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首长四 方(集团 )有限公司*
SHOUGANGCONCORDGRAND (GROUP)LIMITED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3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
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及截
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该等全年业绩已经本公司审核
委员会审阅。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收益 3 106,578 60,276
销售成本 (61,130) (32,962)
毛利 45,448 27,314
其他收入 5 11,451 5,496
分销费用及出售开支 (672) (1,955)
行政开支 (33,248) (41,281)
投资物业之公允值增加 4,670 12,455
持作买卖投资公允值变动 806 (2,005)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之减值亏损 15 (44,055) (81,723)
融资成本 6 (264) (613)
占一间联营公司之业绩 (25,349) 4,483
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之减值亏损 14 (43,019) �C
除税前亏损 (84,232) (77,829)
所得税抵免 7 2,564 11,619
持续经营业务之年度亏损 8 (81,668) (66,210)
已终止经营业务
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度亏损 25 (304) (272)
年度亏损 (81,972) (66,482)
�C1�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其他全面开支:
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汇兑换算差额 (68,269) (82,194)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之汇兑差额 (21,657) (16,250)
(89,926) (98,444)
可能其後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重估储备 (614) (8,328)
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90,540) (106,772)
年度总全面开支 (172,512) (173,254)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年度亏损
-持续经营业务 (82,101) (54,999)
-已终止经营业务 (274) (245)
(82,375) (55,244)
非控股权益应占年度溢利(亏损)
-持续经营业务 433 (11,211)
-已终止经营业务 (30) (27)
403 (11,238)
(81,972) (66,482)
以下人士应占年度总全面开支:
本公司持有人 (156,309) (142,006)
非控股权益 (16,203) (31,248)
(172,512) (173,254)
每股亏损 10
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 (3.08)港仙 (2.87)港仙
持续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 (3.07)港仙 (2.85)港仙
�C2�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1 15,977 17,515
投资物业 12 123,038 126,912
商誉 13 52,935 52,935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14 204,325 294,964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15 1,118,560 1,450,479
可供出售投资 20 4,667 4,942
受限制银行存款 15,191 25,496
递延税项资产 20,222 10,448
1,554,915 1,983,691
流动资产
存货 16 �C 3,200
应收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388 388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15 734,960 715,778
应收委托贷款款项 17 �C 75,477
应收贸易账款 18 1 81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4,241 8,078
持作买卖投资 19 4,844 4,916
结构性存款 21 11,111 90,588
受限制银行存款 11,415 9,704
银行结存及现金 202,597 439,651
969,557 1,347,861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30,724 57,728
预先收取之收入 7,839 7,666
预收租金及管理费及其他已收按金 764 997
税项负债 14,613 8,261
已抵押银行借款-一年内到期 22 463,875 590,561
已收保证按金-一年内到期 12,158 10,150
529,973 675,363
流动资产净值 439,584 672,49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994,499 2,656,189
�C3�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股本及储备
股本 23 26,722 26,722
保留盈利 518,281 600,072
其他储备 653,268 727,786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权益 1,198,271 1,354,580
非控股权益 265,061 281,446
总权益 1,463,332 1,636,026
非流动负债
预先收取之收入 6,018 9,644
已抵押银行借款-一年後到期 22 464,593 957,878
已收保证按金-一年後到期 60,556 52,641
531,167 1,020,163
总权益及负债 1,994,499 2,656,189
�C4�C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
物业重估投资重估缴入盈余 购股权 非控股
股本股份溢价 储备 储备 储备换算储备 储备保留盈利 小计 权益 合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附注(a))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1,522 1,007 7,392 10,597 115,576 48,834 28,081 656,468 879,477 696 880,173
年度亏损 �C �C �C �C �C �C �C (55,244) (55,244) (11,238) (66,482)
汇兑换算差额 �C �C �C �C �C (62,184) �C �C (62,184) (20,010) (82,194)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之汇兑差额 �C �C �C �C �C (16,250) �C �C (16,250) �C (16,250)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之
投资重估储备 �C �C �C (8,328) �C �C �C �C (8,328) �C (8,328)
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C �C �C (8,328) �C (78,434) �C �C (86,762) (20,010) (106,772)
年度总全面开支 �C �C �C (8,328) �C (78,434) �C (55,244) (142,006) (31,248) (173,254)
配售新股份 6,000 240,000 �C �C �C �C �C �C 246,000 �C 246,000
认购新股份 9,200 368,000 �C �C �C �C �C �C 377,200 �C 377,200
配售及认购新股份应占之
交易成本(附注(c)) �C (4,939) �C �C �C �C �C �C (4,939) �C (4,939)
首钢控股向南方租赁注资
(附注(d)) �C �C �C �C �C �C �C �C �C 310,846 310,846
视作出售南方租赁之亏损 �C �C �C �C �C �C �C (1,152) (1,152) 1,152 �C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6,722 604,068 7,392 2,269 115,576 (29,600) 28,081 600,072 1,354,580 281,446 1,636,026
年度(亏损)溢利 �C �C �C �C �C �C �C (82,375) (82,375) 403 (81,972)
汇兑换算差额 �C �C �C �C �C (51,663) �C �C (51,663) (16,606) (68,269)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之汇兑差额 �C �C �C �C �C (21,657) �C �C (21,657) �C (21,657)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之
投资重估储备 �C �C �C (614) �C �C �C �C (614) �C (614)
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C �C �C (614) �C (73,320) �C �C (73,934) (16,606) (90,540)
年度总全面开支 �C �C �C (614) �C (73,320) �C (82,375) (156,309) (16,203) (172,512)
购股权失效 �C �C �C �C �C �C (584) 584 �C �C �C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附注25) �C �C �C �C �C �C �C �C �C (182) (18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6,722 604,068 7,392 1,655 115,576 (102,920) 27,497 518,281 1,198,271 265,061 1,463,332
�C5�C
附注:
(a)缴入盈余储备指根据一九九一年之集团重组,本公司所收购附属公司之股份面值与作为代
价而发行之本公司股份面值两者之差额及下文附注(b)所述之转拨及动用。
(b)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本公司股东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案并
