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二零一六年度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 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任。 TRULY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信利国际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732) 二零一六年度全年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变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22,071,521 19,427,118 +13.6% 毛利 2,195,678 2,121,657 +3.5%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前本公司拥有人 应占年内溢利 949,915 893,113 +6.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 581,867 845,422 -31.2% 税息折旧及摊销以及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前利润 2,348,642 2,197,491 +6.9% 每股盈利(港仙) ―基本及摊薄 20.02 29.08 -31.2% 每股股息(港仙) ―中期 7 7 �C ―末期 2 3 -33.3% ―全年 9 10 -10.0% 董事已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2港仙(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3港仙),惟须获 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C1�C 主席报告书 信利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 之收益重拾升轨,符合去年之期望。二零一六年收益较二零一五年之194亿港 元增加约26亿港元或13.6%。 此外,本集团已达成二零一五年年报主席报告书所述之二零一六年主要目标, 即惠州厂房投产及筹集足够资金於汕尾建立第五代TFT-LCD生产线。本集团 惠州厂房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成功开始大量生产AMOLED显示屏,有助本集 团往後应付客户对AMOLED显示屏之需求。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六月获得为 期48个月金额为45亿港元之银行定期贷款信贷,以供於汕尾建立第五代TFT- LCD生产线。管理层预期,汕尾第五代TFT-LCD生产厂房之建设工程将於二零 一七年底竣工并於二零一八年初投产,可望提升本集团液晶体显示器模组及 触控模组产品之整体产能,同时加强客户对本集团之信心。 然而,由於惠州厂房自二零一六年下半年起方始投入大量生产,故於二零 一六年录得重大经营亏损。因此,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分占其53%亏损,金额 约为3.69亿港元,故亦主要导致於二零一六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较二零 一五年下跌31.2%。管理层认为,惠州厂房亦将於二零一七年产生经营亏损。 於二零一六年,分占联营公司业绩前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由二零一五年之8.93 亿港元增至9.50亿港元。 由於人民币於二零一六年贬值,加上本集团主要产品之平均售价下降,以致 对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之毛利率带来影响,较二零一五年下跌1%。 於二零一七年,管理层将主力提高本集团利润率、改善惠州厂房经营业绩及 如期完成第五代TFT-LCD生产厂房之建设工程。管理层预期,本集团於二零 一七年之收益仍会录得双位数增长。 管理层谨此感谢往来银行、雇员及员工一直以来对本集团鼎力支持及作出贡献。 此外,管理层亦谨此向客户、供应商及其他业务夥伴致以谢忱。 主席 林伟华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C2�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3 22,071,521 19,427,118 销售成本 (19,875,843) (17,305,461) 毛利 2,195,678 2,121,657 其他收入 5 79,731 132,600 其他损益 6 (18,307) (107,923) 可供出售投资减值亏损 (2,188) (29,821) 行政费用 (481,392) (410,454) 分销及销售费用 (352,885) (432,511) 财务费用 7 (180,237) (102,501)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368,048) (47,691) 税前溢利 872,352 1,123,356 所得税开支 8 (195,785) (194,509) 本年度溢利 9 676,567 928,847 本年度其他全面(开支)收入 可能於其後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所产生之外汇差额 (687,363) (456,641) 可供出售投资之公平价值亏损 �C (52,296) 分占联营公司其他全面(开支)收入 (2,453) 1,164 (689,816) (507,773) 重新分类出售可供出售投资公平价值收益 (8,987) �C 本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698,803) (507,773) 本年度全面(开支)收入总额 (22,236) 421,074 本年度溢利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581,867 845,422 非控股权益 94,700 83,425 676,567 928,847 本年度全面(开支)收入总额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83,332) 357,463 非控股权益 61,096 63,611 (22,236) 421,074 每股盈利 11 基本(每股港仙) 20.02 29.08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8,242,070 6,968,996 预付租赁款项 279,065 181,788 无形资产 �C �C 商誉 413 413 於联营公司的权益 965,260 1,223,727 可供出售投资 15,270 76,648 递延税项资产 8,783 8,513 就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支付订金 及其他付款 588,557 44,111 10,099,418 8,504,196 流动资产 存货 2,603,218 1,775,706 预付租赁款项 6,891 4,850 应收账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2 7,522,216 5,004,135 可收回税项 381 42,153 衍生金融工具 27,894 6,265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497,691 768,600 受限制银行存款 85,303 72,656 银行结存及现金 2,453,623 2,055,200 13,197,217 9,729,565 持作出售的非流动资产 126 683 13,197,343 9,730,248 流动负债 应付账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13 7,736,522 