877
迟於一年及不迟於五年 161,332 175,215
276,600 274,092
13. 或然负债
据董事所知,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涉及任何诉讼、仲裁或索偿,而就董事认为,亦
无董事认为属於重大之尚未完结或面临威胁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被针对之事项。
14.经营之季节性因素
本集团之手表销售业务受季节性波动影响,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及第四季度有较高的销售额。
此乃由於假日期间。本集团之投资控股业务则没受到特定的季节性因素影响。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中期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之综合营业收入为407,000,000港元,
相较於去年同期的431,000,000港元下跌6%(二零一五年:上升11%),乃因为在香
港及中国的手表销售业务与去年同期比较轻微下跌。平均同店销售与去年同期比
较,香港及中国分别轻微下降4%和10%。期内毛利率轻微上升3%至23%,由於香
港业务有较佳表现。
分销成本於本期间下降14%至92,000,000港元,主要由於香港及中国减少租金开支
及加强对费用的管控。本期间行政开支与去年相若,为13,000,000港元。其他收入
本期间下降5,000,000港元至1,000,000港元,乃因去年获得一次性出售买卖证券之
收益所致。本期间融资成本与去年相若,为2,000,000港元。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之现金结余总额为41,000,000港 元(二零一六年
三月三十一日:33,000,000港元)。结 余增加主要由於期内严格管控存货导致存货
量下降。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之借贷比 率(以总借贷除以总权益)为
26%(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25%)。
外汇风险
本集团之主要货币为港元、人民币及瑞士法郎。本集团对外汇风险实行监控,会
在必要及适当时运用金融工具对冲外汇风险。
展望
本集团持续改善其经营业绩,并於本期间录得少量利润2,000,000港 元,而去年同
期则亏损15,000,000港元。
本集团在香港及中国经营10家店舖。本集团仍然专注於其核心店舖,及在此期间
精简了其运营成本,并将会贯彻下去,以进一步强化每间店舖之成本效益。香港
及中国奢侈品零售业务的整体气氛持续疲弱,乃因中国内地的经济增长仍然放缓,
及大陆游客消费模式转变,以及反腐败继续在中国展开所致。
本集团决心重建其财务实力及改善业务进展,并在其未来的扩张持谨慎态度。
谨代表本集团对各股东、各客户、供应商及联属人士给予本集团的积极支持,致
以由衷谢意。
企业管治
本公司致力透过高质素的董事会、有效的内部监控对本公司全体股东之透明度及
问责性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常规。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间内,本公司已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守则」)所载的所有条文,惟对守则条文A.4.1条及D.1.4条以下之偏离者除外:
本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及实施冠亚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之私人法案,百慕达1989
年公司法案(「1989年法案」)。根据1989年法案第3(e)条,担任执行主席或董事总
经理的董事毋须根据公司细则在每次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
由於本公司受1989年法案之条文约束,现时无法修订公司细则,以完全反映守则
之规定。故此,本公司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一项
特别决议案修订本公司之公司细则,从而令(其中包括),(i)每名本公司董事(不
包括担任主席或董事总经理之董事)最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ii)可於股东大会
上藉普通决议案而非特别决议案罢免董事;(iii)获委任填补临时空缺或作为董事
会新增成员的董事,须於获委任後首届股东大会而非获委任後的下一届股东周年
大会上经股东重选。
为提升良好企业管治常规,董事会主席杨仁先生已向董事会确认彼将自愿最少每
三年一次於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按照守则之规定退任董事职务,惟倘符合资
格,彼可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杨仁先生为主席,而行政总裁之职能则由
余下之执行董事分担。
守则条例A.4.1规定,非执行董事应有指定任期,并须轮值退任。
期内,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并无指定任期,但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最少每三
年轮值退任一次及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因此,本公司认为已采取充足措施
以确保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常规并不比守则所定者宽松。
守则条文第D.1.4条规定,董事应清楚地认识到适当委托安排。公司应该有正式的
董事委任函件载列其委任之主要条款及条件。
本公司与其董事并无订立任何书面委任信函。然而,董事会确 认:(i)各董事已受
到适用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的法律和法规(包括上市规则,
以及受托责 任)规 管,以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最佳利益行 事;(ii)彼等在其专业中均
信誉卓着;(iii)采纳本公司目前之安排已有数年及已证明有效。因此,董事会认
为各董事在目前的安排下,可以负责任地及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董事会将持续检讨及改善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常规及标准,以确保业务经营及决策
过程受到适当及审慎的规管。
遵照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有关本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守则(「操守准则」),该准则之条款
之严格程序不逊於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
则(「标 准守 则」)之规定准则。
全体董事均确认於回顾期内,彼等均遵守所上载之操守准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中期股息
董事会议决不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二零一五年:
无)。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概无购买、出
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共聘用201名雇员。本集团按照市场趋势向雇员
提供具竞争力之薪酬组合,并提供奖励(如酌情花红及股份奖励)以激励雇员。
承董事会命
冠亚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郑嘉聪
公司秘书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董 事 会 由 执 行 董 事 杨 仁 先 生(主 席)、杨 访 梅女士及杨明志先生,以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赖思明先生、王颖妤女士及李达祥先生组成。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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