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
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R PROPERTIES LIMITED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8)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国锐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之董事局(「董事局」)谨此通知持有本公司股份之人士(「股东」)及有意
投资者,根据管理层对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预期於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归属於股东的亏损,将会较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归属於股东的亏损大幅增加约 100%。亏损增加
主要由於;
(i)确认投资物业公平值亏损。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八月收购英国(「英国」)
伦敦一座办公大楼,代价为27,780,000英镑。成本超过公平值而导致的已
确认公平值亏损是仅由於资本化的厘印费以及直接法律及交易费用所致;
及(ii)有关收购英国伦敦之办公大楼之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已确认汇兑亏损。有关汇兑亏损主要由於英国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 日退出欧盟(「脱欧」)後导致英镑(「英镑」)大幅贬值所致。董事局拟将该 办公大楼持作长期投资用途,因此认为脱欧事件及英镑的短期波动将不 会对本集团整体长期发展造成重大影响。董事局相信,本年度亏损增加乃由於上述非现金项目,且预计对本集团的现金流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C1�C本公司仍在落实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业绩。本盈利
警告公布仅根据本集团现时可获得的资料及以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的未经
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进行之初步评估而编制。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业绩预期於二零一七年
三月发表。在本公司刊登其末期业绩时,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局命
国锐地产有限公司
主席
魏纯暹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魏纯暹先生、孙仲民先生及刘淑华女士;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
董涣樟先生、管征先生及徐灿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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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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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锐地产
2017-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