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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業績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其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IFESTYLE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利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於开 曼(群股岛份注代册号成:立1的21有2)限 公司 )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业绩 摘要 持续及非持续经营业务 持续经营业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营业额(百万港元) 5,322.2 6,171.4 -13.8% 4,671.6 4,810.9 -2.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百万港元) 1,590.4 1,914.4 -16.9% 1,570.7 1,577.1 -0.4% 每股盈利(港元) 0.99 1.19 -16.8% 0.98 0.98- 末期股息(港仙) 34.3 34.3 - 全年股息(港仙) 63.2 63.2 - 年内,本集团就利福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利福中国」)及其附属公司(统称「利福中国集团」)的股份分 拆(「分拆」)及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而进行集团重组,分拆於七月十五日完成,而利福中国於分拆前期间之业绩呈列为非持续经营业务。 全年业绩 利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去年同期之比较数字如下: �C1�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营业额 3 4,671,611 4,810,947 销售成本 (2,029,047) (2,097,681) 毛利 2,642,564 2,713,266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 116,241 88,316 销售及分销成本 (579,085) (554,999) 行政开支 (164,507) (148,945) 投资收入 5 341,863 252,103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900) 3,000 融资成本 6 (471,022) (419,526) 除税前溢利 1,885,154 1,933,215 税项 7 (337,961) (361,810) 本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溢利 8 1,547,193 1,571,405 非持续经营业务 本年度来自非持续经营业务之溢利 9 148,704 599,909 本年度溢利 1,695,897 2,171,314 其他全面收入(支出) 随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时产生之汇兑差额 (170,580) (455,292) 分拆海外业务时汇兑储备之转出 132,667 - 应占联营公司之其他全面支出 (32,638) (115,970) 应占一家合资企业之其他全面支出 (3,638) (14,136) (74,189) (585,398) 随後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物业、厂房及设备转拨至 投资物业时的重估 - 重估盈余 283,703 - - 递延税项 (46,661) - 237,042 -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入(支出)(扣除税项) 162,853 (585,398) 本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1,858,750 1,585,916 �C2�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报表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本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1,570,715 1,577,065 - 来自非持续经营业务 19,715 337,327 1,590,430 1,914,392 本年度非控股权益应占溢利(亏损): -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23,522) (5,660) - 来自非持续经营业务 128,989 262,582 105,467 256,922 本年度溢利 1,695,897 2,171,314 应占全面收入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798,656 1,410,640 非控股权益 60,094 175,276 1,858,750 1,585,916 每股盈利 11 来自持续及非持续经营业务 - 基本 0.99港元 1.19港元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 基本 0.98港元 0.98港元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4,628,884 668,390 物业、厂房及设备 5,649,186 5,945,766 预付租赁款项 548,191 3,425,462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按金 66,230 46,146 於联营公司权益 - 3,202,796 於一家合资企业权益 - 491,680 发展中物业 - 778,716 会所债券 19,137 19,137 10,911,628 14,578,093 流动资产 存货 34,533 79,348 预付租赁款项 16,123 80,204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12 194,307 273,242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13 2,440,605 5,123,761 银行结存及现金 7,520,140 8,669,626 10,205,708 14,226,18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4 1,243,211 2,430,489 应付一家合资企业款项 - 40,101 应缴税项 308,930 354,486 银行借贷- 一年内到期 3,427,208 3,165,156 衍生金融负债 13 - 1,997 债券- 一年内到期 3,879,914 - 8,859,263 5,992,229 流动资产净值 1,346,445 8,233,95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2,258,073 22,812,045 �C4�C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银行借贷- 一年後到期 4,949,040 888,594 债券- 一年後到期 4,601,335 8,462,750 递延税项负债 259,782 234,020 应付附属公司一名非控股股东之款项 - 130,550 9,810,157 9,715,914 2,447,916 13,096,131 资本及储备 股本 8,013 8,013 储备 1,842,361 11,115,04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850,374 11,123,059 非控股权益 597,542 1,973,072 2,447,916 13,096,131 �C5�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规定之适用披露。 