於其後完成决议案内容,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股份溢价账之进账金额约港
币425,259,000元被削减,由此产生之进账将转拨至本公司之缴入盈余储备。於上述转拨生效
後,本公司缴入盈余储备之进账金额约港币311,818,000元已用以抵销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累计亏损。本公司已遵守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经修订)第46(2)条之
规定。有关详情载列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之通函。
(c)该金额为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完成股份配售及认购後发行股份而直接产生之交易成
本。
(d)首钢控股及南方租赁之详情已分别於附注23及附注7界定。
�C6�C
附注
1.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新订准则及修订
本年度强制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资经营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式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年度改良
除非如下所述,於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
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载列於此等综合财务报告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披露计划」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披露计划」。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
修订阐明,如果该披露所产生的资料不重要,实体毋需提供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的特定
披露,此项准则修订亦根据汇集及分类资料提供指引。然而,修订重申,实体应考虑在符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特定要求不足以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了解特定交易、事件及条件对
该实体的财务状况及财务表现的影响时,提供额外披露。
关於财务报表的结构,修订本提供了附注的系统性排序或分组的例子。
本集团已追溯应用这些修订。因此,对某些附注的分组和排序进行了修订,以突出管理层认
为与理解集团财务业绩和财务状况最为相关的集团活动领域。除上述呈列变动外,香港会
计准则第1号修订的应用并未对本集团於综合财务报告之财务表现或财务状况造成任何影
响。
�C7�C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新订准则及修订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新订准则及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及有关修订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之修订 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与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一并应用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资公司之间的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出售或投入
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4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待定日期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进有关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一般对冲会计处理方法
以及金融资产减值规定之新规定。
与本集团相关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主要规定:
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後均须按摊销成本或公允
值计量。特别是,旨在收取订约现金流之业务模式,以及纯粹为支付本金额及尚未偿
还本金之利息而拥有之订约现金流之债务投资,一般於其後会计期间结束时按摊销
成本计量。於目的为同时收回合约现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中持有之债务
工具,以及合约条款令於特定日期产生之现金流纯粹为支付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利息
之债务工具,一般按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允值计量(「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允值计
量」)。所有其他债务投资及股本投资则於其後会计期间结束时按公允值计量。此外,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实体可以不可撤回地选择於其他全面收益呈列股本投
资(并非持作买卖)之其後公允值变动,而一般仅於损益内确认股息收入。
就金融资产之减值而言,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按已产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相
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规定
实体於各报告日期将预期信贷亏损及该等预期信贷亏损之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
自初始确认以来之变动。换言之,毋须再待发生信贷事件方确认信贷亏损。
基於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政策,於日後应用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9号可能会对本集团金融资产之分类及计量造成影响。本集团之可供出售投资
将会透过损益账按公允值处理(「透过损益账按公允值处理」)或指定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
允值计量(视乎是否符合指定标准而定)。此外,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可能导致预期信贷亏损
提前入账而於相关本集团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尚未确认。
�C8�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已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其制定一项单一全面模式供实体用作将自客户合约所产
生的收益入账。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後,其将取代现时载於香港会计准则第18
号「收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的收益确认指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核心原则为实体所确认描述向客户转让承诺货品或服务的收益
金额,应为能反映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有权获得的代价。具体而言,该准则引
入收益确认的五个步骤: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第五步:於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体於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即於特定履约责
任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就特别情况的
处理方法加入更明确的指引。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更详尽的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香港会计师公会厘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内关於识别履约责任、主办
人相对代理人之考虑因素以及许可权批授申请指引之规定。
本公司董事(「董事」)已开始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对本集团之影响,而於董事完成
详细审阅前提供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影响的合理估计并不切实可行。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为识别出租人及承租人的租赁安排及会计处理引入一个综合模
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於生效时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根据所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来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除短期
租赁及低值资产租赁情况外,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之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中移除,并由
承租人须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的模式替代。
使用权资产最初按成本计量及其後按成本(除若干豁免外)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亏损计量,
并就任何重新计量之租赁负债作出调整。租赁负债初步按於租赁付款尚未支付当日之现值
计量。其後,租赁负债就(其中包括)利息及租赁付款以及租赁修改之影响等作出调整。就现
金流量分类而言,本集团现时呈列先期预付租赁款项作为有关自用租赁土地及该等分类为
投资物业的投资现金流量,而其他经营租赁付款呈列为经营现金流量。根据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6号,有关租赁负债租赁付款将分配至本金及利息部分,此将呈列为融资现金流量。
相比承租人会计法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上沿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之出租