5,652,125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 22,018 �C 税项负债 30,319 1,490 银行及其他借款,无抵押 3,794,507 2,882,553 衍生金融工具 85,545 42,571 11,668,911 8,578,739 流动资产净值 1,528,432 1,151,509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1,627,850 9,655,705 �C4�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借款,无抵押 3,432,853 2,000,056 应付债券 827,456 �C 递延税项负债 72,674 60,068 4,332,983 2,060,124 资产净值 7,294,867 7,595,581 资本及储备 股本 58,142 58,142 股份溢价及其他储备 6,653,333 7,027,37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6,711,475 7,085,517 非控股权益 583,392 510,064 权益总额 7,294,867 7,595,581 �C5�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一般事项 本公司於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注册成立为一间受豁免公司。本公司为一间上市 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其最终控股人士为林伟 华先生,亦为本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之地址分别 为P.O.Box309,GrandCayman,CaymanIslands及香港新界葵涌永业街1至3号忠信针织中心2楼。 本公司之功能货币为美元。本公司董事经考虑其上市地点,认为港元为最适合之呈列货币, 故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本公司功能货币以外之港元呈报。 本公司乃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制造及销售液晶体显示器(「LCD」)产 品(包括触控屏产品)及电子消费产品,包括高解像度微型相机模组(「CCM」)、指纹识别模 组、个人保健护理产品及电子设备。 2.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及新诠释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 收购合资经营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澄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式 第38号(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农业:生产性植物 第41号(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年度改进 於本年度应用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 状况及�u或此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C6�C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前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资公司之间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 之资产出售或注资 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 披露计划 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4 1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於待定日期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有关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一般对冲会计处理分类及计量 之新规定以及金融资产之减值规定。 与本集团有关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主要规定: 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後须按摊销成本或公平价 值计量。特别是,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之业务模式内持有之债务投资,及合约 现金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之利息之债务投资,一般按其後会计期间结 算日之摊销成本计量。目的为同时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内 持有之债务工具,以及合约条款令於特定日期产生之现金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未 偿还本金之利息之债务工具,一般於其他全面收入以公平价值列账(「於其他全面收 入以公平价值列账」)计量。所有其他债务投资及股本投资均按其後报告期间结算日 之公平价值计量。此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实体可能不可撤回地选择在 其他全面收入中呈列股本投资(非持作买卖)之其後公平价值变动,并一般仅在损益 中确认股息收入。 就金融资产减值而言,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按已产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相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需要实 体於各报告日期将预期信贷亏损及该等预期信贷亏损之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 自初始确认以来之变动。换言之,毋须再待发生信贷事件即可确认信贷亏损。 �C7�C 根据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政策,日後应用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9号或会对本集团之金融资产分类及计量构成重大影响。本集团之可供出 售投资(包括目前按成本减减值列账者)将於损益以公平价值列账或指定为於其他全面收 入以公平价值列账(须待达成指定条件方可作实)计量。此外,预期信贷亏损模式或会导 致就本集团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尚未产生之信贷亏损提前计提拨备。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获颁布,其制定单一全面模式,供实体用以将自客户合约产生 之收益入账。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後,其将取代现有收益确认指引(包括香港 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核心原则为实体所确认描述向客户转让承诺货品或服务之 收益金额,应为能反映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有权获得之代价。