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00121)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卜蜂莲花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
五)上午九时三十分假座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二期64楼6411-6413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藉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不论有否修订)下列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动议:
(a)批准、追认及确认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由本公司及High Orient
Enterprises Limited(「HOEL」)订立之协议(「HOEL持续关连交易主采
购协议」)(已注有「A」字样之协议副本已呈交大会,并已由大会主席简签以资识别),有关在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有商业利益之情况下,持续采购本公司及任何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所需及HOEL及任何HOEL之相关企业可供应之包装食品、家禽产品、加工肉品、食用油、谷物、蔬菜、新鲜水果及果类制品、杂货及普遍在大型超市售卖之任何其他商品,及HOEL持续关连交易主采购协议项下之条款及交易;
(b) 批准截至(i)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ii)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iii)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财政年度有关HOEL持续关连交易主采购协 议项下交易之建议上限,分别为(i)人民币119,200,000元、(ii)人民币134,700,000元及(iii)人民币152,200,000元;及
(c) 授权本公司任何一位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署所有其他有关文件、文据及协议
(不论有否加盖公司印监,惟倘若需要加盖本公司之公司印监,须由本公司 之秘书或本公司之另一位董事加签)及采取任何彼╱彼等认为与HOEL持续关连交易主采购协议下所拟定之该等事项附带、相关或关连之所有行动及事宜。」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蔡绮媚
香港,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於本通告日,董事会包括九位执行董事︰谢吉人先生、李闻海先生、谢明欣先生、陈耀昌先生、罗家顺先生、杨小平先生、谢克俊先生、谢熔仁先生及UmroongSanphasitvong先生,与五位独立非执行董事︰Viroj Sangsnit先生、SongkittiJaggabatara先生、Itthaporn Subhawong先生、PrasobsookBoondech先生及郑毓和先生。
附注:
1. 凡有权出席大会及於会上投票之股东,均有权委任一位或多位委任代表出席,及代表其以点票方
式表决。委任代表毋须为本公司之股东。
2.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副
本),须最迟於会议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交回本公司之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夏悫道十六号远东金融中心二十一楼)方为有效。
3. 适用於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将连同本通告副本寄发予本公司之股东。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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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蜂莲花
2016-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