人会计法规定,并继续要求出租人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要求更详尽的披露。
�C9�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有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港币6,493,000
元(二零一五年:港币7,058,000元)。初步评估显示,该等安排将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项下租赁的定义,因此,本集团将确认使用权资产及有关所有该等租赁的相应负债,除非
於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後符合低价值或短期租赁。此外,应用新规定可能导致如
上文所示计量、呈列及披露变动。然而,於董事完成详细审核前,提供财务影响合理估计并
不切实可行。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披露计划」
修订要求实体提供披露,使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能够评估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的变化,包括
现金流量和非现金变化引起的变化。特别地,修订本要求披露的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发生
以下变化:(i)融资现金流量变动;(ii)因取得或失去对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或其他业务而产生
的变动;(iii)汇率变动的影响;(iv)公允价值变动;及(v)其他变化。
修订适用於从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并允许提前申请。修订的应用
将导致对本集团融资活动的额外披露,特别是在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中
的期初和期末余额之间的对账将在申请时提供。
董事预期於未来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可能会影响与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有关的披露但
不会对综合财务报告中呈报之款项构成影响。
董事估计,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其他新订准则及修订将不会对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告产
生重大影响。
2.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
於应用本集团之会计政策时,董事需要就目前不能从其他来源得出之资产与负债之账面值
作出估计及假设。该等估计及有关假设乃根据过往经验及被视为相关之其他因素而作出。
实际结果或会有别於估计。
本集团持续就所作估计及相关假设作出评估。会计估计之修订如只影响当期,则有关会计
估计修订於当期确认。如该项会计估计之修订影响当期及往後期间,则有关修订於当期及
往後期间确认。
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
有关日後之主要假设及於报告期结束时估计不明朗因素之其他主要来源(拥有可导致下一
个财政年度之资产账面值出现大幅调整之重大风险)如下。
�C10�C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之减值估计
倘有客观证据显示出现减值亏损,例如逾期及拖欠付款,本集团会考虑已抵押资产预期自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之结算产生之未来现金流量及其公允值减出售成本。减值亏损之数额乃
根据资产账面值与参照未来约定还款之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产生之未来信贷亏
损)按金融资产之原定实际利率(即於初步确认时之实际利率)贴现之现值及已抵押资产之公
允值减销售成本(以较高者为准)之差额计算。已抵押资产之公允值乃参考相关市场资料或
由独立评估师进行的评估结果厘定。本集团亦考虑有关客户之财务状况及担保、变现已抵
押资产之预计时间、法律拥有地位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倘估计未来现金流之现值或已抵押
资产之公允值减出售成本低於预期,则可能产生重大减值亏损。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就应收融资租赁款项确认减值亏损港币44,055,000
元(二零一五年:港币81,723,000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融资租赁款项之
账面值为港币1,853,520,000元,已扣除累计减值亏损港币111,661,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2,166,257,000元,已扣除累计减值亏损港币112,353,000元)。有关应收融资租赁款项详情於附
注15披露。
联营公司权益之减值估计
倘有客观证据显示出现减值亏损,本集团会考虑有关联营公司之估计可收回金额,即使用
价值及公允值减出售成本两者之较高者。本集团已进行减值测试,以厘定本集团於其一间
联营公司环球数码创意控股有限公司(「环球数码」)之权益有否因环球数码之财务表现及其
股份之市场报价下跌而出现减值及有关环球数码在建物业权益及依据法律程序中民事判决
而支付之建设按金确认之减值亏损。公允值减出售成本乃根据有关联营公司股份之市场报
价厘定,原因是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出售成本并不重大。使用价值之计算要求本集团估计有
关联营公司预计产生之未来现金流量,而主要假设包括预算收益、毛利率、增长率、贴现值
及法律程序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倘实际的未来现金流量少於预期或事实及情况有变以致未
来现金向下调整,则可能会产生重大亏损�u进一步减值亏损。
�C11�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联营公司之权益之账面值约为港币204,325,000元,已扣除
累计减值亏损港币140,013,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94,964,000元,已扣除累计减值亏损港币
96,994,000元)。有关可收回金额之计算於附注14披露。
商誉减值估计
厘定商誉是否减值须要估计获分配有关商誉之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即使用价值或
公允值减出售成本两者之较高者。计算使用价值须要本集团对预期可自现金产生单位获得
之未来现金流量,以及适合计算所得现值之折现率作出估计。倘未来实际现金流量较预期
为少,或事实及情况有变以致未来现金向下调整,则可能产生重大减值亏损�u进一步减值亏
损。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商誉之账面值约为港币52,935,000元,已扣除累计减值
亏损港币201,854,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52,935,000元,已扣除累计减值亏损港币201,854,000
元)。
3.收益
本集团之年度收益分析如下�U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收入
利息收入 93,652 45,629
手续费 7,295 5,613
谘询费收入 329 525
其他金融服务收入 691 3,384
物业租赁收入 4,611 5,125
106,578 60,276
4.分部资料
向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即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就资源分配及分部表现评估
所呈报之资料着重於交付或提供的货品或服务类别,其亦为本集团组织之基准,载列如下。
本集团现时分为三个经营分部-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物业租赁及楼宇管理服务以及
资产管理,当中资产管理分部从事投资控股及商品贸易。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商品贸易」业务已出售及已终止经营。已终止经
营业务详情载於附注25。
�C12�C
分部收益及业绩
下列为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按经营及须呈报分部划分之收益及业绩分析。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
融资租赁 物业租赁
及其他 及楼宇
金融服务 管理服务 资产管理 总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分部收益 101,967 4,611 �C 106,578
分部业绩 (2,960) 8,496 133 5,669
其他收入 248
中央行政成本 (22,323)
持作买卖投资公允值变动 806
融资成本 (264)
占一间联营公司之业绩 (25,349)
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之减值亏损 (43,019)
除税前亏损 (84,232)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
融资租赁 物业租赁
及其他 及楼宇
金融服务 管理服务 资产管理 总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分部收益 55,151 5,125 �C 60,276
分部业绩 (67,591) 16,765 168 (50,658)
其他收入 756
中央行政成本 (29,792)
持作买卖投资公允值变动 (2,005)
融资成本 (613)
占一间联营公司之业绩 4,483
除税前亏损 (77,829)
�C13�C
上述呈报之分部收益均来自外界客户。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并无分部之间的销售。
须呈报分部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之会计政策相同。分部业绩指各分部所赚取之溢利或产生
之亏损,当中并无分配中央行政成本(包括董事薪酬)、若干其他收入、持作买卖投资公允值
变动、融资成本、占一间联营公司之业绩及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之减值亏损。此乃就资源
分配及分部表现评估而向主要经营决策者呈报之计量方法。
分部资产及负债
下列为本集团按须呈报分部划分之资产及负债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分部资产
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 2,152,777 2,772,828
物业租赁及楼宇管理服务 123,329 127,947
资产管理 22,768 24,621
分部资产总额 2,298,874 2,925,396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204,325 294,964
持作买卖投资 4,844 4,916