具体而言, 该准则引入确认收益之五个步骤: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之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五步:於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体於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即於特定履 约责任相关之货品或服务之「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就特别 情况之处理方法加入更明确之指引。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更详尽之披露 资料。 於二零一六年,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澄清,涉及识别履约责任、 主事人与代理人代价以及牌照申请指引。 本公司董事预期,日後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或须作出更详尽披露,惟本公司董 事预期,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不会对於相关报告期所确认之收益时间及金额 构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为识别出租人及承租人之租赁安排及会计处理引入综合模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生效时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其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以客户能否控制所识别资产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除短期租赁 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经营租约及融资租约之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中移除,并以承租 人须就所有租约将予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之模式取代。 使用权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其後按成本(受若干例外情况所规限)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 损计量,并就任何租赁负债重新计量作出调整。租赁负债初始按当日尚未支付租赁款项 之现值计量。其後,租赁负债就利息及租赁款项以及(其中包括)租赁修订之影响作出调整。 就现金流量分类而言,本集团目前将提前预付租赁款项呈列为有关自用租赁土地且该等 分类为投资物业之投资现金流量,而其他经营租赁款项则呈列为经营现金流量。根据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有关租赁负债之租赁款项将分配至呈列为融资现金流量之本金 及利息部分。 �C8�C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本集团已就融资租约安排确认资产及相关融资租约负债,并 就本集团为承租人之租赁土地确认预付租赁款项。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可能导 致该等资产分类产生潜在变动,视乎本集团是否分开呈列使用权资产或於按将呈列相应 相关资产(倘拥有)之相同项目内呈列。 与承租人会计处理相比,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转承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之出租 人会计处理规定,并继续规定出租人将其租约分类为经营租约或融资租约。 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要求作出详尽披露。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不可撤销经营租约承担为11,538,000港元。初步评 估显示此等安排将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租赁之定义,因此本集团将确认使 用权资产及有关所有该等租赁之相应负债,除非其於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时符 合低价值或短期租赁则另作别论。此外,应用新规定可能导致上文所列计量、呈列及披 露出现变动。然而,於董事完成详细审阅前,对财务影响作出合理估计属不切实际。 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其他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本集团之业绩及财 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3.收益 收益指年内货品销售之已收及应收所得款项总额扣除销售税、贸易折让及退货,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销售液晶体显示器产品 16,952,981 16,067,993 销售电子消费产品 5,118,540 3,359,125 22,071,521 19,427,118 4.分类资料 向本公司董事会(即主要营运决策者)报告以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的报告资料集中於不同 类别产品的销售。分类间销售乃按现行市价支销。因此,本集团目前分为两个经营分类, 即销售液晶体显示器产品及电子消费产品。各经营分类的资料如下: 液晶体显示器产品 ― 制造及分销液晶体显示器产品及触控屏产品 电子消费产品 ― 制造及分销电子消费产品(例如微型相机模组、指纹识别 模组、个人保健产品及电子设备) �C9�C 分类收益及业绩 本集团按经营及报告分类划分的收益及业绩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液晶体 电子消费 显示器产品 产品 分类总额 对销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外销 16,952,981 5,118,540 22,071,521 �C 22,071,521 分类间销售 �C 229,675 229,675 (229,675) �C 16,952,981 5,348,215 22,301,196 (229,675) 22,071,521 业绩 分类业绩 1,159,818 323,223 1,483,041 (14,146) 1,468,895 财务费用 (180,237) 未分配开支 (416,306) 税前溢利 872,352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液晶体 电子消费 显示器产品 产品 分类总额 对销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外销 16,067,993 3,359,125 19,427,118 �C 19,427,118 分类间销售 �C 326,813 326,813 (326,813) �C 16,067,993 3,685,938 19,753,931 (326,813) 19,427,118 业绩 分类业绩 1,329,844 37,436 1,367,280 (5,450) 1,361,830 财务费用 (102,501) 未分配开支 (135,973) 税前溢利 1,123,356 分类溢利指未分配的中央行政管理成本、董事薪金、衍生金融工具公平价值变动亏损、 财务费用及分占联营公司业绩的各分类所赚取溢利。此为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报告以分配 资源及评估表现的计算方法。 �C10�C 其他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液晶体 电子消费 显示器产品 产品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计算分类溢利所包括的金额: 折旧及摊销 759,484 168,521 928,005 出售�u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43,010 4,976 47,986 呆账拨备拨回 (2,436) �C (2,436)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液晶体 电子消费 显示器产品 产品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计算分类溢利所包括的金额: 折旧及摊销 801,206 122,737 923,943 出售�u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57,328 5,741 63,069 呆账拨备 15,927 �C 15,927 由於分类资产及负债并非由主要营运决策者定期审阅,故并无对该等资产及负债进行披 露。 地区资料 下表载列(i)本集团按客户所在地区分类的外部客户收益及(ii)本集团按资产所在地区分 类的非流动资产的资料。 外部客户收益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 17,980,122 14,634,342 10,002,427 8,357,052 南韩 1,076,247 2,250,079 �C �C 香港 584,632 539,864 72,938 61,983 日本 395,599 369,929 �C �C 欧洲 1,277,159 1,013,792 �C �C 其他 757,762 619,112 �C �C 22,071,521 19,427,118 10,075,365 8,419,035 �C11�C 附注: (i)就来自欧洲及其他地区外部客户的销售收益而言,概无个别国家占有重大份额,故 并无呈列独立披露资料。 (ii)非流动资产不包括可供出售投资及递延税项资产。 主要客户资料 於相应年度对本集团总销售额贡献超过10%之客户收益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客户甲 3,963,627 3,053,724 1 客户乙 3,423,627 1 不适用2 客户丙 2,270,127 1 不适用2 1来自液晶显示器产品之收益 2来自客户之收益少於本集团总销售额10% 5.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收入包括: 政府津贴 12,492 53,674 利息收入 12,605 29,599 来自联营公司之利息 17,452 10,701 租金收入 10,323 11,350 赔偿收入 9,483 42 可供出售投资之股息 763 �C 杂项收入 16,613 27,234 79,731 132,600 6.其他损益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衍生金融工具公平价值变动亏损净额 33,195 14,637 外汇亏损净额 37,720 16,257 出售�u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47,986 63,069 呆账(拨回)拨备净额 (2,436) 15,927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之收益 (97,293) �C 出售持作出售非流动资产之收益 (865) (1,967) 18,307 107,923 �C12�C 7.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及其他借款之利息 157,862 102,501 应付债券之实际利息开支 22,375 �C 180,237 102,501 8.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期税项: 香港 28,748 20,218 中国企业所得税 142,273 157,724 其他司法权区 592 434 171,613 178,376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拨备不足: 香港 (58) (698) 中国 (691) 4,992 (749) 4,294 已付预扣所得税净额 12,585 �C 递延税项 12,336 11,839 本年度所得税开支 195,785 194,509 香港利得税乃就两个年度内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计算。 於中国及其他司法权区产生之所得税按相关司法权区之现行税率计算。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及法规,本公司两间中国附属公司获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由二零 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三年间可享15%之中国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细则,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 就向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控股公司分派中国附属公司赚取之溢利须按5%之适用税率缴纳 中国预扣税。 �C13�C 9.本年度溢利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溢利乃於扣除以下各项後达致: 核数师酬金 3,000 3,480 确认为开支之存货成本 17,337,697 14,666,319 确认为开支之研发成本 760,342 754,847 以下各项之折旧及摊销: 物业、厂房及设备 928,005 923,894 技术专业知识 �C 49 928,005 923,943 租赁物业之经营租约租金 11,734 6,867 解除预付租赁款项 6,864 5,287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及其他福利 1,805,287 1,843,699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152,058 190,773 1,957,345 2,034,472 10.股息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确认为分派之股息: 二零一六年中期股息合共每股7港仙 (二零一五年:中期股息合共每股7港仙) 203,497 203,497 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每股3港仙 (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每股5港仙) 87,213 145,355 290,710 348,852 本公司按已发行2,907,099,398股普通股计算,向分别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二零一六年 九月五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派付二 零一六年中期股息合共每股7港仙,金额约为203,497,000港元,当中58,142,000港元及 87,213,000港元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及十二月派付,而58,142,000港元则於二零一七年应付。 董事已建议按2,907,099,398股普通股计算,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末期股息每股2港仙,金额约为58,14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按2,907,099,398股普通股计算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3港仙,金额约为87,213,000港元), 惟须获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C14�C 11.