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BOLINAHOLDINGCO.,LTD.
航标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90)
盈利警告
航标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
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有关披露内幕消息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作出本公布。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欲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现有的资料,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录得盈利相比,预期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将录得大幅亏损。
董事会认为,录得大幅亏损主要由於:(i)自有品牌的本地需求疲弱及整体ODM和OEM出口市场萎缩导致生产及销售数量大幅下降,从而削弱整体毛利表现;(ii)本集团於重点省市全力开展补贴扶持经销商工作,目的为提升经销商的品牌运作能力、深化销售渠道、重建专卖店形象、强化品牌推广及巩固品牌优势;及(iii)一次性确认购股权成本。
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会计年度的综合业绩,而该业绩尚未落实。本盈利警告公布仅为董事会根据现有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该等资料并未经由本公司的核数师审阅或审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预期於2017年3月就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会计年度的业绩而刊发的公布。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航标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郑志鸿
2017年3月17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包括郑志鸿先生、叶晓红女士、杨清云先生、
陆剑庆先生及张明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同继锋先生、江国祥先生及黄玉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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