结构性存款 11,111 90,588
其他未分配企业资产 5,318 15,688
综合资产 2,524,472 3,331,552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分部负债
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 1,035,927 1,663,917
物业租赁及楼宇管理服务 886 1,648
资产管理 545 810
分部负债总额 1,037,358 1,666,375
未分配已抵押银行借款 18,917 21,547
其他未分配企业负债 4,865 7,604
综合负债 1,061,140 1,695,526
为监察分部表现及於分部之间分配资源:
�C 所有资产均分配予须呈报分部,不包括於联营公司之权益、持作买卖投资、结构性存
款及其他未分配公司资产(主要包括未分配物业、厂房及设备、银行结存及现金以及预
付款项)。
�C 所有负债均分配予须呈报分部,不包括不属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之未分配已抵押
银行借款及其他未分配企业负债。
�C14�C
地区资料
本集团业务位於两个主要地区-中国内地(就本公告而言,「中国内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内地,并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及香港。
本集团按相关附属公司之经营地点划分来自外界客户之收益,及按资产位置划分其非流动
资产之资料详述如下:
来自外界客户之收益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中国内地 102,711 53,271 44,652 46,811
香港 3,867 7,005 94,363 97,616
106,578 60,276 139,015 144,427
附注:非流动资产不包括可供出售投资、商誉、於联营公司之权益、其他金融资产及递延税项资产。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以下为於相应年度根据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之须呈报分部,对本集团总收益贡献10%
以上之客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客户A 29,350 8,300
客户B 不适用
27,351 1
客户C 不适用
27,007 1
客户D 不适用
1 11,964
客户E 不适用
1 7,532
1 相应收益并无对本集团总收益贡献10%以上。
5.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 7,731 4,711
持作买卖投资之股息收入 40 133
逾期未付融资租赁款项之已收罚息 3,439 473
其他 241 179
11,451 5,496
�C15�C
6.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银行借款之利息 58,597 30,994
筹集贷款成本摊销 2,796 655
61,393 31,649
减:已计入销售成本之款项 (61,129) (31,036)
264 613
在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分部内,销售成本中已计入银行借款利息港币58,333,000元(二
零一五年:港币30,381,000元)及筹集贷款成本摊销港币2,796,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655,000
元)。
7.所得税抵免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当期税项:
香港 124 233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0,647 3,111
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南方租赁」),本公司之间接非全
资附属公司视作分派之预扣税 �C 4,535
10,771 7,879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香港 �C (8)
中国企业所得税 (3,013) (4,409)
递延税项 (10,322) (15,081)
(2,564) (11,619)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两个年度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计算。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本集团於中国内地经
营业务之附属公司之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二零一五年:25%)。
�C16�C
年度所得税抵免可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除税前亏损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除税前亏损 (84,232) (77,829)
按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之税项 (21,058) (19,457)
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之税务影响 6,337 (1,121)
不可扣税支出之税务影响 10,963 33
毋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 (1,745) (1,157)
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 5,654 7,693
於其他司法权区经营业务之附属公司不同税率之影响 (22) (203)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3,013) (4,417)
就南方租赁视作分派徵收之预扣税 �C 4,535
有关位於中国内地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之土地增值税之
递延税项影响 449 2,779
其他 (129) (304)
年度所得税抵免 (2,564) (11,619)
8.年度亏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之年度亏损已扣除(计入)下列各项�U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酬金�U
�C袍金 910 910
�C薪酬、工资及其他福利 20,301 18,259
�C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692 1,305
员工成本总额 21,903 20,474
核数师酬金 1,594 1,438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548 735
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C 1
汇兑(收益)亏损,净额 (115) 224
投资物业租金总额 (4,611) (5,125)
减�U本年度来自产生租金收入之投资物业之直接经营开支 353 323
(4,258) (4,802)
�C17�C
9.股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派付或建议派付任何股息,亦
无自结算日以来建议派付任何股息。
10.每股亏损
持续经营业务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U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就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而言之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年度亏损 (82,375) (55,244)
减: 已终止经营业务年度亏损 (274) (245) 就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来自 持续经营业务亏损 (82,101) (54,999)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就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而言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672,192 1,926,768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计算每股摊薄亏损并无假设本公司 之尚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原因为有关行使将导致每股亏损减少。 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U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就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而言之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年度亏损 (82,375) (55,244)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所采纳之分母与上文所详述者相同。 已终止经营业务 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每股0.01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0.02港仙),乃根据 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度亏损港币274,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45,000元)计算,上述计算每股 基本及摊薄亏损所采纳之分母一致。 �C18�C11.物业、厂房及设备
租赁土地 租赁物业 其他固定
及楼宇 装修 资产 总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附注)
成本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22,527 2,025 6,504 31,056
汇兑调整 (1,228) (2) (111) (1,341)
添置 �C �C 84 84
撇销 �C �C (6) (6)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1,299 2,023 6,471 29,793
汇兑调整 (1,091) (3) (79) (1,173)
添置 �C �C 59 59
出售 �C (59) (199) (258)
出售附属公司(附注25) �C �C (486) (486)
撇销 �C �C (77) (7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08 1,961 5,689 27,858
累计折旧及减值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3,662 1,908 6,088 11,658