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盈利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 581,867 845,422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普通股数目 2,907,099 2,907,099 由於报告期末并无重大潜在已发行普通股,故并无呈列每股摊薄盈利。 12.应收账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账项及应收票据 6,992,502 4,713,490 减:呆账拨备 (11,941) (18,553) 6,980,561 4,694,937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541,655 309,198 应收账项及其他应收款项总额 7,522,216 5,004,135 於报告日之应收账项及应收票据(於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呈列)减呆账拨备之账龄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应收账项应收票据 合计应收账项应收票据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60日内 2,818,284 219,799 3,038,083 3,079,486 366,465 3,445,951 61至90日 594,482 75,325 669,807 639,364 99,142 738,506 超过90日 3,207,139 65,532 3,272,671 445,526 64,954 510,480 6,619,905 360,656 6,980,561 4,164,376 530,561 4,694,937 �C15�C 13.应付账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呈列之应付账项及应付票据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应付账项应付票据 合计应付账项应付票据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60日内 4,303,036 737,042 5,040,078 2,987,179 912,587 3,899,766 61至90日 639,011 428,390 1,067,401 441,042 2,817 443,859 超过90日 560,023 �C 560,023 437,304 �C 437,304 5,502,070 1,165,432 6,667,502 3,865,525 915,404 4,780,929 采购货品的信贷期介乎60至90日。本集团制定有适当之财务风险管理政策,以确保於信 贷期内支付所有应付款项。 �C16�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本年度之收益上升13.6%至约221亿港元(二零一五年:194亿港元),创本集团 收益新高。自二零一五年录得跌幅後,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重拾收益增长。 此乃主要归功於智能手机相关产品及非智能手机相关产品於二零一六年均录 得双位数收益增长。就二零一六年之智能手机相关产品收益而言,增长主要 由指纹识别模组产品及微型相机模组产品所贡献。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前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较二零一五年增加0.568亿 港元或6.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为5.82亿港元,较二零一五年约8.45亿港元减少 31.2%。本年度每股基本盈利由二零一五年之29.08港仙下跌至20.02港仙。二零 一六年每股普通股中期股息合共7港仙已於二零一六年派付及应付(二零一五年: 7港仙)。就此,董事会已建议派付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2港仙(二零一五年:3 港仙),派息比率为45.0%(二零一五年:34.4%)。 本年度毛利率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纯利率分别下跌至约9.9%(二零 一五年:10.9%)及2.6%( 二零一五年�U4.4%)。诚如主席报告书所述,毛利率下 跌主要由於人民币於二零一六年贬值及本集团主要产品之平均售价下跌所致。 除上述原因外,分占联营公司亏损大幅增加亦为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大幅 下跌之主因,有关事项已载於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之盈利警告公告。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大幅增加之主因为本集团之主要联营公司信利(惠州)智能 显示有限公司於其二零一六年首年生产出现重大经营亏损。 与去年相同,本集团主要产品於二零一六年之平均售价下跌主要源於智能手 机相关产品,但跌幅小於二零一五年。此外,人民币於二零一六年之贬值幅 度较二零一五年更为显着,影响中国国内销售之毛利率,乃由於主要原材料 仍依赖进口原材料所致。 本集团之液晶体显示器业务(包括触控产品)占本集团二零一六年收益约 77%。本集团之微型相机模组、指纹识别产品及印刷电路板销售等其他业务 则占本集团二零一六年收益之23%。液晶体显示器业务将继续为本集团未来 数年之核心业务。 �C17�C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透过斥资约7.60亿港元( 二零一五年:7.55亿港元)继续 投放资源於本集团之研发方面。於本年度,本集团继续为本集团之中国厂房 注册多项有关生产工序之专利。 主要奖项 本公司成功入选二零一六年「福布斯亚洲上市公司50强」。二零一六年福布斯 亚洲上市公司50强名单已於《福布斯》杂志亚洲版二零一六年九月期刊中公布, 乃自亚太区1,524间上市公司中选出。自二零零五年起,《 福布斯 》开始每年选 出最佳上市公司50强。要跻身「 福布斯亚洲上市公司50强 」, 上市公司之年度 收益须至少达17亿美元。出现亏损或收益低於5年前之公司均不符合筛选资格。 负债比率高於50%或由上市母公司拥有超过50%之公司亦不予考虑。 前景 於二零一六年,全球对智能手机之需求仍然十分强劲,预期此走势将於二零 一七年持续。自二零一六年起,我们之主要中国品牌智能手机客户所占全球 市场份额迅速增长,其智能手机全球排名更跃升至前五位。管理层相信,本 集团於二零一七年之智能手机相关产品订单仍将十分可观,并将受惠於本集 团主要客户之持续增长,有助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实现收益双位数增长。 本集团非智能手机相关产品仍然逐步增长,有助本集团维持或提升利润率。 诚如主席报告书所述,本集团之主要联营公司信利(惠州)智能显示有限公司 作为新厂房,於二零一七年仍将产生经营亏损,故将为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 之溢利带来负担。管理层将於二零一七年竭力改善此联营公司之经营业绩。 建议分拆进展 管理层谨此向股东及投资者提供最新资料,建议分拆仍在中国进行当中。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中国证监会已接纳信利汕尾申请其股份以A股 上市形式於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上市。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 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之相关公告。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香港联交所确认本公司可继续进行建议分拆, 亦批准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3(f)段项下有关保证配额之适 用规定。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之相关公告。 �C18�C 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刊发进一步公告。 财务分析 业绩 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本集团之经审核综合收益 为221亿港元(二零一五年:194亿港元),较去年上升13.6%。 本集团之毛利率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率分别由二零一五年之10.9%及4.4% 下跌至二零一六年之9.9%及2.6%。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前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增至9.50亿港元(二零一五年:8.93 亿港元)。税息折旧及摊销以及分占联营公司业绩前利润上升6.9%至23.49亿港 元(二零一五年:21.97亿港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减少31.2%至5.82亿港元 (二零一五年:8.45亿港元);及每股普通股基本盈利减少31.2%至20.02港仙(二 零一五年:29.08港仙)。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由二零一五年之1.025亿港元大幅增加约75.8%至二零一六年之1.802 亿港元,主要由於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底就建立第五代TFT-LCD生产线 动用所获授为数45亿港元之为期48个月银行定期贷款当中23亿港元。此外,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在中国发行金额为人民币7.50亿元之公司债券。因此, 本集团之债务总额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49亿港元大幅增加65%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81亿港元。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分占联营公司亏损较去年大 幅增加至3.680亿港元( 二零一五年:0.477亿港元),原因为本集团之主要联营 公司信利(惠州)智能显示有限公司於其二零一六年底之首年生产出现重大经 营亏损。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就遵循本集团会计政策作出调整後,信利(惠州)智 能显示有限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营亏损约为7.00 亿港元,主要包括工资费用约1.00亿港元、水电费用约0.70亿港元、所耗原材 料约2.50亿港元、折旧费用约1.20亿港元、银行贷款利息费用约0.50亿港元及汇 兑亏损约0.90亿港元。 �C19�C 所得税开支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及法规,本公司两间中国主要附属公司继续获批准为高新 技术企业,由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三年间可享15%之中国企业所得税率。 因此,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中国企业所得税按15%之税率 作出拨备。 重大投资、收购、资产及负债 投资於一间联营公司进展―信利(惠州)智能显示有限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根据相关增资协议进一步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59亿元, 且本集团持有之53%股权维持不变。 联营公司之惠州厂房建设工程已於二零一六年上半年竣工,且惠州厂房於二 零一六年下半年已成功开始大量生产TFT显示屏及AMOLED显示屏。联营公司 於其二零一六年之首年生产出现重大经营亏损,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分占其 53%亏损,因而影响本集团之业绩。管理层预期该联营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将继 续产生经营亏损,此情况将持续影响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之业绩。 就联营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所取得由本集团提供担保之银行贷款(最高 贷款额为人民币21.80亿元另加1.20亿美元)而言,联营公司已於二零一六年再 次提取贷款金额人民币11.745亿元另加8,000,000美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联营公司已提取贷款金额人民币18.245亿元另加98,000,000美元。预 期贷款余额人民币3.555亿元另加22,000,000美元将於二零一七年提取。 此外,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联营公司借出之短期贷款余额 人民币4.1亿元已延期至二零一七年。 第五代TFT-LCD生产线最新进展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本集团与SamsungDisplayCo.,Limited订立协议, 以50,880,000美元购买第五代TFT-LCD生产线与彩色滤光片生产线之机器及设 备(「L5设备」)。有关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之须予披露交易公告。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本集团与YMCCo.,Ltd.进一步订立两项服务协议(L5 设备拆装及组装服务协议以及L5设备运输、包装及仓储服务协议),内容有关 若干L5设备(i)拆装及组装服务;及(ii)运输、包装、仓储、入仓及出仓服务,服 务费总额分别为(i)36,220,000美元;及(ii)35,260,000美元。有关交易详情请参阅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之相关公告。 �C20�C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与SamsungDisplayCo.,Limited订立L5第二 期设备协议,以购买第五代TFT-LCD生产线之第二期机器及设备,金额为 31,300,000美元。有关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之相关公告。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本集团与YMCCo.,Ltd.进一步订立L5第二期设备拆装 服务协议,内容有关若干L5第二期设备拆装服务,服务费总额为12,316,000美元。 有关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之相关公告。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及二十四日,本集团与YMCCo.,Ltd.订立两项服务协 议(L5 第二期设备运输、包装及吊运服务协议以及L5第二期设备安装服务协议), 内容有关若干L5第二期设备(i)运输、包装、入仓及出仓服务;及(ii)组装服务, 服务费总额分别为(i)32,865,000美元;及(ii)18,474,000美元。有关交易详情请参 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之相关 公告。 上文所有与第五代TFT-LCD生产线有关之主要机器及设备以及相关服务涉及 合共217,315,000美元。此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已与总承包商 中建八局就於汕尾第五代TFT-LCD生产线厂房之土建工程订立总承包合同, 合同价预计合共为人民币1,015,000,000元及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00元。