年内,本集团就分拆利福中国集团及於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进行集团重组。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之决议,本公司宣派特别中期股息,并以实物分派方式分派利福中国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予本公司股东。分派是按照股东持有每一股本公司之股份可获发一股利福中国股份。本公司董事认为在分派前後,利福中国最终均由同一方控制,故此在分派予本公司拥有人之实物分派乃根据利福中国集团净资产之账面值确认。分拆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完成(即利福中国之股份分派予本公司股东时),及利福中国将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分拆後,本公司主要从事经营香港的百货店、香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物业发展及物业投资;而利福中国集团则专注於经营中国的百货店及超市业务以及餐厅业务。利福中国集团於二零一六年 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的溢利於综合财务报表中呈列为非持续经营业务,而二零一五年的比较数字亦已相应重列。 �C6�C 2. 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强制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以下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38号(修订本) 澄清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41号 农业:生产性植物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第12号及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善(2012 年至 2014年期间) 於本年度应用之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或於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列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3. 营业额 营业额指本集团年内就向外界客户出售货品的已收及应收款项减折扣、来自特许专柜销售之收益、服务收入以及租金收入,兹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货品销售-直接销售 2,805,895 2,903,946 来自特许专柜销售之收益 1,757,926 1,797,007 服务收入 62,070 65,045 租金收入 45,720 44,949 4,671,611 4,810,947 於今年及去年,本集团并无客户贡献超过本集团总收益10%。 �C7�C 4. 分部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董事会决议,分拆令公司内部架构改变,因此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已由首席执行官改为执行董事。汇报资料给作为主要营运决策者的执行董事之目的主要是就分部地区作资源分配及表现的评估。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分拆後的持续经营活动,非持续经营业务已不被独立评估或审阅。因此,於截至本报告期末,主要营运决策者则会按地区分析持续经营业务之表现。比较数字已重列以反映其更改。 分部收益及业绩 本集团按可报告及营运分部划分之收益及业绩分析如下: 香港 中国 综合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 分部收益 对外销售 4,671,611 - 4,671,611 业绩 分部业绩 2,033,033 (17,820) 2,015,213 投资收入 341,863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900) 融资成本 (471,022) 除税前溢利 1,885,154 香港 中国 综合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重列) (重列)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 分部收益 对外销售 4,810,947 - 4,810,947 业绩 分部业绩 2,102,905 (5,267) 2,097,638 投资收入 252,103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3,000 融资成本 (419,526) 除税前溢利 1,933,215 �C8�C 4. 分部资料 (续) 分部溢利指各分部赚取之溢利,惟未计及投资收入、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及融资成本。此指标乃用作本公司执行董事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作出报告之计量方式。 分部资产及负债 本集团按可报告及营运分部划分之资产及负债分析如下: 香港 中国 综合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持续经营业务 资产 分部资产 17,256,747 1,400,847 18,657,594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2,440,605 未分配资产 19,137 综合资产总值 21,117,336 负债 分部负债 1,230,694 12,517 1,243,211 银行借贷 8,376,248 债券 8,481,249 未分配负债 568,712 综合负债总值 18,669,420 香港 中国 综合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分部资料 持续经营业务 计量分部损益或分部资产包括之数额: 非流动资产添置 7,552,030 10,349 7,562,379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140,999 33 141,03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1,134 - 11,134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减值及 注销拨回 (1,000) - (1,000) 滞销存货撇减拨回 (113) - (113) 预付租赁款项转出 - 8,438 8,438 �C9�C 4. 