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343)
公告
终止有关可能收购新英体育之事项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二
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二零
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二零一六年
十一月十四日、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零
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之
公告(「该等公 告」)。除另有说明者外,於本公告内所采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内所
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买卖协议有关各方订立终止契 据(「终止契据」),据 此,
有关各方已经同意终止买卖协议,包括因买卖协议而产生之所有权利、权力、授
权、义务及法律责任,并不可撤回及无条件地同意解除及免除对方因买卖协议而
产生或以任何方式有关买卖协议之任何性质的任何及所有义务、法律责任、损失、
损害赔偿、要求、申索、诉讼或法律行动。
诚如之前所宣布,新英体育已向本公司确认其未能获得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二年
之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中国大陆及澳门独家播放权。因此,买卖协议、股份认购
协议及可转换票据认购协议内之若干先决条件并无获履行。经仔细考虑及磋商後,
买卖协议有关各方相互协议终止该等交易。因此,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及可转换票
据认购协议之各有关条款,股份认购协议及可转换票据认购协议亦将会自动及同
时终止。
董事会认为,订立终止契据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而并不会对本集团
的财务及经营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会继续与新英体育及股份认购人探讨其他可能的商机,以进一步发展本
集团之业务。截至本公告日期为止,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尚未订立任何具约束力
之协议或备忘录。倘若任何讨论成事,则本公司将会另行发表公告,以向其股东
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更新资料。
承董事会命
文化传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关健聪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周丽华女士(副主席兼执行董事);黎 德光博士、关健
聪先生、邓宇辉先生、邓�K泉先生及陈文龙先生(均为执行董事);及范骏华先生、陈立祖先生、赖强先生及吴英 女 士(均 为 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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