有关 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相关公告。 上文所有协议乃为建立高端车载及智能终端显示屏厂房项目而订立,并已考 虑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管理层认为,投资於第五代TFT-LCD生产线可进一 步提高本集团於专业显示屏市场之份额,并预期可带动本公司收益及溢利持 续增长,并稳定本集团供应以满足其客户之产品需求。本集团决定投资於第 五代TFT-LCD生产线,专攻目标市场显示器领域,主要用於汽车、家用电器、 工业及医疗市场。上文所有协议代价将以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取得之45亿港元 定期贷款融资及内部资源支付。 第五代TFT-LCD生产线厂房之建设工程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开始并预期将於 二零一七年底竣工。 第4.5代电容式触控屏生产线进展 第4.5代电容式触控屏生产线已成功於二零一六年上半年竣工,因而於二零 一六年投入大量生产。 �C21�C 可供出售投资瀚宇彩晶最新资料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自二零一一年起所持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 以约新台币6.02亿元或19,000,000美元於台湾股市售出,所产生收益约97,000,000 港元已於二零一六年确认。公平价值亏损约53,000,000港元已於截至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为提升其於中国生产基地之产能及自动化生产,添置 价值约12.18亿港元之厂房及机器,以及价值约2.53亿港元之家�h、装置及设备。 总资产增加约27.8%至约232.97亿港元,当中包括约131.97亿港元流动资产、约 82.42亿港元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约18.58亿港元其他非流动资产。总负债约 为160.02亿港元,当中包括约116.69亿港元流动负债及约43.33亿港元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偿还银行及其他借款以及应付债券(经扣除 受限制银行存款、现金及银行结存)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该等借款 增加约100%至约55.16亿港元( 二零一五年:约27.55亿港元)。 此等借款乃根据 现行市场息率计息,其到期状况载於财务报表内。此等借款之非即期部份於 五年内到期。 为拨付第五代TFT-LCD生产线资金,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成功取得为 期4年金额为45亿港元之定期贷款信贷。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 团已动用23亿港元。贷款余额22亿港元亦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动用。根据信 贷协议,倘控股股东林伟华先生不再或停止担任本公司主席,即构成违约事件。 有关贷款信贷之特定履行契诺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 二十日之公告。 此外,本公司主要中国附属公司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已於二零一六年七月 於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7.50亿元之第一批境内公司债券, 以筹集营运资金。本公司将在适当时候公布发行境内债券後续期次(如有)之 详情。有关公司债券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及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之公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财务状况维持稳健,其同时持有充 盈之受限制银行存款、现金及银行结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为 25.39亿港元),及充足之尚未运用银行备用额。资本负债比率按计息债务总额(经 扣除受限制银行存款、现金及银行结存)计算约为82%,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之39%有所增加。 �C22�C 重大收购及出售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概无重大收购或重大出售附 属公司及联营公司。 一般事项 本集团现时之订单状况非常稳建。 除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投资以及可供出售投资外,本集团及本公司均概无於 年内持有任何其他重大投资。 固定资产添置(以在建工程、家�h、装置及设备以及厂房及机器为主)约为28.40 亿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将其固定资产质押或抵押。 现时约有25,000名工人及雇员受聘於本集团位於国内汕尾之工厂,以及大约 100名员工受聘於本集团香港办事处。二零一六年员工总成本约为19.57亿港元。 资本承担 约13.30亿港元之资本支出承担会用作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有关购置已订约但未拨备。 或然负债 於结算日,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於意大利一宗被指涉及该附属公司按其客户 之设计及规格制造有缺陷货品之法律诉讼中作为辩方。上述针对该附属公司 之申索合共约为7,200,000欧元(相等於约59,000,000港元)。董事根据法律意见相 信,该案件有法律及事实理据进行抗辩,因此,案件将不大可能产生亏损(包 括费用申索)。故此,於报告期末并未就此作出拨备。 此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授予联营公司信利(惠州)智能 显示有限公司之银行借款作出公司担保,借款上限为约33.6亿港元,而联营公 司已提取银行贷款为数约27.9亿港元。 另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联营公司之其他股东按其相应拥有权 权益比例就上述银行借款提供公司担保约9.21亿港元(二零一五年:8.67亿港元)。 本集团以其他股东为受益人签立反弥偿保证,据此本集团承诺向该其他股东 弥偿银行借款所产生债务约27.4%(二零一五年:24.5%)。 �C23�C 董事於报告期末评估联营公司之违约风险,认为有关风险并不重大,而交易 对方申索任何担保金额之可能性不大。 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本集团与(其中包括)乐视致新订立投资协议,据此, 本集团有条件同意收购乐视致新合共2.3438%股权,代价为人民币720,000,000元。 有关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之须予披露交易公 告。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信利电子有限公司与舒城县人 民政府及华夏幸福基业订立合作备忘录,内容有关於中国成立公司。新成立 公司将主要从事LCD显示产品之研发、生产及销售。有关详情载於本公司日 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之公告。 如有汇率波动风险,则会考虑进行对冲。 其他资料 审阅综合财务报表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 年业绩。