分部资料 (续) 香港 中国 综合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重列) (重列)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资产 分部资产 8,321,386 1,500,378 9,821,764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5,123,761 未分配资产 19,137 持续经营业务之分部资产总值 14,964,662 非持续经营业务之相关资产 13,839,612 综合资产总值 28,804,274 负债 分部负债 1,110,241 16,984 1,127,225 银行借贷 3,012,176 债券 8,462,750 未分配负债 522,580 持续经营业务之分部负债总值 13,124,731 非持续经营业务之相关负债 2,583,412 综合负债总值 15,708,143 香港 中国 综合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重列) (重列) 其他分部资料 持续经营业务 计量分部损益或分部资产包括之数额: 非流动资产添置 144,761 9,287 154,048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116,522 46 116,56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090 - 1,090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减值及 注销拨回 (3) - (3) 滞销存货撇减拨回 (216) - (216)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分配的分部资产代表本集团所持之会所债券,而未分配的分部负债主要指应付税项、递延税项负债及衍生金融负债。 �C10�C 4. 分部资料 (续) 地区资料 按持续经营业务之资产所在地区划分之本集团非流动资产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香港 中国 香港 中国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重列) 非流动资产 9,612,597 1,299,031 1,909,819 1,399,412 5. 投资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 61,279 81,070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股息收入 58,271 36,593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利息收入 76,842 80,206 金融工具之公平值变动 - 除衍生金融工具以外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 金融工具 75,668 (106,481) - 衍生金融工具 (7,553) (1,070) 其他利息收入 77,356 161,785 341,863 252,103 �C11�C 6. 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以下项目之利息: 银行借贷 60,616 57,599 债券 415,143 361,927 475,759 419,526 减 : 在建工程之资本化金额 (4,737) - 471,022 419,526 已资本化之融资成本主要乃就发展中的合资格资产之融资所产生的利息支出。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关合资格资产之借贷成本资本化率为 1.81%(二零一五年: 无)。 7. 税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本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326,354 350,843 中国企业所得税 265 - 326,619 350,843 过往年度过多拨备: 香港利得税 (338) (314) 递延税项支出 11,680 11,281 337,961 361,810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两个年度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国附属公司之税率为25%。 �C12�C 8. 本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溢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本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溢利已扣除下列项目: 董事酬金: 袍金 1,767 1,526 其他薪酬 4,540 7,200 花红 9,500 15,000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24 18 15,831 23,744 除退休福利计划供款外之其他员工成本 228,334 218,432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减员工没收供款 8,908 8,807 总员工成本 253,073 250,983 预付租赁款项转出 16,500 17,109 减:在建工程中之资本化金额 (8,062) (17,109) 8,438 - 核数师酬金 3,371 3,794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141,032 116,568 就经营租约下租赁土地及楼宇支付之租金款项 91,754 100,17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1,134 1,090 确认为支出之存货成本 2,029,047 2,097,681 以及计入下列项目: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总额 5,864 - 减:本年度产生租金收入之投资物业的 直接经营开支 - - 减:本年度不产生租金收入之投资物业的 直接经营开支 (3,942) (3,477) 1,922 (3,477) 经营租约下之商用物业分租租金收入总额 39,856 33,444 减:经营租约下之分租商用物业的 直接经营开支 - - 39,856 33,444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减值及注销拨回 1,000 3 滞销存货撇减拨回 113 216 �C13�C 9. 非持续经营业务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之决议,本公司宣派有条件特别中期股息,并以实物分派方式分派利福中国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予本公司股东(「分派」)。分派是按照股东持有每一股本公司之股份可获发一股利福中国股份。於分派完成後,本集团於利福中国集团将不会持有任何权益,而利福中国集团亦将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有关以实物分派之详情已载於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之公告。 