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金活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和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谨 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於本集团目前可
得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户及资料之初步评估及分析,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将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增加约43%至
48%。该预期增长主要是由於:(i)本集团之产品销售额及毛利增加;及(ii)汇兑亏
损减少所致。
由於本公司仍正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全年业绩,故本公
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参考本集团未经审核之管理账目及现时所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因此不一定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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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细阅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或前後本公司刊发之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金活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赵利生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位执行董事,即赵利生先生、陈乐�雠�士及周旭华先生;非执行董事
为张翼先生;以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段继东先生、张建斌先生及黄焯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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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活医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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