汇兑调整 (140) (3) (97) (240)
年度拨备 535 104 226 865
撇销时抵销 �C �C (5) (5)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057 2,009 6,212 12,278
汇兑调整 (154) (3) (73) (230)
年度拨备 457 12 158 627
出售时撇销 �C (59) (199) (258)
出售附属公司时撇销(附注25) �C �C (460) (460)
撇销时抵销 �C �C (76) (76)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360 1,959 5,562 11,881
账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5,848 2 127 15,977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7,242 14 259 17,515
附注:董事认为,租赁付款不能可靠地於土地及楼宇部分之间分配。因此,整份租赁一般分类为融资租赁,并入
账列作物业、厂房及设备。
上述物业、厂房及设备乃以直线法计算折旧,所采用之年率如下:
租赁土地及楼宇 土地租赁年期或50年(较短期者为准)
租赁物业装修 租赁年期或5年(较短期者为准)
其他固定资产 10%�C3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所有租赁土地及楼宇位於中国土地剩余租期为34
年(二零一五年:35年)。
�C19�C
12.投资物业
港币千元
公允值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16,150
於损益账内确认之公允值增加净额 12,455
汇兑调整 (1,693)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126,912
於损益账内确认之公允值增加净额 4,670
出售 (6,866)
汇兑调整 (1,67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3,038
所有本集团持作赚取租金之物业权益均使用公允值模式计算,并分类及计入为投资物业。
本集团投资物业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允值乃按与本集团并无关
联之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汉华评值有限公司於该日进行之估值计算。汉华评值有限公司
为香港测量师学会登记公司及拥有适当资格及经验。估值乃参考位於相同位置及环境之类
似物业交易价之市场凭证,并资本化物业租赁收入(倘适用)计算。
就估计物业公允值而言,物业之最高及最有效使用值为其现时之使用值。
本集团的住宅物业单位按市场对比方法评估。评估本集团的住宅物业单位时所使用的主要
输入数据之一是每平方尺价格,其价格介乎每平方尺港币11,574元至港币19,400元(二零一五
年:每平方尺港币10,979元至港币17,751元)。使用的每平方尺价格上升将导致住宅物业单位
的公允值计算上升,反之亦然。
本集团的商业物业单位按市场对比方法评估。评估本集团的商业物业单位时所使用的主要
输入数据之一是每平方尺价格,其价格每平方尺港币5,005元(二零一五年:港币5,115元)。
使用的每平方尺价格上升将导致商业物业单位的公允值计算上升,反之亦然。
本集团的工业物业单位按收入资本化方法评估。评估本集团的工业物业单位时所使用的主
要输入数据是市场每平方尺月租港币44元(二零一五年:港币46元)及贴现率12%(二零一五
年:12%)。市场每平方尺租金乃采用零增长率推算。使用的市场每平方尺租金或贴现率上
升将导致工业物业单位的公允值计算上升或下降,反之亦然。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投资物业之详情及公允值架构资料
如下:
第三级别 公允值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位於香港之住宅及工业物业单位 94,260 97,500 94,260 97,500
位於中国内地之商业物业单位 28,778 29,412 28,778 29,412
�C20�C
两个年度内并无自第三级别转出之转移。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所有投资物业位於香港及中国土地剩余租期为34
年至117年(二零一五年:35年至118年)。
本集团所有位於香港之投资物业已抵押予银行,作为本集团获授一般银行融资之抵押(附注
24)。
13.商誉
港币千元
成本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54,789
减值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1,854)
账面值
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2,935
14.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成本
於香港上市 186,613 186,613
非上市 �C �C
应占收购後业绩 180,640 205,989
应占收购後换算储备 (24,570) (2,913)
应占收购後投资重估储备 1,655 2,269
344,338 391,958
减值亏损 (140,013) (96,994)
204,325 294,964
香港上市投资之公允值 204,325 235,284
於香港上市联营公司之权益之账面值 204,325 294,964
�C21�C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主要联营公司详情如下:
本集团持有
注册 已发行股本面值
公司名称业务结构及营业地点 百分比 持有投票权百分比主要业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环球数码法团 百慕达�u中国内 40.78% 40.78% 40.78% 40.78%提供及发行文化娱乐
地 内容:包括电脑图像
(「电脑图像」)创作及
制作、电脑图像培训
课程及於文化产业园
及物业租赁之投资
於环球数码投资之账面值已当作单一资产而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作减值测
试。本集团会考虑该联营公司可收回金额估算,该金额为使用价值与公允值减出售成本之
较高者。
於环球数码之投资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可收回金额乃根据使用价值计量,且高
於相应之账面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概无就其於环球数码之权
益确认任何减值亏损。使用价值计量乃根据本集团应占预期由环球数码产生之估计未来现
金流量之现值而厘定,其中包括每个业务单位(包括电脑图像创作及制作、电脑图像培训课
程、於文化产业园之投资及物业租赁业务)自营运产生之现金流量。电脑图像创作及制作、
电脑图像培训课程及物业租赁业务乃基於管理层所批准涵盖五年期间之财务预算,按贴现
率16.5%及五年期间後按3.5%增长率计算之现金流量预测。现金流量预测之其他主要假设与
现金流入�u流出之估计相关,包括预算期间之预算收益及毛利率。预算收益及毛利率乃根据
过往表现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之期望而厘定。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於文化产业园物业租赁业务之现金流量预测已计
及珠影文化产业园(「珠影文化产业园」)第一期已完成物业来自现有租赁之租金收入及按类
似类别物业於租赁经营权余下期间预期市场收益率资本化之估计未来租赁收入。珠影文化
产业园第二期指环球数码在建物业权益将予开发成为娱乐区以及电影制作及开发展区。
�C22�C
如环球数码之业绩公告所披露,根据框架协议,环球数码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拥
有珠影文化产业园第一期已竣工物业,涉及金额为港币409,263,000元,以及拥有重新开发珠
影文化产业园第二期的在建物业权益,此乃与根据规管相关土地租赁的框架协议内原定的
建筑竣工期已届满相关。
如环球数码之业绩公告进一步披露,珠江电影制片有限公司(「珠影制片」)作为原告(「原告」)
向环球数码之附属公司广东环球数码创意产业有限公司(「广东文化产业园」)就涉嫌违反规
管相关土地租赁及改造建设的框架协议(「涉嫌违反事项」)启动法律诉讼。原告申索赔�J因
涉嫌违反事项而导致之经济损失及要求终止框架协议。广东文化产业园亦向原告提出反申
索申请,要求原告继续履行框架协议,并赔偿广东文化产业园的经济损失。
广东文化产业园接获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的
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裁定规管珠影文化产业园租赁及改造建设的框架协议已於二零
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终止及广东文化产业园需支付逾期支付租金的滞纳金约人民币2,722,000
元(相当於约港币3,172,000元),以及珠影文化产业园拥有者珠影制片有权保留广东文化产业
园已交纳的建设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元(相当於约港币23,310,000元)。珠影制片所有其他
申索以及广东文化产业园提出的反申索则被驳回。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广东文化产业园向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
颁令驳回民事判决书,并判定广东文化产业园胜诉兼获得讼费(「上诉」)。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鉴於民事判决书,环球数码已就珠影文化产业园
确认在建物业权益减值亏损及撇销建设保证金分别约港币84,467,000元及港币23,310,000元。
於本公告日期,上诉仍在进行且未达成结论。视乎上诉的最终结果,环球数码之综合财务报
告之多项内容或会受到重大影响,其中包括,环球数码可能需要取消确认投资物业、取消确
认已於收益反映之租赁收入,以及就损失赔偿及其他成本计提拨备。然而,於现阶段未能评
估上诉的最终结果及其於环球数码之综合财务报告整体的影响。这可能对本集团占一间联
营公司之业绩及於联营公司之权益之账面值构成不利影响。然而,董事认为上诉的最终结
果不能在这个阶段评估,而因此董事没有就上述本集团於环球数码之投资之可收回金额之
评估作出进一步调整。
根据民事判决,文化产业园租赁业务的现金流量预测并未考虑现有租赁所产生的租金收入,
以及珠影文化产业园第一期来自估计未来租赁收入且使用价值低於账面价值,也低於公允
价值减去出售该联营公司权益的成本。公允值减出售成本乃根据有关联营公司股份之市场
报价厘定,原因是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出售成本并不重大。因此,如果联营公司的可收回金额
是使用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成本中较高者,则该联营公司的权益以其於二零一六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成本列账,而减值亏损为港币43,019,000元於损益确认。
重要联营公司之财务资料概要
本集团重要联营公司之财务资料概要载列如下。下列财务资料概要指联营公司按照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呈列之金额。