以下是非持续经营业务的期间/年度的应占综合利润。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报表的比较数字已重列,利福中国集团以非持续经营业务呈列。 截至 二零一六年 截至 一月一日 二零一五年 至 十二月 七月十四日 三十一日 期间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本期间/年度来自非持续经营业务之溢利 281,371 599,909 分拆海外业务时汇兑储备之转出 (132,667) - 148,704 599,909 �C14�C 9. 非持续经营业务 (续) 包括在综合损益报表内利福中国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期间之业绩如下: 截至 二零一六年 截至 一月一日 二零一五年 至 十二月 七月十四日 三十一日 期间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650,551 1,360,446 销售成本 (179,995) (366,771)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 56,175 118,250 销售及分销成本 (324,145) (694,518) 行政开支 (58,523) (160,038) 投资收入 28,437 73,191 应占一家合资企业溢利 19,372 38,040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 192,366 400,505 上市费用 (24,291) - 融资成本 (8,141) (26,909) 除税前溢利 351,806 742,196 税项 (70,435) (142,287) 来自非持续经营业务之本期间/年度溢利 281,371 599,909 截至 二零一六年 截至 一月一日 二零一五年 至 十二月 七月十四日 三十一日 期间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本期间/年度非持续经营业务应占之溢利已扣除(计入)下列项目: 核数师酬金 1,367 1,309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 10,309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 (47) - �C15�C 10. 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确认为分派的股息: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以现金派付 之末期股息-每股34.3港仙 (二零一五年:派付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每股34.3港仙) 549,687 556,888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以现金派付之 中期股息-每股28.9港仙 (二零一五年:派付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每股28.9港仙) 463,148 464,297 1,012,835 1,021,185 以实物分派方式分派一间附属公司股份之 特别中期股息(附注1) 10,058,506 - 11,071,341 1,021,185 附注: (1)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宣派有条件特别中期股息,并以实物分派方 式分派利福中国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予於分派记录日期(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之公告)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分派按於分派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股东持有每一股本公司之股份可获发一股利 福中国股份。此特别中期股息约10,058,506,000港元,并已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派付。 (2) 於报告期间结束後,董事建议派付末期现金股息每股 34.3 港仙(二零一五年: 34.3港仙),惟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C16�C 11. 每股盈利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U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盈利计算如下: 本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1,590,430 1,914,392 减:本年度非持续经营业务之溢利 (19,715) (337,327) 就计算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 每股基本盈利的盈利 1,570,715 1,577,065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就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602,587 1,612,978 由於在两个年度没有任何潜在可摊薄普通股,故并没有呈列每股摊薄盈利。 来自持续及非持续经营业务 就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及非持续经营业务,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U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盈利: 就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 本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1,590,430 1,914,392 来自非持续经营业务 来自非持续经营业务之基本每股盈利为每股0.01港元(二零一五年:每股0.21港元) 乃基於来自非持续经营业务之本年度溢利,为19,71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37,327,000港元)。 就计算持续及非持续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盈利,所使用的分母是相同。 �C17�C 12.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以下为应收账款(扣除呆账拨备)根据发票日期(与各自收益确认日期相近)之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日至30日 52,110 74,292 31日至60日 2,806 4,671 61日至90日 70 1,038 超过90日 43 2,310 55,029 82,311 本集团向顾客作出的零售销售主要以现金、透过记账卡或信用卡付款进行。 其他应收款项主要为预付款项及已付按金。 13.