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
SHOUGANGCONCORDGRAND(GROUP)LIMITED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30)
盈利警告
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
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
者,根据董事会经参考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以及目前所得的其他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业绩比二零一五年大幅下跌。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止财政年度的股东应占亏损将由去年约港币5,500万元增加至约港币8,200万元。该不利变化主要归因於以下因素:
(1)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就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权
益作出约港币 4,300 万元的减值亏损,而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财政年度并无录得该等亏损;及
(2)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就一间联营公司将录得
应占亏损,而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则就该联营公司录得应占溢利。
另一方面,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就一家非全资附属公司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作出约港币4,400万元的减值亏损,而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则就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作出约港币8,200万元的减值亏损。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全年业绩仍在审阅当中,并需由本公司核数师落实和确认,以及待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分别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下旬举行的会议上通过。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之公告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下旬刊登。
倘若本公告所披露本集团预计的财务业绩有任何重大变更的话,本公司将另行作出公告。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李少峰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李少峰先生(主席)、徐量先生(董事总经理)、王恬先生(副董事总经理)、杨俊林先生(副董事总经理)、袁文心先生(副董事总经理)、梁顺生先生(非执行董事)、谭竞正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建红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叶健民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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