该联营公司使用权益法於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列账。
�C23�C
环球数码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流动资产 365,802 337,940
非流动资产 630,983 809,430
流动负债 (113,052) (91,386)
非流动负债 (38,507) (58,739)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146,759 181,664
年度(亏损)溢利 (95,294) 20,185
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56,725) (62,680)
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152,019) (42,495)
上述财务资料概要与综合财务报告内所确认於联营公司之权益账面值之对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环球数码之资产净值 845,226 997,245
环球数码非控股权益应占之资产净值 (18,159) (53,411)
环球数码持有人应占之资产净值 827,067 943,834
本集团於环球数码拥有之权益之比例 40.78% 40.78%
本集团於环球数码拥有之权益 337,290 384,910
减值亏损 (140,013) (96,994)
其他调整 7,048 7,048
本集团於环球数码之权益之账面值 204,325 294,964
就余下一间联营公司,本集团於该两个年度并无分占其溢利或亏损,因其於该两个年度已
停止业务。
�C24�C
15.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最低租赁收入 最低租赁收入之现值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附注) (附注)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包括�U
一年内 802,926 761,728 723,557 690,713
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两年 835,674 791,975 781,674 715,185
两年以上但不超过三年 348,280 769,438 333,632 734,118
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四年 2,728 1,233 2,582 1,176
四年以上但不超过五年 683 �C 672 �C
1,990,291 2,324,374 1,842,117 2,141,192
应收逾期融资租赁款项 11,403 25,065 11,403 25,065
减�U未赚取融资租赁收入 (148,174) (183,182) 不适用 不适用
最低租赁收入之现值 1,853,520 2,166,257 1,853,520 2,166,257
分析�U
流动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於十二个月内应收) 734,960 715,778
非流动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於十二个月後应收) 1,118,560 1,450,479
1,853,520 2,166,257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定息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928,069 911,837
浮息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925,451 1,254,420
1,853,520 2,166,257
附注: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最低租赁收入款额乃分别采用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人民币贷款利率」)呈列。
�C25�C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拨备变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112,353 38,195
确认之减值亏损 44,055 81,723
撇销过往确认之减值亏损 (38,506) (4,982)
汇兑调整 (6,241) (2,583)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11,661 112,353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之拨备中包括总结余为港币111,661,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12,353,000
元)之个别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项,而借款人正处於严重财务困难、正在清盘或面临法律诉
讼。董事认为该等款项因债务人拖欠还款而无法收回。
16.存货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货指持作转售之货品。
17.应收委托贷款款项
根据一间关连公司(首钢总公司之一间附属公司)与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订立
之委托贷款合约,本集团同意向该关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为数约9,302,000美元(相等於约港
币72,093,000元),按固定利率每年5.6厘计息,到期日为二零一六年二月二日。利息收入港币
691,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3,384,000元)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於损益
确认。该款项已於二零一六年二月结清。
18.应收贸易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收租赁款项 1 81
没有向其贸易客户提供信贷期。
於报告期结束时,已逾期但未减值应收贸易账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0至90日 1 74
91至180日 �C 7
1 81
�C26�C
19.持作买卖投资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作买卖投资指下列各项之股本证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上市股本证券:
�C於香港 3,275 3,172
�C於中国内地 1,569 1,744
4,844 4,916
持作买卖投资之公允值乃根据相关交易所可得之市场所报收购价厘定。
20.可供出售投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投资指於中国内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国内
地及香港)成立之私人公司之股本权益。
该投资乃按成本减於报告期结束时之减值计量,乃由於合理公允值估值之范畴时有变动,
董事认为其公允值不能可靠地计量。
21.结构性存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结构性存款包括由中国内地银行发行以人民币列值之本
金保障存款港币11,111,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90,588,000元)。结构性存款按预计年利率3.5
厘(二零一五年:3.0厘至3.6厘)计息,视乎银行所投资相关货币市场工具及债务工具之市价
而定,并须於到期时支付,到期日为自购买日起计30日(二零一五年:90至91日)。由於结构
性存款包含非密切关联之嵌入式衍生工具,因此於初步确认时指定透过损益账按公允值处
理。董事认为,参照贴现现金流方式而计量之结构性存款公允值与其账面值相若。
全部结构性存款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赎回。直至赎回日期之公允值变动并不重大。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确认已到期之该等存款之公允值变动,因其
影响并不重大。
�C27�C
22.已抵押银行借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已抵押银行借款 933,208 1,556,282
减:筹集贷款成本 (4,740) (7,843)
928,468 1,548,439
应偿还账面值(附注):
一年内 444,958 499,014
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两年 464,593 465,956
两年以上但不超过三年 �C 491,922
909,551 1,456,892
於报告期结束起计一年内须偿还但包含须按要求偿还条
款之银行借款账面值(列作流动负债) 2,629 72,634
毋须於报告期结束起计一年内偿还但包含须按要求偿还
条款之银行借款账面值(列作流动负债) 16,288 18,913
928,468 1,548,439
减:一年内到期列作流动负债之款项 (463,875) (590,561)
一年後到期之款项 464,593 957,878
附注:该等款项根据贷款协议载列之已订明还款日期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就报告目的之分析:
定息已抵押银行借款 110,630 210,785
浮息已抵押银行借款 817,838 1,337,654
928,468 1,548,439
�C28�C
本集团已抵押银行借款实际利率范围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实际利率:
定息已抵押银行借款 4.8厘 4.8厘
浮息已抵押银行借款 1.8厘至7.2厘 1.2厘至7.2厘
本集团以相关集团实体之功能货币以外货币计值之已抵押银行借款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以港币计值 18,917 91,547
23.股本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每股面值港币0.01元之普通股
法定:
於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 100,000
已发行及已缴足:
於一月一日 2,672,192,469 1,152,192,469 26,722 11,522
发行股份(附注) �C 1,520,000,000 �C 15,20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672,192,469 2,672,192,469 26,722 26,722
附注: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分别完成第三方股份配售及首钢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首钢控股」,首钢控股为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最终控股公司为於中国成立之首钢总公司)股份认购後,本公司按每股港币