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 於香港上市股票 840,760 884,816 - 於纽约上市股票 378,151 384,539 - 於东京上市股票 386,992 265,968 - 上市债券 8,117 1,344,378 - 上市投资基金 452,836 1,593,006 - 非上市证券 343,738 500,607 - 非上市股本投资 - 29,075 - 认沽期权 30,011 16,464 - 非上市指数挂�h债券 - 104,908 2,440,605 5,123,761 衍生金融负债: - 利率掉期 - 1,997 - 1,997 �C18�C 14.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以下为於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对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日至30日 131,610 201,120 31日至60日 40,949 45,783 61日至90日 1,662 2,837 超过90日 3,448 5,960 177,669 255,700 应付账款及应付特许专柜销售款项之平均信贷期为以发票日期起计45日以内。所有应付特许专柜销售款项账龄为以发票日期起计45日以内。本集团设有财务风险管理政策,确保所有应付款项於信贷期限内支付。 其他应付款项主要为应付特许专柜销售款项、已收按金、递延收入及应计费用。 �C19�C 15. 分拆附属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本公司向本公司股东以实物分派方式分派利福中国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以作为中期特别股息,自此利福中国集团将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於实物分派日,利福中国集团之资产净值: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4,155,177 预付租赁款项 2,812,293 於联营公司权益 3,362,524 於一家合资企业权益 472,014 发展中物业 793,2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9 存货 37,964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161,221 应收一家合资企业款项 34,920 银行结余及现金 2,062,996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032,045) 应付一家合资企业款项 (18,905) 应缴税项 (27,773) 银行借贷 (1,157,489) 递延税项负债 (33,632) 来自附属公司一名非控股股东之贷款 (128,826) 於实物分派日,利福中国集团应占的资产净值 11,494,130 非控股权益 (1,435,624) 以实物分派方式分派之净资产 10,058,506 於分拆时的现金流出: 银行结存及现金 2,062,996 �C20�C 末期股息及暂停股份过户登记 董事会已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现金末期股息每股34.3港仙(二 零一五年:34.3港仙)。建议之末期股息连同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已派付之中期股息每 股28.9港仙,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之现金股息将合共为每股63.2港仙(二 零一五年:63.2港仙)。 待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星期一)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o建议之末期股息将约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二)派付。本公司将於以下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a) 为确定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五 月二日(星期二)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星期一) (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 户登记手续。为确保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 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 17楼1712至1716号�m,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b)为确定符合资格收取末期股息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星期 五),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保符合资格享有末期股息,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香港中央证券 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m,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C21�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市场概览 中国继二零一五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跌至廿五年来的新低6.9%之後,於二零一六年放缓至 6.7%,仍处於目标范围6.5%至7%之内。尽管持续推行经济改革及政府实行刺激性措施推 动国内消费,但年内全球贸易停滞不前及金融市场不稳打�牧讼�费者信心,削减了对奢侈品及优质必需品的消费意欲。於二零一六年,中国内地的零售销售较二零一五年增长10.4%至人民币33,230,000,000,000元,增长率与去年相若,但较二零一四年的12%有所放缓。香港作为本集团的本土市场,在股市波动及内地经济放缓的压力下,二零一六年经济录得轻微增长。於二零一六年,香港的本地生产总值上升1.9%,而二零一五年则为2.4%。零售市场增长受挫乃因为本地需求疲弱及旅客人数减少,尤其是来自中国内地的旅客。港元强势促使本地消费者及游客转往日本及欧洲等其他国家消费。访港旅客总人数於二零一六年下跌4.5%至56,650,000人次,其中来自中国内地的访客跌幅达6.7%。於整个年度,香港的零售销售按年下跌8.1%,下跌幅度较二零零三年爆发沙士疫情时更为显着。销售下降尤以奢侈品类为甚,如珠宝及手表。 年内,本集团实施一系列策略以把握香港未来增长的机会,并再为长远发展而优化其店内业务。此外,本集团将其中国内地业务分拆并於香港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以改善决策程序及对市场转变的应对能力。为促进其在本土市场的进一步扩展,本集团收购位於九龙东启德发展区的一幅地皮(「启德地皮」),以发展一家新的全面百货店,而政府正於启德发展区建立新核心商业区及运输和旅游枢纽。凭藉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以及强大的品牌认受性,长远而言,我们相信预期於二零二二年开展业务的新百货店,将进一步巩固本集团於百货店市场的领导地位。 