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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BAO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336)
委任董事
及
董事职能调整
董事会谨此宣布,基於高级管理层内部分工调整,本公司之副总裁熊卿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董事会同时宣布,夏利群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副主席兼首席财务官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之首席财务官,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夏利群先生仍继续出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兼副主席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认为上述董事委任及职能调整符合本集团整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
委任董事
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基於高级管理层内部分工调整,本公司之副总裁熊卿先生(「熊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熊卿先生之履历资料载列如下:
熊卿先生,40岁,本公司副总裁,自二零零七年五月起加入本集团,曾於二零零八年
二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期间担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彼亦是载於本公司二零一五�u一六年年报之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5内有「XQ1」及/或「XQ2」符号之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的董事及/或法定代表人(除了不再担任华宝韩国株式会社之董事),熟悉本集团整体运作。熊先生毕业於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熊先生亦持有欧洲工商管理学院(法国INSEAD)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熊先
生在加入本集团之前曾在多家国际投资银行任职多年,并对中国大陆之企业以及国际资本市场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於本公告日期,除了持有3,720,000股本公司股份外,熊先生并无持有本公司任何其
他证券。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及於本公告日期,熊先生确认於过去三年并无在香港或海外任何上市公司出任董事,亦无拥有其他重要职务及专业资格和概无在本公司及�u或其附属公司出任其他职位,亦概无拥有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股份权益,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何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系。
根据本公司与熊先生订立的董事服务协议,熊先生的基本董事薪酬为每年 2,300,000
港元,上述薪酬将由董事会不时参照其职务及职责、市场基准和集团的表现,并经由股东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熊先生出任董事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规定,於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和膺选连任。
就董事会所知、所悉和所信以及经熊先生确认,除本公告披露者外,关於委任熊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并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任何规定而须披露的资料,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职能调整
董事会同时宣布,夏利群先生(「夏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副主席兼首席财务官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之首席财务官,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夏先生仍继续出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兼副主席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就董事会所知、所悉和所信以及经夏先生确认,除本公告披露者外,关於夏先生的职能调整,并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任何规定而须披露的资料,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认为上述董事委任及职能调整,符合本集团整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
承董事会命
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潘昭国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五名执行董事包括朱林瑶女士(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夏利群先生、潘昭国先生、熊卿先生及林嘉宇先生;以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丁宁宁博士、李禄兆先生、麻云燕女士及胡志强先生组成。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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