0.41元之价格发行1,520,000,000股普通股。配售及认购之所得款项净额已用作向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
司南方租赁注资。
�C29�C
24.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下列资产抵押:
(i)账面总值约港币94,260,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97,500,000元)之本集团投资物业已抵押
予银行,作为未偿还银行借款约港币18,917,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1,547,000元)之抵
押品。
(ii)本集团账面值约港币913,354,000元( 二零一五年:港币1,463,190,000元)之应收融资租
赁款项已抵押予银行,作为未偿还银行借款约港币909,551,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1,456,892,000元)之抵押品。
(iii)约港币26,606,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35,200,000元)之银行存款乃受限制用作偿还银行
借款,并将於相关银行借款约港币136,032,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69,168,000元)悉数
偿还後获解除。
25.已终止经营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本公司订立一份出售协议出售一间非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悦康
融�竺骋追⒄褂邢薰�司(「深圳市悦康融�竺骋追⒄褂邢薰�司」)(从事本集团商品贸易业务)
予独立第三方,代价约为人民币1,483,000元(相当於约港币1,724,000元)。於二零一六年九月
十四日已完成出售,於此日深圳市悦康融�竺骋追⒄褂邢薰�司之控制权转让予买方。
已终止经营商品贸易业务之期内�u年度亏损载列如下。於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比
较数字已重列,以重新展示商品贸易业务为已终止经营业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益 4,501 2,890
销售成本 (4,351) (2,709)
其他收入 8 35
分销费用及出售开支 (216) (222)
行政开支 (335) (266)
期内�u年度亏损 (393) (272)
於损益账内确认出售收益 89 �C
(304) (272)
已终止经营业务期内�u年度亏损已扣除下列各项�U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员工成本
-薪酬、工资及其他福利 5 6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C �C
核数师酬金 �C �C
折旧 79 130
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 �C
�C30�C
期内�u年度现金流: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经营活动流入(流出)现金净额 2,639 (5)
投资活动流入现金净额 8 35
融资活动流出现金净额 (3,035) (37)
现金净额流出 (388) (7)
於出售深圳市悦康融�竺骋追⒄褂邢薰�司日期之资产净值载列如下:
已出售之资产净值: 港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26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267
存货 1,326
银行结存及现金 465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267)
1,817
非控股权益 (182)
於损益账内确认出售收益 89
现金代价 1,724
出售所产生之现金流入净额 港币千元
现金代价 1,724
减:已出售银行结存及现金 (465)
1,259
�C31�C
末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本年度派发任何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
五)(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以确定出席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
十六日(星期五)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资
格,期间将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登记事宜。为获得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
票之资格,所有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五)下
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以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管理层论述与分析
主要财务业绩指标
主要财务业绩指标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变动
(重列)
财务业绩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 106,578 60,276 77%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毛利率(%) 43% 45% -2%
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之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亏损 (82,375) (55,244) -49%
主要财务指标
总现金 240,314 565,439 -57%
总资产 2,524,472 3,331,552 -24%
总负债 1,061,140 1,695,526 -37%
银行借款 928,468 1,548,439 -40%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权益 1,198,271 1,354,580 -12%
流动比率 183% 200% -17%
净贷款相对总权益 47% 60% -13%
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之
每股基本亏损(港仙) (3.08) (2.87) 7%
�C32�C
财务回顾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
业务之本公司持有人应占亏损约港币82,375,000元,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本公司持有人应占亏损约
港币55,244,000元比较亏损扩大乃主要由於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分部对若干
融资租赁应收款计提减值亏损约港币44,055,000元及对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计提
减值亏损约港币43,019,000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
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约为港币106,578,000元,与二零一五年约港币60,276,000元
相比,增长约77%。该增幅主要来自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分部收入增加。本
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毛利约为
港币45,448,000元,毛利率约43%,与二零一五年之毛利率约45%比较录得轻微下
跌。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
业务之每股基本亏损为3.08港仙(二零一五年: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之
每股亏损2.87港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约为港币
106,578,000元,与二零一五年约港币60,276,000元相比,增长约77%。该增幅主要因
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分部收入增加约港币46,816,000元。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毛利约
为港币45,448,000元,毛利率约43%,与二零一五年之毛利率约45%比较录得轻微
下跌乃主要由於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分部之毛利率下跌。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其他收入约为港币
11,451,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5,496,000元),增加约108%。增加主要由於逾期应
收融资租赁款项违约罚息收入增加及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C33�C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行政开支约为港币
33,248,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41,281,000元),减少约19%。费用减少主要因拓展
融资租赁业务之专业服务费用减少。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占联营公司之亏损约为港币25,349,000
元(二零一五年:溢利港币4,483,000元),本年度对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计提减值
亏损约港币43,019,000元(二零一五年:无)。
业务回顾及展望
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
年内,来自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分部之收入增加约85%至约港币101,967,000元
(二零一五年:港币55,151,000元),而分部业绩则录得亏损约港币2,960,000元(二零
一五年:亏损港币67,591,000元)。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分部之收入增加主要
由於年内与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之附属公司开展了若干融资租赁项目所致。分
部业绩录得亏损主要由於对若干融资租赁应收款计提减值亏损约港币44,055,000