财务回顾 尽管经营环境充满挑战,本集团仍可站稳阵脚,因其继续保持稳健态度及专注於巩固其业务优势和品牌资产。回顾期内,本集团通过不断优化其品牌类别、改善店内装修以及针对性营销策略,以巩固客户忠诚度及香港崇光品牌的认知度。因此,本集团的香港业务持续领先整体市场,其销售所得款项总额减少4.6%至约9,600,000,000港元,在消费者信心低迷及经济增长放缓时期,成绩令人满意。 �C22�C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本集团完成分拆利福中国集团及於香港联交所主板以介绍形式独立上市。利福中国自此不再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而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下半年的业务仅包括於香港的两家百货店。 由於分拆利福中国,因此二零一六年上半年利福中国应占本集团於中国内地的经营业绩於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呈列为非持续经营业务,并重列二零一五年的数字作比较用途。有关利福中国於二零一六年的业务及财务回顾的更多资料,请参阅利福中国的独立初步业绩公告。以下的财务及业务回顾仅集中於本集团於利福中国分拆後,余下的香港持续经营业务。 营业额及销售所得款项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主要为香港的两家百货店)的营业额较去年减少2.9%,而直接及特许专柜销售产生的总销售所得款项总额亦下跌4.6%,但表现仍优於整体零售市场。 毛利及特许专柜率 本集团按营业额计算的毛利率为 56.6%,与二零一五年的 56.4%相若。毛利总额为 2,642,600,000港元,较去年2,713,300,000港元下跌2.6%。年内,本集团继续实施稳健有效 的业务策略,以优化其品牌及产品组合,并提升平均特许专柜率由二零一五年约 24.2%至 约24.5%。 股东应占溢利净额 本年度,本集团的股东应占溢利净额(持续及非持续经营业务)为1,590,400,000港元,较 去年的1,914,400,000港元下跌16.9%,而持续经营业务的溢利净额为1,570,700,000港元, 较去年的1,577,100,000港元只下跌0.4%(如重列)。尽管艰难的经营环境以致销售下跌和 较高的利息支出,持续经营业务的溢利只相对地录得轻微下跌,是受惠於财政年度末股市回升,带动投资收入增加。因此,本集团的持续经营业务按营业额计算的净溢利率由二零一五年32.8%升至二零一六年33.6%。 销售及分销成本 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的销售及分销成本总额较去年上升 4.3%,相当於销售所得款项总额 6.0%(二零一五年�U5.5%)。有关增加主要是由於崇光铜锣湾店的翻新工程(於二零一四年下半年展开,并於二零一六年年底大致完成),相关的物业装修折旧支出亦较高。 �C23�C 行政开支 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的行政开支上升 10.4%,主要是由於上述近年进行的翻新工程之固定 资产撇销亏损。 员工成本 於回顾年度,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的员工成本(不包括董事酬金)增加4.4%至约237,200,000 港元。本集团现有员工的薪金及工资於年内的升幅与市场及通胀大致同步。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年底的全职员工人数为745名(二零一五年�U803名)。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增加,主要是由於年内录得的汇兑亏损较去年减少,但分拆後,下半年来自利福中国附属公司的顾问费收入减少,抵销了部分的收益增长。 投资收入 本集团年内的投资收入由二零一五年的252,100,000港元上升至341,900,000港元。投资收 入主要包括本集团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61,300,000港元、来自利福中国一间附属公司,於 二零一六年上半年之利息收入,为 77,400,000港元及从投资资产组合(於年底约为 2,440,600,000港元)录得之净投资收入203,200,000港元。相对较大的净投资收入,包括企 业债券、上市股票的公平值变动、已收及应收利息以及股息收入,主要是由於二零一六年按市价公平值计算所产生之收益以及企业债券利息收入。采用年内的平均银行结余为6,948,900,000港元及平均投资组合为3,766,600,000港元,本集团银行存款的平均利率及投资组合的平均回报率将分别约为0.9%及5.4%。因此,本集团的银行结余及投资组合整体而言的年回报率平均约为2.5%(二零一五年�U0.8%)。 融资成本 本集团的总融资成本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及应付债券的应付利息。在资本化前,整个年度所产生的利息总额约为475,8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U419,500,000港元,如重列)。於损益表中计入的融资成本由二零一五年419,500,000港元上升至合计约471,000,000港元,主要是由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发行的300,000,000美元债券所产生之全年融资成本影响。采用全年的平均贷款及应付债券的结余为 14,166,200,000 港元,在利息资本化前,本集团负债组合的平均利率约为3.4%(二零一五年�U3.9%)。 �C24�C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年内的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的利润(亦不包括投资收入、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及其他非经常性项目(如有))减少 2.2%至 2,164,700,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U2,214,200,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年底,不包括投资组合约2,440,6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U5,092,700,000 港元),本集团的净负债由二零一五年约 5,097,300,000 港元增加至9,337,400,000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年底,本集团的银行现金约7,520,1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U6,377,700,000 港元)。於香港银行存放的现金,约99.2%以美元及港元计值,以及约0.8%则以人民币及其 他币值计算。 於二零一六年年底,本集团的银行贷款约为8,376,200,000港元(已扣减为8,000,000,000港 元的银行融资所支付及摊销後现值65,600,000港元银行费用)(二零一五年�U3,012,200,000 港元)及应付债券约为8,481,2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U8,462,800,000港元)。年底未偿 还银行贷款大幅增加是由於支付启德地皮。银行贷款总额包括根据以港元计值有抵押五年期贷款8,000,000,000港元(於二零二一年七月到期)提取的全额,该贷款融资乃参考香港银行同业拆息计息。