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之工作范畴 初步公告所载之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状况 表、综合全面收益表及该等报表之相关附注之数字,经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 黄陈方会计师行核实为本集团本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金额。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此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 审计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审计委聘准则所进行之应聘服务,故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并无就初步公告发表任何保证。 股息 董事建议按已发行普通股(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之已发行普通股数目: 2,907,099,398股)计算,向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名列股东名册之 股东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2港仙(二零 一五年:3港仙)。预计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派付予股东, 惟须经本公司股东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C24�C 本公司亦按已发行2,907,099,398股普通股计算,向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二 零一六年九月五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 名册之股东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派付中期股息合共每股7港仙(二零 一五年:7港仙)。 年内之总派息比率约为45%。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厘定出席二零一七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资格,本公司将由二 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一)期间暂停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进行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 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 一七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 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以办 理登记手续。 为厘定收取建议末期股息之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 五)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当日不会进行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 格收取建议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五 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按上述地址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 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以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举行。本公司将於适 当时间刊发召开大会通告。 购买、出售或赎回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 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标准守则 根据本公司董事所知悉,并无资料合理显示本公司於回顾年度未有遵守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 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企业管治守则(「守则」)之守则条文成立审核委员会,以检讨及 监督本集团财务申报事宜及内部监控。审核委员会由全体三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锺锦光先生(主席)、叶祖亭先生及香启诚先生(成员)组成,彼等每年最少召 开四次会议。 �C25�C 本集团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发出有关其独立 性之年度确认书。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 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守则之相关规定分别成立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该两个委 员会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锺锦光先生出任主席,并包括三名其他成员,即叶 祖亭先生及香启诚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黄邦俊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 企业管治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良好的企业管治对保障股东利益及提升本集团表现而言至 关重要。董事会致力维持及确保高水准之企业管治。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 所有适用守则条文,惟守则条文第A.2.1、A.6.7及E.1.2条之偏离情况除外。第A.2.1、 A.6.7及E.1.2条之偏离情况之原因已载於本公司之二零一六年中期报告内。 董事会将不断检讨及改进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实务及准则,确保业务活动及决 策过程得到恰当及审慎之规管。 年报 载有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规则规定之所有资料之二零一六 年年报将於适当时间刊登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truly.com.hk。 承董事会命 主席 林伟华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林伟华先生、黄邦俊先生及张达生先生; 非执行董事李建华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锺锦光先生、叶祖亭先生及香 启诚先生。 �C26�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813 世茂房地产 0.57 60.56
00482 圣马丁国际 0.17 60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2708 艾伯科技 0.06 42.22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港股频道HK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