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Zhong Ao Home Group Limited
中奥到家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38)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中奥到家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管理账目」)的初步
审阅,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较二
零一五年同期大幅下跌,甚至可能出现亏损。录得有关跌幅主要由於扩大本集团
线上线下(「O2O」)平台的客户基础以发展其O2O业务而增加投入之开支所致。展
望未来,为减轻O2O业务发展带来的亏损,本集团将考虑采取更严格的成本控制
措施以减少O2O平台的营运费用,例如外包其业务营运或探索其他可行的办法,
从而为各持份者的利益努力,在盈利能力、增长及建立O2O平台的客户基础各方
面达致平衡。本公司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
事。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属董事会经参考目前所得管理账目所作初步评估。有关管理账
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而本集团的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
告所披露者有别。本集团仍然正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全年业绩。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下旬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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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承董事会之命而刊发,各董事愿对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个别及共同
承担责任。
承董事会命
中奥到家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余浩铭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执行董事为刘建先生、陈卓女士、梁兵先生及龙为民先生;
非执行董事为卫哲先生、吴绮敏女士、林晓波先生及郑东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为张维伦先生、李国栋先生、袁伯银先生及吴海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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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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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奥到家
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