此五年期贷款融资8,000,000,000港元,是由5,000,000,000港元定期贷款及3,000,000,000港元可循环借贷组成。定期贷款於五年期内须每半年还款一次,首次还款期由二零一九年一月开始。其余的银行贷款包括在255,000,000美元融资额度下提取以若干本集团金融产品作抵押取得的合共56,900,000美元(相等於441,800,000港元)的美元短期贷款,此贷款是参考伦敦银行同业拆息计息。 於年底,本集团累计未动用的银行贷款额度,折合约 1,937,000,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U 2,829,500,000港元)。 於年底金额为8,481,200,000港元(或於到期日1,100,000,000美元)(二零一五年:於到期 日1,100,000,000美元)的应付债券包括一笔五年期500,000,000美元之无抵押担保债券(利 率为5.25%,该债券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全数赎回);一笔十年期300,000,000美元(利率 为4.25%及於二零二二年十月到期)之无抵押担保债券,一笔十年期300,000,000美元(利 率为4.5%及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到期)之无抵押担保债券。 於年底,本集团的净负债与权益比率(即总借贷减现金及银行结存除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504.6%(二零一五年�U55.4%)。比率飙升是由於就促成分拆利福中国派付之特别股息,令本公司资产净值减少,以及就启德地皮全数支付之7,388,000,000港元地价令银行贷款增加。 �C25�C 外汇监管 本公司及其位於香港的主要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港元,大部分交易以港元结算,而在中国营运的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大部分交易以人民币结算。在上述「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部分,本集团有若干以人民币、美元计值及少部分以其他货币计值的资产及负债。因美元和港元挂�h,本集团大部分交易以港元结算,所以现在并无全面外币对冲政策。 由於本集团於利福中国分拆完成後余下营运将位处香港,交易主要以港元结算,实行对冲措施的机会更低。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将账面总值约1,264,1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U 1,325,500,000港元)的香港租赁土地及楼宇,账面总值约301,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U 无)的投资物业,连同本公司的若干附属公司股份,作为本集团获得银行融资额 8,0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U5,000,000,000港元)的抵押品,其中8,000,000,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U3,336,000,000港元)已动用。此外,本集团账面值约841,800,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U1,174,700,000港元)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作为约255,000,000美元(二 零一五年�U255,000,000美元)贷款融资额的抵押品。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重大收购及出售 善用本集团於香港的领先地位、品牌认受性及富经验的专业团队,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以7,388,000,000 港元收购启德地皮,该地皮将发展成商业及零售综合实体,当中将会设立一家全面百货店(「启德项目」)。未计及利息成本前,启德项目的投资总额估计约为13,000,000,000港元,并预期於二零二一年年底前竣工。 �C26�C 业务回顾 凭藉管理层的深厚行业知识及稳健的领导能力,本集团能够在年内安然度过艰难的经营环境。利福国际在其本土市场香港的表现,再次优於整体零售市场。 香港 铜锣湾崇光 由於本地消费意欲依然疲弱,连同出境旅游增加及访港旅游及消费减少,铜锣湾崇光(「铜锣湾崇光」)於回顾期内的销售收入录得 6.7%跌幅。尽管上半年零售环境仍然充满挑战,香港零售市场因本地股市及物业市场渐趋稳定而逐渐改善,铜锣湾崇光於下半年的销售跌幅有所减缓。 作为本集团收入的主要贡献者,铜锣湾崇光收入占本集团销售总额 86.8%。於回顾期内, 铜锣湾崇光继续进行其门店的翻新计划,目的是为我们的顾客带来更便利及新体验。整体客流量上升0.3%,而逗留购买比率较去年下跌0.6个百分点至34.3%,平均每宗交易额亦跌至794港元。 本集团继续积极优化其购物环境,务求为我们的顾客带来更好的购物体验,以及迎合不断变化的购物模式和客户对我们的期望,因此在年内进行了数个楼层(包括地库一楼及六楼)之门店翻新工程。 我们於五月及十一月的标志性「感谢周」周年活动广受我们的顾客欢迎。半年一度的推广活动再次取得满意的业绩,五月「感谢周」及十一月「感谢周」的总销售收入分别达1,053,400,000港元及1,160,800,000港元。 尖沙咀崇光 即使总体零售业呈下降趋势,尖沙咀崇光(「尖沙咀崇光」)於回顾期内继续保持增长,其销售收入增加 12.4%。凭藉日益增加的优质商品及量身定制品牌组合,尖沙咀崇光确立其作为旅客及本地消费者首选的购物场所。 尖沙咀崇光继续受惠於拥有多元化的化妆品及护肤产品(不受经济衰退影响的产品之一),其总销售占尖沙咀崇光逾50%。与铜锣湾崇光相似,尖沙咀崇光的五月及十一月「感谢周」活动广受欢迎,并录得销售收入分别达251,000,000港元及276,700,000港元。 �C27�C 中国内地 (非持续经营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上半年分拆完成前,受整体趋势影响(包括受经济放缓、竞争加剧及消费气氛疲弱),本集团於中国内地的百货店业务表现大致与管理层预期一致。尽管如此,凭藉本集团的强劲品牌认受性以及管理层团队的努力,上海久光及苏州久光仍然是在该经营中的城市最受欢迎购物点之一。中国东北的大连久光继续受该地区整体市况低迷所影响。�根石家庄的北人集团乃本集团策略性投资的知名零售商,尽管需求放缓及当地市场竞争激烈,其表现持续稳定。有关利福中国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及经营表现回顾,请参阅利福中国的业绩公告。 利福地产 由本集团拥有 59.56%股权的利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利福地产」),於回顾期间录得 31,000,000港元的拥有人应占亏损(二零一五年�U溢利17,200,000港元)。於回顾期内转亏 主要是佳建的10%股权投资减值亏损拨备29,100,000港元,以及於损益表内扣除预付租赁 款项摊销而非在在建物业中资本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利福地产的现金及银行结存为414,7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U533,000,000港元)及主要非流动资产包括按公平值计算的投资物业 631,400,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68,400,000 港元)。