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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 VC Limited
首都创投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并以CNIVCLimited名称在香港经营业务)
(股份代号:02324)
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一(1)股合并股份
获发三(3)股供股股份之基准
进行供股之结果
供股之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 布,包 销协议所载之所有条件已达成且包销协议已於二零一七年
三月八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成为无条件。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即接纳供股股份并缴付股款及申
请额外供股股份并缴付股款之最後期 限 ),本 公司已收到(i)13份有效接 纳,涉及
合共452,646,926股根据供股暂定配发之供股股份,相当於根据供股可供认购之
供股股份总数约21.9%;及(ii)14份有效接纳,涉及合共22,763,233股额外供股股
份,相当於根据供股可供认购之供股股份总数约1.1%。合共475,410,159股供股股
份及额外供股股份已获接纳及申请,相当於根据供股提呈发售之供股股份总数
2,066,161,872股约23.0%。
基於上述结果,供股中认购不足的供股股份数目为1,590,751,713股。根据包销协
议之条 款,包销商及分包销商已促使认购人认购合共1,590,751,713股供股股 份。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包销商及分包销商促使之各认
购人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供股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星期三)成为无条件。
预期有关缴足股款供股股份之股票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三)以普通
邮寄方式寄发予有权收取人士各自的登记地址,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承
配人将就其所获配发及发行的所有供股股份获得一张股票。
缴足股款供股股份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开始於
联交所买卖。
谨此提述首都创投有限公司(「本公司」)日 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之供股章
程(「供 股 章程」)。除非文义另有规 定,否 则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章程所界定者具有
相同涵义。
供股之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包销协议所载之所有条件已达成且包销协议已於二零一七年
三月八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成为无条件。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即接纳供股股份并缴付股款及申请
额外供股股份并缴付股款之最後期限),本公司已收到(i)13份有效接纳,涉及合共
452,646,926股 根据供股暂定配发之供股股份,相 当於根据供股可供认购之供股股
份总数约21.9%;及(ii)14份有效接纳,涉及合共22,763,233股额外供股股份,相当於
根据供股可供认购之供股股份总数约1.1%。合 共475,410,159股 供股股份及额外供
股股份已获接纳及申请,相当於根据供股提呈发售之供股股份总数2,066,161,872股
约23.0%。
包销协议
基於上述结果,供股中认购不足的供股股份数目 为1,590,751,713股。根 据包销协议
之条款,包 销商及分包销商已促使认购人认购合共1,590,751,713股供股 股 份。据 董
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包销商及分包销商促使之各认购人
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供股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星期三)成为无条件。
额外申请
由於认购不足,董事会已议决悉数向提交额外申请之合资格股东配发及发行合共
22,763,233股供股股份。
寄发股票
有关根据暂定配额通知书有效申请供股股份及根据额外申请表格成功申请额外供
股股份之缴足股款供股股份股票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三)以平邮方
式寄发至相关股东之地址(如本公司股东名册所示),邮误风险概由相关股东自行
承担。
承配人将就其所获配发及发行的所有供股股份获得一张股票。
缴足股款供股股份开始买卖
缴足股款供股股份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 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开始於
联交所买卖。
本公司之股权架构变动
据董事会所深 知,下 表 列示本公司紧接供股完成前及紧随供股完成後之股权架构
变动:
股东 紧接供股完成前 紧随供股完成後
股份数目 概约% 股份数目 概约%
包销商及其促成之
分包销商及认购人(附注) �C �C 1,590,751,713 57.74
公众股东 688,720,624 100.00 1,164,130,783 42.26
总计 688,720,624 100.00 2,754,882,496 100.00
附注:
包销商确 认,其 促成之分包销商及认购人各自均为独立第三方,并 将持有少於本公司经
供股股份扩大之已发行股本10%。
承董事会命
首都创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陈昌义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以下董事组成:执行董事孔凡鹏先生及陈昌义先生;以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林群先生、王子敬先生及李明正先生。
本公告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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