元(二零一五年:港币81,723,000元)。倘撇除融资租赁应收款减值影响,融资租赁
及其他金融服务分部营运录得增长。过往两年,经整体考虑该等客户所属行业风
险、资产情况、客户巡查及诉讼进度等因素後,本集团对若干客户之应收融资租
赁款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集团坚持审慎的风险管理政策,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分部持续对所有现有
客户及新增融资租赁专案展开严格审核及定期信贷风险评估。本集团将继续采纳
审慎及保守的信贷风险管理策略及继续跟踪资产情况和诉讼进度,结合非诉讼方
法致力收回已减值应收款。
面对中国内地信贷环境的波动,以及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
服务分部在加强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的基础上,及时调整管控策略并将继续优化
管理,充实业务团队,巩固已有客户,积极开拓优质客户资源,持续壮大业务规
模,提高总体收益。
�C34�C
物业投资及管理
年内,来自物业租赁及楼宇管理服务分部之收入减少约10%至约港币4,611,000元
(二零一五年:港币5,125,000元),而分部业绩则录得溢利约港币8,496,000元(二零
一五年:港币16,765,000元)。物业租赁及楼宇管理服务分部之收入减少主要由於
年内出售部份物业至令可租用楼面面积减少所致。分部业绩下跌主要由於本集
团投资物业之公允值升幅减少。本集团投资物业之公允值於本年度上升约港币
4,670,000元(二零一五年:公允值上升港币12,455,000元)。
本集团把握着市场机遇,於过往几年出售若干投资物业(包括住宅、商业及工业
物业单位)从而调节投资物业的组合与质素。为增资产回报,本集团审阅并重新
安排自用办公室布置从而腾出可租用楼面面积。本集团将持续监察市场变化,寻
求具潜质的投资机会。本集团可从租金收入录得稳定之现金流量,预期投资物业
於可见将来继续为本集团带来稳定的现金回报。
资产管理
年内,资产管理分部无录得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入(二零一五年:无),而分部
业绩则录得溢利约港币133,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68,000元)。溢利减少乃主要
由於利息收入减少所致。年内,已出售及终止商品贸易业务。
依托在中国内地耕耘多年形成的良好业务基础和网络,集团将密切关注中国经济
的结构调整和金融改革变化,紧密跟踪具备较好增长潜力的相关行业,把握机遇
开拓新项目和创新服务,在促进资产管理业务各项目良性互动的同时,进一步充
实资产管理业务。
�C35�C
企业策略
集团主要企业策略分为两个主要部份:业务开拓及风险管理基础设施。
业务开拓方面,融资租赁作为当前的重要业务板块,在优化管理流程、完善管理
机制、充实业务力量的基础上,集团将投入更多资源,推动业务规模的扩大,努
力实现业务的规模化和专业化。同时,充分利用集团横跨中国内地和海外的业务
网络优势,围绕为企业提供配套金融服务,进一步探索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力求
促进集团核心业务和新业务的共同发展,实现协同效益的最大化。
风险管理基础设施方面,审慎而有效的风险管理能协助发掘长线投资价值,同时
亦为集团可持续增长的基石。於业务发展的同时,集团将持续强化风险管理的基
础设施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机会或降低风险发生的损失。
�C36�C
流动资金,财政资源及融资活动
本集团一直专注於维持稳定的资金来源,融资安排将尽可能配合业务特点及现金
流量情况。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对比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的财务负债比率胪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总贷款
流动贷款 463,875 590,561
非流动贷款 464,593 957,878
小计 928,468 1,548,439
总现金
银行结存及现金 202,597 439,651
结构性存款 11,111 90,588
受限制银行存款 26,606 35,200
小计 240,314 565,439
净贷款 688,154 983,000
总权益 1,463,332 1,636,026
总资产 2,524,472 3,331,552
财务负债比率
净贷款相对总权益 47% 60%
净贷款相对总资产 27% 30%
流动比率 183% 20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银行结存及现金约为港币202,597,000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439,651,000元),结构性存款约为港币11,111,000
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90,588,000元)及受限制银行存款约为港币
26,606,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35,200,000元)主要以港元,美元及
人民币定值。数额减少主要由於偿还银行贷款约港币541,829,000元,扣除经营活
动所得现金净额约港币232,613,000元及赎回结构性存款所得净额约港币74,443,000
元。
�C37�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贷款约达港币928,468,000元,其中约港
币463,875,000元须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计十二个月内偿还及约港币
464,593,000元须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计十二个月後偿还。年内,本集
团无新增银行贷款。所有贷款均按市场利率计算利息。
资本结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权益约港币1,198,271,000元(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1,354,580,000元)。该减幅主要由於本公司持有人
应占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之
亏损约港币82,375,000元及年内换算产生之汇兑差额共约港币73,320,000元。本公
司於年内无发行新股。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约为港币26,722,000元(已发行普通股
约2,672,000,000股)。
重大收购、出售及重要投资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本公司订立一份出售协议出售一间非全资附属公司深
圳市悦康融�竺骋追⒄褂邢薰�司(从事本集团商品贸易业务)予独立第三方,代价
约为人民币1,483,000元(相当於约港币1,724,000元)。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已完
成出售,於此日深圳市悦康融�竺骋追⒄褂邢薰�司之控制权转让予买方。除此出
售事项外,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
出售及重要投资事项。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下列资产抵押:
(i)账面总值约港币94,260,000元之本集团投资物业,已抵押予银行作为未偿还
银行贷款约港币18,917,000元之抵押。
(ii)本集团账面值约港币913,354,000元之应收融资租赁款项,已抵押予银行作为
未偿还银行贷款约港币909,551,000元之抵押。
(iii)约港币26,606,000元之银行存款乃受限制用作偿还银行贷款,并将於相关未
偿还银行贷款约港币136,032,000元悉数偿还後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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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风险
本集团主要於香港及中国内地经营日常业务及投资,而收支乃以港币及人民币定
值。董事相信,本集团并无重大外汇风险。然而,在必要时,本集团将考虑使用远
期外汇合约以对冲外汇风险。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外
汇风险。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雇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雇员50名(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0名)全职雇员(不包括本集团联营公司之雇员)。本集团主要乃参照市场惯例、个
人表现及工作经验而厘定其雇员之薪酬。本集团向雇员提供之其他福利包括医疗
保险、保险计划、强制性公积金、酌情花红及雇员购股权计划。薪酬组合乃按年
或个别检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支付或承诺支
付任何款项予任何人士,作为加入本公司及�u或其附属公司或於加入後之奖励。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於本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
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已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
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本公司於年内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的详情将列载於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年报的企业管治报告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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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对各客户、供应商及股东一向以来给予本集团支持致以衷心谢
意;同时,本人对集团之管理层及员工在过往一年之努力不懈及齐心协力深表感
谢及赞赏。
承董事会命
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李少峰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李少峰先生(主席)、徐量先生(董事总经理)、王恬先生
(副董事总经理)、杨俊林先生(副董事总经理)、袁文心先生(副董事总经理)、梁顺
生先生(非执行董事)、谭竞正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建红女士(独立非执行董
事)及叶健民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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