利福地产唯一的发展项目是位於渖阳之怡富地块项目,於期末仍在设计阶段而建筑工程亦尚未开始。因此,在没有显着的发展进度下,与此项目有关产生的费用不应该被资本化,直至主要的建筑工程可以再次恢复。 利福中国分拆上市 在本公司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报告中提及,为分拆利福中国集团的中国的百货店及超市业务以及餐厅业务,本集团进行了一项重组和分拆。该分拆是通过以实物分派方式向本公司股东派付利福中国全部已发行股本。分拆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完成(即利福中国之股份分派予本公司股东时),及利福中国自此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利福中国股份买卖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开始。 监於地区分部及增长途径各有不同,分拆让本集团及利福中国集团的管理团队专注於各自的地区分部,从而改善决策程序及对市场转变的应对能力。分拆完成後,本集团主要从事经营香港的百货店;而利福中国集团专注於经营中国的百货店及超市业务,以及餐厅业务。 有关分离有助两家公司各自建立作为独立上市实体的形象,分别进入债券及股本资本市场,以配合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C28�C 为新百货店收购土地 政府支持的九龙东地区重建计划,沙中线新建的启德站将会发展成为新运输枢纽,为了吸纳因此而上升的购买力和新的客户群,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透过政府招标,以7,388,000,000 港元收购位於九龙东启德发展区的一幅地皮。 启德发展项目是一个大型且极为复杂的项目,总规划面积超过320公顷,覆盖前启德机场 和邻近的九龙城、黄大仙及观塘地区。香港政府於重建计划中建议在区内为超过 100,000 名居民提供一个集社区、住宅、商业、旅游及基础设施混合用途於一身的优质生活环境。 该幅地皮占地面绩约14,159平方米,将发展成两幢商业大厦,提供空间作零售及办公室用 途。零售部分计划设立一家全面百货店及配合百货店营运的其他设施,办公室空间则将部分留作自用,其他部分将会出租以获取租金收入。有关建筑发展项目预期於二零二一年年底竣工,我们相信此项发展将进一步扩展及巩固本集团於香港零售市场的占有率。 �C29�C 展望与计划 随着全球保护主义逐渐兴起和地缘政治紧张局势的加剧,消费意欲预计将进一步受到人民币贬值的影响,因此本集团以保守的态度看待二零一七年。新兴市场的增长预期在商品价格平稳上升的环境下有所回温,但主要经济体政策方向不确定,或会延缓全球投资的增长。 受到出口需求不振以及美国将会多次加息所拖累,预计香港来年的经济增长疲弱。虽然受惠於低失业率,及股市和物业市场表现改善,本地零售市场最近出现趋於平稳的迹象,但美元强势及与港元挂�h,将刺激本地市民出境旅游及不利访港旅游,亦为香港零售业带来挑战。 作为香港的领先零售营运商,本集团将继续专注於综合及巩固其业务定位以及品牌认受性。市场营销和推广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吸引渐趋精明的客顾。对於我们於二零一六年七月推出的崇光奖赏 SOGORewards 计划的初步反馈令人鼓舞,我们计划在来年加强功能,这将加强我们的顾客忠诚度,并提高店内之客流量。铜锣湾崇光店改善工程将近完成,预期全新店内的环境会广受顾客的欢迎,有助来年有更好的表现。 尽管近期经济低迷,长远而言,我们仍然对香港零售市场的前景充满信心。善用本集团於铜锣湾及尖沙咀的百货店的领先地位,我们计划在新购入的启德地皮上兴建一家新的全面百货店及商业综合实体,以吸纳在九龙地区新的客户群。透过标志性双子大厦的独特设计,新计划的崇光百货店势必成为香港购物及娱乐的新地标,并为顾客带来与别不同的愉快生活体验。 本集团将继续寻找及把握可观利润的商机,发挥与其现有核心零售活动的协同作用。凭着本集团的长远业务策略及富经验的管理团队,董事会相信本集团可令业务更上一层楼,并继续处於零售业的领先位置。 雇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在香港雇用708名员工,及在中国雇用37名员工。 本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员工成本(不包括董事酬金)为237,2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227,200,000 港元)。本集团确保雇员薪酬水平符合市场趋势并具竞争力,雇员之薪酬乃根 据本集团之一般薪金及花红制度因应雇员表现厘定。 �C30�C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守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已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惟下列偏离除外: 主席及首席执行官之角色并无作出区分,并由刘銮鸿先生(「刘先生」)同时担任,直至彼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辞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职务。刘先生辞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後,执行董事根据董事会制定之策略及业务计划负责本集团业务的日常管理。 年度业绩之审阅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之工作范围 载列於本公告中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中的数字已经由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与本集团於本年度经审核的综合财务报表进行核对。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委聘审阅准则或香港保证聘约准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所进行的工作并不构成保证聘约,因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并无对初步公告发表任何保证。 �C31�C 致谢 本人谨此向董事会、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努力不懈、尽心全意为本集团效力,以及股东及顾客一直对本集团之鼎力支持致以衷心谢意。 代表董事会 利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刘今蟾 执行董事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刘今蟾小姐(为执行董事); 刘銮鸿先生、杜惠恺先生及刘玉慧女 士(均为非执行董事);以及林兆麟先生、石礼谦议员、许照中先生及叶毓强先生(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C32�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2708 艾伯科技 0.05 164.71
01708 三宝科技 0.92 48.39
00020 会德丰 1.19 43.37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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