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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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ASTALGREENLAND LIMITED
沿海绿色家园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1124)
董事变更
执行董事辞任
董事会宣布蔡少斌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及投资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
日起生效。
委任执行董事
董事会宣布李霆博士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投资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七年三月
二十日起生效。
执行董事辞任
沿海绿色家园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 事会」)宣 布,由於蔡少斌先 生(「蔡先 生」)决 定投入更多时间处理个人事 务,彼已辞任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投资委 员 会(「投资委员 会」)成 员,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仅供识别 1
蔡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
东(「股东」)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联交 所」)垂注。
本公司谨藉此机会向蔡先生在彼任职期间对本集团作出之宝贵贡献深表谢 意。
委任执行董事
董事会宣布李霆博士(「李博士」)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投资委员会成员,自二零
一七年三月二十日起生 效。
李博士之履历详情如下:
李博 士,41岁,於一九九七年毕业於西安交通大学,取 得计算机应用学士学位,继 而
於二零零零年及二零零五年取得西安交通大学之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及博士学
位。李博士亦於二零一三年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之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
李博士於二零零五年首次加入本集团,并於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一一年担任沿海地产投
资(中国 )有 限公司之战略管理部总经 理、於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三年担任沿海地产
投资(中国 )有 限 公 司之南方区域董事长以及自二零一二年至今担任本公司之副总裁
及首席知识官。李博士主要负责本集团之策略规划、企业管理系统及创新业务拓展。
李博士已就其出任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订立一份服务合约,为期三年,并於服务合约届
满时自动续期一年,除非服务合约之任何一方发出不少於三个月之通知予以终止。根
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三分一董事(或倘董事人数并非三之倍数,则为最接近但不少
於三分一之数 目 )须 於 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惟每名董事须最少每三年轮值
退任一次。李博士须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李博士将收取董
事酬金每年人民币1,200,000元(相当於约1,344,000港元),其数额乃参考彼於本公司
之职责及责任、本公司之表现及现行市况厘定。李博士之董事酬金将由董事会参考彼
於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本公司之表现及当时之市况每年进行检讨。根据服务合约条
款,李博士可自本公司收取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之花红。
於本公布日期,李博士与其他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
系,於过去三年亦无於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任何公众公司出任
任何董事职位。於 本公布日期,李博士持有16,500,000份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九
月十四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所授出之购股 权。除 上文所披露者 外,於 本公布日 期,彼
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任何股 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及被视为拥有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 XV部 须予披露之任何
权益或淡 仓。
概无有关李博士之资料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
条予以披露。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李博士获委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及联
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李博士加入董事 会。
投资委员会
上述董事辞任及委任後,投资委员会现时由三名执行董事组成,即陶林先生(投资委
员会主席 )、夏 向龙先生及李博士。
承董事会命
沿海绿色家园有限公司
主席
江鸣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於本公布 日 期,董事会之成员为(1)江鸣先生、陶 林 先生、夏 向 龙 先生及李霆博士(均
为执行 董 事 );(2)陆继强先生及戴敬明博士(均为非执行董事);及 (3)黄继昌先生、
杨建刚先生及黄西华先生(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董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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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家园
2017-03-20